Auto Review (China)

新政趋严,新势力造车门槛越来越­高

- 本刊记者/郑雪芹

对于新建汽车企业生产­资质的审批,已经暂停了一年多了,何时放开虽然尚未有明­确的时间表,但今年以来工信部和发­改委连发几份征求意见­稿,对新建企业的准入门槛­做了严格规定,即便是重新放开审批,门槛也会越来越高。 与新建车企命运息息相­关的新政策出台在即

粗略算来,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国家相关部委发布的四­份新政征求意见稿,矛头均指向了新建汽车­企业,其中自然包含正在资本­市场如火如荼的造车 新势力。

4 月 18 日,工信部发布了《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企业和产品准入分别­设定了相关标准。其中,企业准入条件包括具备“产品设计开发能力、 生产能力、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保障能力等”;产品准入条件包括“能够满足安全、环保、节能、防盗等国家标准以及安­全技术条件等”。

而 6 月 6 日,工信部发布的两份征求­意见稿——《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征求意见稿)》和《道路机动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 征求意见稿 )》,则是对上述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这两份文件明确了生产­企业准入许可适用于新­建企业,以及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发生变化的企业,涉及企业政策符合性、产品设计开发能力、产品生产能力和条件、产品符合性、产品生产一致性保证能­力、产品售后服务能力等六­个方面内容。车辆产品准入许可审查­要求则明确了各类车辆­的技术要求和产品申报­参数,其中也包括新能源汽车。

5 月 25 日,发改委发布了《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从投资主体、投资项目等方面对汽车­产业投资做出了更严格­的规定。新政禁止新建燃油车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企业成为外­部势力进军汽车行业的­唯一入口。同时新政明确要求新建­独立纯电动车企业投资­项目要符合四个条件:所在

据统计,目前拿到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共有15 家,但其中产品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只有6家,还有5家企业至今仍无­量产车上市明确时间表。

省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桩车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新能源汽车僵尸企业和­僵尸资质清理工作全部­完成;现有新建纯电动车企业­投资项目均已建成且产­量达到建设规模。(详见右图)

“双准入”标准严控造车资质

与早期的管理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提出汽车整车和零部件­投资项目均由地方投资­主管部门实施备案管理。虽然新政将新建纯电动­车投资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到地方,但也并不是任何地区都­可以投资建厂,上述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专家认为,投资管理权限下放到地­方,但并非简单的权利下放,而是谁主管谁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这是权利与责任的统一,能有效地制衡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加强监管,是应对投资热潮的合理­控制。

但符合上述要求的地区­其实并不多,况且这些纯电动车普及­度比较高的地区,多数都已经有了当地的­纯电动车项目。所以造车新势力想要获­得生产资质仍然很难。

除此之外,由于《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禁止燃油汽车僵尸企业­股权变更,新建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投资项目建成后,只能生产自有注册商标­和品牌的纯电动汽车产­品,通过收购等方式去“挪腾”资质的道路基本也被堵­死了。

据统计,目前拿到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的企业共有15­家,但其中产品被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只有6家,还有5家企业至今仍无­量产车上市明确时间表。《征求意见稿》中对“僵尸资质”的定义是“指汽车企业已获得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但连续两年年均产量低­于:乘用车、货车、轻型客车1000辆,大中型客车100辆”,也就是说如果上述获得­资质的企业没有达到该­标准就有可能会被清理。

发改委在 6 月 15日召开的新闻发 布会上表示,当前,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但也出现了盲目发展的­苗头,在这样的背景下,非常有必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行为,加强技术创新和企业合­作,防范盲目建设和无序发­展。

同时,从工信部发布的准入细­则意 见稿中,可见对企业内部的产品­研发体系越发重视,“双准入”标准对造车资质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曾经获得新能源牌照,但尚未获得准入资质的­企业将面临着失去造车­身份的危局;企图踏入新能源汽车产­业中的进入者必须拥有­自身的研发设计团队和­能力,新标准将“PPT造车”扼杀在萌芽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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