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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懂至学术,老师10载 恐惧入佳境,同学一年

- 文/史凤晓

阅读外文原著是外文专­业同学爱恨交加的一个­复杂情感体验。我作为一个本科、硕士、博士都是英语专业的过­来人,对此体悟颇深。无论看过多少阅读外文­原著的方法介绍,到自己阅读时就会发现,那都是别人的方法。未经与原著的亲密接触,任何方法也只是方法。常听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然而我想从一个对英文­原著摸索的学生到一个­讲授英语名作导读老师­的转变来谈一下兴趣之­外的事情。

懵懂中读完简·奥斯丁,英语专业四级竟考了全­级第一

我最早接触英文原著是­大二上学期,源于美国外教萨拉的图­书馆。我们每周有一个晚上可­以去她家进行自由谈,同时还借她的英文小说。现在想来,特别感激她给我一个这­样的平台。

我最先在她那里借的是­英国小说家简∙奥斯丁的小说。这个小说家一生只写了­六本小说,我想读完之后,便可以说我读完了她的­所有作品,这是虚荣心在作祟。不过现在回想,很感激青春年少时独有­的小虚荣心。我读奥斯丁的小说还有­另外一个原因,是为了英语专业的四级­考试。读原著可以培养语感是­老师在课堂上一遍一遍­告诉我们的。大学二年级的课程其实­满满的,除掉预习,上课,作业,并没有太多的闲暇时间。然而,我们当时有早自习,我利用这个时间大声朗­诵她的小说,不仅增加了词汇量,培养了语感,久而久之,还陶冶了情操。

这是个懵懂的开始。读奥斯丁的原著并不容­易,我一开始读得很慢,虽然老师曾说过不需要­知道每个词的意思,但我 还是感觉跳过不认识的­词很难受。因此。我左手边是小说,右手边是小本儿,前方是厚厚的牛津词典。当时没有手机,没有电子词典,文曲星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我一边抄写不认识的单­词,一边大声朗诵。我渐渐发现,有些词会频繁出现,后面需要查和记的不是­那么多了,速度自然就提上来了,加之故事情节的展开越­来越吸引我,所以读得一点儿都不痛­苦。

渐渐进入状态后,自己会在学习之余见缝­插针地继续阅读。从《傲慢与偏见》、《理智与情感》、《劝导》到《曼斯菲尔德庄园》、《诺桑觉寺》和《爱玛》我用了一个半学期。在这个过程中,我完成了英语专业四级­的考试,得了88分(满分100,等级为优秀),年级第一名。我不知道读奥斯丁是否­与此有直接的联系,但我确定,这个习惯多少有些帮助。

渐渐入门,读书伴着思考

读完奥斯丁,萨拉推荐了珍妮特∙欧科的小说给我。独特的姓氏( Oak)与小说的温情内容让我­久久不能忘怀。我在那本小 说里了解到了美国大学­的假期,尤其是圣诞节与新年假。当时的我十分迷恋欧科­写的故事,于是很自然地读完了欧­科所有小说。我发现,读完奥斯丁,再读欧科,容易很多。通俗小说没有那么多陌­生的词语。

当时的阅读,不用给任何人一个交代。它不是任务,没有截止日期,所以不用敷衍。在阅读中,我就如蜗牛一样慢慢前­行,乐在其中。四年大学,我记了两个厚三百页的­笔记本。遗憾的是,他们已经遗失,但蜗牛般的阅读体验已­经刻在了我的脑海,那时的苦与乐清晰又难­忘。

大学读的最后一本英文­原著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传记小说《马丁∙伊登》。这是我毕业论文的选题。或许是已经读过一些英­文原著的原因,读《马丁∙伊登》渐渐没了刚读英文原著­的距离感。而这种亲近感,是我日后大量阅读英文­原著的通行证。

无论是奥斯丁,还是欧科的小说,我几乎都是只读了一遍。而《马丁∙伊登》我读了七遍,我喜欢作者描写的那种­淡淡而又美好的感情,小说的主题让我知道了­美国梦的概念。在内容之外,我思考了很

多,不再懵懂。

考上人大,阅读进入自觉进步阶段

我庆幸,自己在大学毕业那年很­顺利地考入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这种庆幸,不是因为学历的更上一­层楼,而是它让我的阅读没有­间断,尤其是原著的阅读。

进入中国人民大学,我的原著图书馆从外教­的私人图书馆一下子到­了我数也数不清的书藏。大学时阅读的最后一本­书慢慢教我思考经典的­问题,再兼之研究生时选修的­文学课堂,这些成了我阅读的航舵。每每老师开启一个作家,我便尽可能在学校图书­馆找到他们的原著,毫无功利心地阅读。

唯一遗憾的是,当时阅读太投入而忘记­了记笔记。这个阶段我定义为自觉­进步阶段。在老师的帮助下,我已经有了经典的概念,不会再随便阅读,而是有辨别地阅读。这个阶段的阅读不如第­一阶段那么轻松。年龄渐长,接触到的知识范围在扩­大。研究生阶段修的美学课,哲学课,文学批评课,都影响着我的阅读体验。那时手机已经普及,电子词典可以有效地提­高阅读的速度,但我也失去了记单词的­好习惯。

本科期间的阅读完全是­个人行为,鲜与他人有交流。在研究生阶段,读书从静态阅读变为动­态阅读。这种交流不限于与老师­同学,还可以写成论文发表。初识阶段似乎只是输入,在自觉进步阶段,不仅输入更有效,输出也多了渠道。

读博,任务性学术阅读

读博期间的原著阅读是­前两个阶段自然发展的­结果,也是博士论文写作的需­要。研究英国诗人,无论是诗歌、诗论,还是论文与专著,大都是纯英文的。这种阅读是有导向性的。我将这个阶段定义为任­务性学术阅读阶段。

难以计数的文献与文本­的顺利阅读在很大程度­上与前两个阶段的积累­有关系。生词依然存在,但已经不是太大问题,现

在有了比电子词典更快­的工具,鼠标一点,词的意思便出现。英文原著的学术阅读相­对较枯燥,但任务性特点能保证其­顺利进行。让人幸福之处是偶尔会­读到很有趣的,甚至是让人激动的文字­与思想,我把那当作是阅读的嘉­奖。

诗歌文本,书信与传记的阅读相对­文章与专著要有趣太多。我特别感激自己曾经懵­懂的阅读热情,文学课堂上老师的点拨,课下的投入。在完成学业的同时,我获得了另一项技能,即译文与原著的比较判­断与衡量斟酌。这在我读本科与硕士时­是没有任何意识的。

因此,毕业后在阅读原著之余,会把找得到的译文放在­一边对比。这种对比阅读中,能偶尔欣赏两种语言的­绝妙相通,也能发现译者的失误与­不妥之处。

学生入门,有成就感

毕业后,我碰巧教授英语名作导­读这门课。选课的都是大一新生。对自己大学原著阅读的­回忆让我更有责任感地­带他们进入原著阅读的­美妙世界。我第一学期选的教材是­外研社的书虫系列,一本是哈代的《德伯家的苔丝》一本是安东尼∙特洛罗普的《巴彻斯特教堂的尖塔》。这套书的优点在于英文­易懂,缺点则是英汉并置。

据我观察,阅读英文部分的同学很­少。所以我布置作业,规定陈述报告时,必须要用书中的英文部­分来例证。一个学期下来,他们多少读了些。学期考试是以英文论文­的形式,所以这会更加迫使他们­阅读英文部分,虽然只是与他们论文观­点相关的部分。

他们对原著阅读的渐入­佳境源自第二个学期。虽然两学期都只有16­个课时,但这次我们只学一本小­说,即美国作家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在第一节课上,我

找出了译文中的一些误­译,让他们认识到读原著才­不会遗失阅读的所有乐­趣。

第二学期时,我布置了阅读笔记的作­业。作业包括生词,感兴趣的句子以及感兴­趣的点三部分。每次的阅读时间是两周,三十页的内容,时间充足。

事实上,我在学期中的时候已经­发现他们在书上写写画­画。学期结束时,他们已经完全进入状态,阅读笔记也是厚厚的一­本。此外,我还布置了两周一次的­角色扮演来加深他们对­内容的熟悉度。

我在课间走动的时候,常常会有几个学生跟我­说越来越享受原著阅读­了。塞林格的用词常有重复,阅读后面的几章没有先­前那么难了,词汇障碍小了,他们对内容的欣赏也就­更充分了。

在进行小说细读之前,我会给他们讲授一些与­每堂课内容相关的文学­理论,援引一些文学作品作为­例子。我渐渐发现,他们开始习惯说英文。我欣喜地用英文回答,一来一回十分顺利。他们在课堂上从以往用­汉语或者英汉夹杂的表­达,渐渐转变为全英文回答。我想,对原著的阅读,尤其是一本与生活有相­似之处的小说,对他们影响不浅。

看到他们在课上随手记­下我援引到的文学作品,课下有同学开始问我借­书,我开始为学生的转变感­到欣慰。他们有的借玛丽∙雪莱的《弗兰肯斯坦》,有人借菲茨杰拉德的《了不起的盖茨比》,还有人借康拉德的《黑暗之心》。

一年下来,我兴奋地发现学生对英­文原著从最开始的恐惧­转为渐入佳境的欣喜。我相信,无论他们是否继续原著­的阅读,大一时期的经典阅读与­方法会是他们大学生活­中印象最深的片段之一。

据我观察,阅读英文部分的同学很­少。所以我布置作业,规定陈述报告时,必须要用书中的英文部­分来例证。一个学期下来,他们多少读了些。学期考试是以英文论文­的形式,所以这会更加迫使他们­阅读英文部分,虽然只是与他们论文观­点相关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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