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车企争这匹“野马”两年四川野马一审胜诉
文标识和品牌,这与四川野马汽车品牌重合。
近日,四川野马方面的代理律所天元律师事务所在其官网一篇文章中披露了诉讼进展。
日前,根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川01民初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福特中国公司停止侵害野马汽车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判决生效后15日内,在“福特汽车官方网站”首页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并向野马汽车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这意味着,福特旗下跑车“Mustang”将不能再使用中文“野马”品牌。
据天元律师事务所称,虽然“野马”商标大战并未彻底终结,但作为近年来汽车行业的典型案例,本案对推动自主品牌维权和促进不同品牌之间规范有序竞争仍具有积极意义。
四川野马属国内老牌车企
公开资料显示,福特Mustang 是福特旗下的一款高性能车,目前以进口形式在华销售。1964年4月17日,福特第一代量产版Mustang在纽约世博会上正式发布。进入中国市场以来,其“奔跑的马型标志”传播广泛,成为汽车迷心目中高新性能车代表之一。
相较于福特野马,或是横向对比其他汽车品牌,在目前的国内汽车行业,四川野马知名度略低。但在早年,其生产的“金顶”牌客车系列、“野马”、“白鹿”牌轻型越野车和客货两用车颇受欢迎,“野马”牌越野车更是国家免检产品。四川野马官方网站资料显示,公司诞生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2002年9月由富临集团整体兼并重组。2006年8月更名为四川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野马 汽车正式启用新标识;2015年4月更名为现“四川野马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月7日,四川野马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四川野马近年进入大发展期,商标归属须明确,此次一审胜诉有利于公司未来业务的进一步拓展。
不过,亦有消费者表示,“虽然这次四川野马胜诉了,但是相信对于福特Mustang的车迷来说,该怎么叫还是怎么叫。”
而截至记者发稿时,福特中国方面尚未对此事进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