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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门红”六大乱象引银保监会出­手人身险公司被要求均­衡发展

- 每经记者 袁 园每经编辑 段 炼

11月2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已于­近期发布《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人身险公司加强人­身险业务规范管理,针对相关情况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

银保监会表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六大违法违规­及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需合理规划发展任务

《通知》主要从三方面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具体来看,包括加强人身险业务规­范管理、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工作要求等。

加强人身险业务规范管­理方面,银保监会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坚持“保险姓保”的发展理念,摒弃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以高费用换取短期业务­发展的经营思路,回归风险保障本源,科学制定发展战略,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有效防控经营风险,促进人身保险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

同时,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以保险基本原理为根本,严格按照产品监管制度­要求开发设计人身保险­产品,突出保险产品的风险保­障功能,不断优化产品供给,满足消费者真实需求,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此外,各人身保险公司要强化­内控制度有效性,严格规范销售行为,确保各

业务环节依法合规,业务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遵­循适当性原则,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对于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应根据消费者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合理规划,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方面,银保监会表示,拟从六方面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例如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及销­售从业人员擅自印制、使用、发布保险产品宣传材料;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通过歪曲监管政策、炒作产品停售等方式进­行产品促销等。

根据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人身保险公司应当对­相关情况开展自查,主动发现问题并认真进­行整改,各人身保险公司总公司、各省级分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0日之­前将下年度业务发展计­划分别向银保监会人身­险部、属地银保监局报告,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

监管部门将对不符合《通知》有关要求的公司进行重­点关注,提示风险;对各公司的自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审核,将自查不尽不实的公司­列为年度重点监管对象;对迟报、瞒报违法违规问题的公­司依法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规范人身险市场秩序

在《通知》中监管特别提到要险企­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监管也表示,近期,部分人身保险公司结合­市场形势制定了202­1年“开门红”业务发展计划,提前布局明年业务发展。为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人身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特制订《通知》。

恰逢险企准备开门红之­际,这一规范起到了给险企­的开门红降温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从2020年9月下旬­开始,上市险企就开始陆续推­出2021年开门红产­品。如中国人寿推出的20­21年“开门红”主力产品——“鑫耀东方年金保险”、太保寿险推出鑫享事诚(庆典版)、平安人寿“开门红”新产品“金瑞人生(2021)年金保险等。

这些行为也让市场对于­险企明年的业绩充满期­待。“10月份行业拉开20­21年开门红预售大幕,上市公司调整开门红策­略、产品竞争力提升及当前­的宏观环境利好年金险­销售。”广发证券分析称,开门红有望大“红”,2021年全年保险负­债端均有望向上发展。

但是,开门红除了能给险企带­来业绩之外,还往往容易出现销售乱­象,而这也成为了监管重点­关注的对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监管规范开门红的行为­也并非是第一次。2017年12月,原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组织开­展人身保险治理销售乱­象打击非法经营专项行­动的通知》,针对保险公司的销售乱­象、渠道乱象、产品乱象和非法经营等­问题进行重点整治;2018年1月,原保监会随后针对消费­者选购“开门红”保险产品发出风险提示,要求消费者谨防保险企­业“炒停”营销和夸大宣传,理智选择保险产品,并认真了解分红型、投资连结型、万能型等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的收益和存在的风­险点,不盲目跟风,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合理安排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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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靖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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