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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產女棄馬桶水箱女大專生控謀殺
(加央19日訊)22歲大專生未婚產女,把新生寶寶放入油站抽水馬桶水箱導致孩子溺死,今早被控謀殺。
還在坐月子的被告今日在加央推事庭面控時木無表情,其家人也聆訊,得悉她因謀殺罪名不獲保外,步出法庭後落淚。
被告諾阿芝燕被控在9月1日凌晨6時35分,在加央加基武吉路一間油站男廁致死新生女嬰, 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在此條文下罪成者,唯一刑罰是絞刑。
副檢察司妮絲拉說,控方在等待解剖和化驗報告。推事阿茲哈諭令案展12月14日過堂。賽莫哈末安華是被告的代表律師。
諾阿芝燕於宰牲節前一天和家人返家鄉,宰牲節當天清晨獨自開車出外,並停在上述油站,相信是在車上產女。
油站職員透過電眼記錄發現一名身穿長褲、戴頭巾的女子抱着寶寶下車走向男廁。職員在事發當天早上7時許聽到廁所傳出流水聲,進去查看時發現馬桶抽水箱的水溢出,檢查後驚見裡頭有一具口吐白沫的嬰兒屍體。
加央警區主任華禮秋當時說,女寶寶剛出生,臍帶還未剪斷,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16(致死剛出生嬰兒)條文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