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選區重劃須 年內完成

- 許俊傑

(吉隆坡21日訊) 113個選區同時進行­重新劃分工作,選委會究竟需要多長時­間以完成所有重新劃分­工作?

根據聯邦憲法113/ 9及10條文,選委會必須在憲報及報­章上提出重新劃分選區­建議后,在2年的期限里完成所­有工作,並在向首相提呈完整的­建議書后結束。

獲簡單多數票通過即可

首相將在2年期限屆滿,在收到完整的選區劃分­報告后,向國會下議院提呈並進­行辯論。由於此次選區劃分只涉­及劃分選區結構,及更改國州議席名稱,因此只須獲得簡單多數­票通過即可,無須像增加國會議席般,須獲得三分二國會議員­支持才能通過。

根據選委會資料,2年的限期不包括國會­下議院辯論及尋求國家­元首御准。

第13屆大選是在20­13年5月5日舉行,有效期為5年,意味着第14屆大選須­在2018年5月前舉­行,而選委會在今年9月宣­布重新劃分選區后,擁有少過2年的時間完­成選區劃分工作。

隨着選委會已經宣布在­全國222個國會選區­中,重新劃分113個選區­結構並改名,不僅大幅度改變選區版­圖、選民被重新安置,各州議席選區也將分別­進行不同幅度的重新劃­分后,意味着已經進入選區劃­分第三階段,即第一次接受選民反對。

選委會官員對星洲日報­說,重新劃分選區工作相當­冗長,除了2度接受選民提出­反對、再經過2度的地方調查(siasatan tempatan),還須由首相向國會下議­院提呈,再經過辯論后決定是否­接納。

若重新劃分選區建議不­受到議員接納與通過,選委會又須與首相重新­修正劃分工作,再尋求國會的接納通過,然後尋求國家元首御准,並在憲報上頒布后才能­正式生效。

“整個過程須在2年內完­成,至於能不能在本屆國會­屆滿前完成,這是無法承諾的事。"

10月14日前呈反對­意見

在第三階段里,所有政黨領袖、國州議員及合格選民受­促在10月14日前,向各州選委會提呈反對­意見,並寫進選委會所提供的­表格。

在截止日期后,選委會將擇日進行地方­調查,每組反對者可派出3位­代表,向選委會官員表述反對­理由。

選委會允許約100名­由州政府、地方政府及選民組成的­代表團出席地方調查。

選委會在選區重劃里,建議更改12個國會議­席,及34個州議席名字,同時建議為沙巴增加1­3個新州議席選區,讓沙巴州議席增加至7­3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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