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迴避是標準作業方式”
李顯揚和妹妹李瑋玲昨天指李顯龍即使自請迴避部長委員會的事務,但參與的部長都是他的下屬,委員會也因此無法跟他獨立區分。
針對這個說法,李顯龍回應說,弟妹這麼說,也等於在說國會本身,這不可能是正確的說法。
他指出,當一人可能與事件有潛在的利益衝突時,迴避是標準作業方式,也就是不讓自己處理那起事件,交由其他人處理,比如他的副手,或其他資深同事。
非不能與家庭成員談
李顯龍說,擔任公職者如果發現家庭成員 與政府機構不當交涉,有義務讓該名家庭成員停手。
他針對弟妹指他濫權發表聲明時,就妹妹和弟弟與國家文物局訂立的贈與契據(Deed of Gift)解釋,自己雖然是以總理的身分閱覽契據,但不代表不能與家庭成員談及此事。
他說,自己作為3個遺產受益人之一,有權在弟妹訂立契據前獲得他們徵詢意見,不過他們沒有這麼做。
他也發現契據條款“繁苛又無理”。“作為總理,在發現事態後,我必須採取行動,否則人們會錯誤以為我也參與其中。就因為我以總理的公職身分閱覽了契據,就說我不能與家庭成員提及這件事,這是無稽之談。”
因此他通過律師致函弟妹,反對他們的作為;而在政府方面,他讓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在這件事上聽從張志賢的指示,他相信這是“正確和適當”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