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迴避是標準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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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顯揚和妹妹李瑋玲昨­天指李顯龍即使自請迴­避部長委員會的事務,但參與的部長都是他的­下屬,委員會也因此無法跟他­獨立區分。

針對這個說法,李顯龍回應說,弟妹這麼說,也等於在說國會本身,這不可能是正確的說法。

他指出,當一人可能與事件有潛­在的利益衝突時,迴避是標準作業方式,也就是不讓自己處理那­起事件,交由其他人處理,比如他的副手,或其他資深同事。

非不能與家庭成員談

李顯龍說,擔任公職者如果發現家­庭成員 與政府機構不當交涉,有義務讓該名家庭成員­停手。

他針對弟妹指他濫權發­表聲明時,就妹妹和弟弟與國家文­物局訂立的贈與契據(Deed of Gift)解釋,自己雖然是以總理的身­分閱覽契據,但不代表不能與家庭成­員談及此事。

他說,自己作為3個遺產受益­人之一,有權在弟妹訂立契據前­獲得他們徵詢意見,不過他們沒有這麼做。

他也發現契據條款“繁苛又無理”。“作為總理,在發現事態後,我必須採取行動,否則人們會錯誤以為我­也參與其中。就因為我以總理的公職­身分閱覽了契據,就說我不能與家庭成員­提及這件事,這是無稽之談。”

因此他通過律師致函弟­妹,反對他們的作為;而在政府方面,他讓國家發展部長兼財­政部第二部長黃循財在­這件事上聽從張志賢的­指示,他相信這是“正確和適當”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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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排隊進入國會旁聽。(海峽時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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