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案退回法庭重審
大法官:由代表認罪不妥
(布城21日訊)聯邦法院首席大法官丹斯里勞勿斯表示,陸路交通局前副總監拿督尤索夫濫用緊急車道由特別官員代表他上庭面控的案件,已退回給法庭重新審理。
他今日出席司法宮開齋節門戶開放活動時,向記者說: “這起案件已退回給法庭,你怎麼能夠由代表認罪?”
聯邦法院首席主簿拿督斯里拉蒂法確認,尤索夫的案件將於下週二(25日)在法庭過堂。
尤索夫濫用緊急車道被公眾拍到,星期二(18日)由雪 州陸路交通局的檢控官控上推事庭,被判罰款600令吉,否則以坐牢7天代替。
不過,尤索夫(58歲)因有公務在身未能親自出庭,因此由其特別官員東姑達哈里代表面控,他俯首認罪。
根據控狀,尤索夫被指於2016年10月7日下午6時27分,在布城外環公路駕駛一輛車牌BLY 69的轎車進入緊急車道,違反1959年道路交通條規53 (1)條,並抵觸1987陸路交通法令119(1)(c)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高達2000令吉,或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