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首購族的無奈
對於已經買了房屋的人來說,房價增長是一件好事,因為它反映了這個房產的價值,如果在某個地區持續經歷房價上漲,意味人們還在不斷購買,而且房租的回酬也不錯。
可是,過去10年來,我國的房產價格持續上升,以100為基數計算,2009年3月份開始,大馬的房價指數在2012年達到200,而在2014至2015年稍緩至160,這數據告訴我們,2009年底至2014年底,大馬的屋價平均上漲超過55%。
另外,遺憾的是,以我國人民的平均收入、薪金成長指數和年輕人的財力,首次購屋者的財務條件,無法跟得上房價指數,導致許多房產單位,變成少數財力充裕者的專利。
根據行業顧問的分析,我國各階層人民貧富 差距大,人均收入無法作準,如果以房價除以年收入來衡量,“房屋購買能力指數”無法做出正確判斷。
熱銷不等同入住率
許多時候,發展商、產業經紀, 提及某個產業計劃,新推出首日即賣出超過三分之二的單位,如果深入瞭解,未必反映實際情況,因為有不少房產單位建好後,入住率可能只是一半或更低水平,顯示買家是買來投資、並非自住。
一個單位眾多的產業計劃,如果其中有不少是投資者,在市況偏淡時,通常會面對出租不易的問題,因而出現入住率只是一半的現象。
在坊間,不時會聽到收入低、房價漲,許多人 買不起第一間房子,必須正視這個問題的心聲。
也許我們可以參考其他國家採用的打房措施,例如提高非自住房產的貸款比例,或是提高房產的自住比例,限定售房時,確保至少一半或更多的買家,購買房屋是供自住的。
房貸不可超過收入三分一
嚴格來說,我國並不是沒有努力打房,較早幾年,國家銀行實行第三間房屋自付款提高至30%,意即投資者最多只能貸款70%;在那個階段,確實對投機產業起到抑制作用,同時,影響產業的交易頻率,不論是在一手或轉手市場,皆存在這種情況。
我國的家庭債務水平保持偏高,過去幾年,圍 繞在介於國內生產總值80%之間,顯示國民的償債能力依然疲弱。
國家銀行規定,購房者每月房貸攤還數額不得超過收入的三分一,以保障購房者擁有三分二的收入,可以應付生活開銷,這個比例有其合理性。
基於這點,只要大馬人的三份之一收入,無法支付房貸分期,可以初步判定這個國家的房價,處於不合理的水平。
聯名實現購屋夢
許多有意購買房屋的年輕人,單靠個人財力實現購屋夢想,坦白說很難,他們之中, 可能選擇與哥哥或是姐姐聯名購買,畢竟不是許多年輕人都有“富爸爸”、或是“富媽媽”可以贊助孩子,提供購屋首期款。
另外一些可能選擇到比較偏遠的地區購屋,當然,也有一些被迫繼續租房,告訴自己無望實現購屋夢,隱約意識到心中的無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