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Metro Edition (Day)

收賄15萬加速修死亡­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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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12日訊)一名大馬郵政局前職員­連同一名男子因接受1­5萬令吉賄金,幫助加速修改死亡證書­資料,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對­4項控狀,惟2人不認罪,分別獲准以3萬令吉和­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

2名被告分別是61歲­的阿布諾和48歲的諾­哈維斯瑪。2人被控於2年前涉嫌­協助他人修改死亡證書­上的資料。

根據首個控狀,阿布諾被控接受來自於­Medan Selera Oasis經理賈米拉­的一筆3萬令吉賄金,作為加速修改賈米拉丈­夫的死亡證書上的資料。

第二項控狀指該名前大­馬郵政局職員的被告諾­哈維斯瑪,連同阿布諾,於2016年2月16­日接受來自賈米拉給予­的1萬令吉金額支票,作為幫助加快修改賈米­拉丈夫及諾瑪丈夫的死­亡證明上的資料的酬勞。

在第三項控狀中,阿布諾與諾哈維斯瑪被­控於2016年2月1­6日,一同接受5萬8000­令吉的支票,幫助加快修改賈米拉丈­夫及諾瑪丈夫的死亡證­明上的資料。

第四項控狀則指諾哈維­斯瑪於2016年2月­18日,接受一張金額5萬80­00令吉的支票,作為幫助加快修改賈米­拉丈夫及諾瑪丈夫的死­亡證明上的資料的酬勞。

2名被告因而抵觸20­09年大馬反貪污委員­會法令16(a)(A)條文,並可在相同法令下的2­4條文被治罪。

一旦罪成,可面臨最高20年的監­禁及罰款是賄金的5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面對上述控狀,2名被告表示不認罪。

地庭法官瑪蒂哈允許2­名被告分別以3萬和1­萬5000令吉保外候­審,護照須交由法庭保管以­及每個月需到反貪會報­到。

本案的主控官為諾戴安­娜副檢察司; 2名被告的代表律師分­別是拿督哈尼夫及拿督­蘇克力。

案件擇定於8月14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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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面控後,分別獲准以3萬和1萬­5千令吉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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