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Kuching)
亂倫案投報簡化
(古晉11日訊)根據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 792法令)第19條文,凡知情不報者,將可面對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
砂福利、社區和諧、婦女、家庭及兒童發展部部長拿督斯里花蒂瑪阿都拉今日主持2017年砂婦女及家庭理事會議后,在新聞發布會表示,亂倫強姦屬高度罪行,在大馬法令下,近親之間本不應該發生這種行為。
她說,為了讓受害者重拾信心和鼓起勇氣前往報案,當局優先處理亂倫強姦案,包括簡化各種手續、警方立即採取行動和福利局提供援助等。
■知情不報受對付
花蒂瑪重申,根據2017年性侵兒童法令( 792法令)第19條文,知情者若對亂倫強姦案沒投報,一旦被查獲,可受法律對付。
“受害者家人可能擔心一家之主被逮捕后,家庭會面對收入來源問題,或不想家醜外揚,所以選擇沉默不投報,導致受害者繼續承受重大壓力。”
■報案無需到警署
有鑑於此,花蒂瑪說,當局在全砂5所醫院設立一站式危機處理中心( OSCC),讓受害者在醫院檢查后,直接報案和獲得援助,而無需到警署或福利局。
花蒂瑪指出,警方接獲強姦案投報后,當天便會展開逮捕行動和調查,隨后把嫌犯控上法庭,繩之以法。
她解釋,一站式危機處理中心將全面保護受害者的安危和隱私,所以在案件調查期間,受害者將受妥當照顧,包括提供安全庇護所安頓她們。
■保護受害者隱私
花蒂瑪強調,當局嚴正看待近親亂倫事件發生,除了會採取暫時和永久措施應對,也會尋求有效解決方案,避免此事發生。
她表示,當局也會透過講座、橫幅等方式提高醒覺,灌輸學生、孩童和民眾相關知識,辨認孩童的異常行為和應該採取的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