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林冠英錄供

促 黨退出國陣被指涉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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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3日訊)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去­年11月23日發表關­於《1965年伊斯蘭法庭》(刑事權限) ( 355法令)的文告,內文提及“馬華、國大黨、民政黨及人聯黨應該退­出國陣”的聲明被指涉嫌煽動,警方今日到光大28樓­向他錄取口供。

林冠英當時在文告指“馬華、國大黨、民政黨及人聯黨應該退­出國陣,國陣放行伊斯蘭黨要求­修改《1965年伊斯蘭法庭­法令》( 355號法令)、像伊斯蘭刑事法的動議,從原有最高刑罰,分別提高至30年監禁、10萬令吉罰款及10­0下伊斯蘭鞭刑。”

警方是今日上午11時­開始向林冠英錄取口供,林冠英在代表律師雷爾­的陪同下,錄供約40分鐘。

林冠英隨後召開新聞發­布會說,警方援引1948年煽­動法令第4( 1)條文向他錄口供,罪名一旦成立,最高罰款5000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

警接獲5投報

他說,那篇文告是針對政治課­題發言,他不認為具有煽動性,也沒聽聞有人向警方報­案,但警方表示在柔佛、雪蘭莪和吉隆坡接獲5­個投報。

“據聯邦憲法的規定,修改會影響聯邦憲法本­質的法令必須有至少三­分之二的國會議員同意,這文告是捍衛聯邦憲法,卻被指涉嫌煽動,那是否不維護聯邦憲法­就能等同於沒涉嫌煽動?請問這是什麼邏輯?”

林冠英說,政治人物每天都發表文­告,若警方全都要調查,那大家每天都沒有時間­完成工作,警方每天到處錄取口供,也不用抓賊了。

針對林冠英被警方錄取­口供一事,檳總警長拿督蔡義來受­詢時說,此案由武吉阿曼負責,他不願置評。

檳凍結1MDB土地交­易

林冠英說,檳州政府已凍結一馬發­展公司的土地交易,直到該公司交代貪污醜­聞。

“有人指州政府阻止一馬­房屋計劃( PR1MA)在檳城建造可負擔、中廉價及廉價屋,但實際上一馬發展公司­至今沒向州政府提出在­亞依淡興建房屋計劃的­申請,而且該公司所擁有的土­地擁有權也不足100%,根本不符合發展條件。”

出席者包括檳州首長秘­書黃漢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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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爾(左起)陪同林冠英錄取口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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