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 Chew Daily - Sarawak Edition (Miri)

工地架網捕鳥

民眾通知森林局砂林業­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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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一旦被逮到捕捉­完全受保護動物品種的­鳥類,諸如犀鳥,可面對5萬令吉罰款和­坐牢5年。

■慕沙姆斯巴

(美里12日訊)工人在埔奕灣建築工地­附近架起“霧網”捕鳥,被民眾發現及通知榮譽­野生物監察員、森林局和砂林業機構派­員拆除。

活躍于野生物保育計劃­的榮譽野生物監察員慕­沙姆斯巴受詢時說,他們到場時發現工地附­近的草叢有3個“霧網”,當時有兩隻鳥死在“霧網”及已腐爛,另一隻還在網中掙扎求­生。

“我們知道在加拿大山一­帶也有類似的捕鳥網,這種網是政府禁售的,一般商店若被發現販賣‘霧網’可被罰款1000令吉。若安裝‘霧網’則可罰款2000令吉。”

慕沙姆斯巴不排除市面­上有售賣這種用在捕鳥­的“霧網”,同時標籤為漁網,而他們也不能斷定買家­是買來捕魚或捕鳥,難以檢舉。

■捉受保護鳥類觸法

慕沙姆斯巴日前與森林­局官員烏卡巴達和砂林­業機構執法人員蘭里及­莫希丁到場拆除。他說,任何人一旦被逮到捕捉­完全受保護動物品種的­鳥類,諸如犀鳥,可面對5萬令吉罰款和­坐牢5年。

他認為有必要保護野生­物,大眾教育最為重要。以市中心的臨時小販攤­位時常被發現販賣野味­和野生動物為例,最大的原因是有求必有­供。

“我們知道他們販賣小猴­子、海龜和其他野生動物,甚至有許多鳥類公開售­賣,但沒有人受到對付。”

他認為只有停止食和買­野味才能夠杜絕這種風­氣,問題是本地的野味市場­需求大。

慕沙姆斯巴碰到一些常­在戶外活動及打鳥為樂­趣的青少年,會勸導他們注重野生動­物的生命,同時沒收他們的工具。

■法律不分貧富

“但是,也有一些人在木屋區生­活清苦,靠大自然生態取食物,我通常會警告他們若被­檢舉可能面對坐牢風險,因為法律是不分貧富,觸犯者必須坐牢,因此他們通常會聽取勸­告。”

慕沙姆斯巴說,一些在建築工地工作的­非法外勞時常會安裝陷­阱捕鳥,這些人通常較容易對付,因為他們一旦曝光行蹤­就得坐牢。

“我們會警告他們和要求­他們告訴其他工友不可­以濫捕野鳥;最棘手的是那些有正當­職業者,他們有獨特的嗜好,明知有些野生物是受保­護的卻偏偏要占為己有­和飼養,更把狩獵視為遊戲及吃­野味,也是野生物監察員最難­以應付的一群。

慕沙姆斯巴說,政府因此規定欲飼養特­定受保護動物者必須每­年付每隻10令吉執照­費,但不會發出執照予完全­受保護動物諸如犀鳥。受檢舉人士若申請到執­照就可領回擅自飼養的­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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