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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送達危險性不低
17歲的唐同學是長島大頸市12年級學生,當爸爸告訴他,他們要出發去送達租約到期通知書的時候,他正和同學打電玩。當天是他人生重要的一天,因為他剛剛收到賓州州立大學(Penn State University)的通知,接受他的入學申請。唐先生是紐約州資深律師,從事房地產、房東房客、商業契約、商業訴訟等業務有20多年。2020年5月27日,唐律師正在處理一件房東驅趕房客的案件。這位房客已經六個月未繳租金了,房東聘請唐律師給房客送達租約到期通知書。唐同學告訴爸爸,他有興趣跟爸爸一起去見習。案件開始的時候,唐律師按照以往的做法,把客戶簽好的租約到期通知書電郵給職業訴訟文件送達人,由送達人去執行送達任務,但是過了一個月,這個送達人一直都沒把文件送達給房客。唐律師打了幾次電話,都不得要領,於是決定自己去送達文件。唐律師告訴兒子,送達法律文件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法律上有明確的規定,什麼時候可以送、什麼時候不能送、送達文件給被告的時候,要是直接送給被告,連文件要怎麼包裝,法律都有明確的規定。被告要是問送達的是什麼文件的時候,應該怎麼回答,法律也有清楚的指示,不能說得太多也不能說得太少。要是不能直接送達給被告,送達人可以把文件送達給同居的室友。如果連室友都找不到,送達人可以在送達三次失敗以後,把法律文件貼在門上,並在24小時內把訴訟
文件用掛號信寄給被告。這一切都做完之後,還要寫一份送達宣誓書(Affidavit of Service)給律師客戶,工作才算完成。可能是因為新冠病毒流行的關係,唐律師聘請的職業訴狀送達人怕被病毒感染而不敢去送文件,又不願意承認自己沒有盡責,所以當唐律師去電查詢的時候,要麼說送達人不在,要麼說已送了,可是又沒辦法做一份送達宣誓書給唐律師,後來乾脆不接唐律師電話。唐律師無奈,只好決定自己去送達。唐律師告訴兒子,律師執照在法律上包含訴狀送達人的執照,律師可以幫客戶送達訴狀,沒有執照的問題。
5月27日當天下午8時45分,唐律師父子開車到坐落於奧克蘭花園( Oakland Garden)系爭房屋的門前。這是一棟三層樓房屋,房東住在
一樓,唐律師給房東打了一個電話,房東立刻開門,把唐律師父子迎進屋。唐律師把事先準備好的租約到期通知書解釋給房東聽,請房東簽字。房東告訴唐律師,房客住二樓,當時在家。唐律師父子於是爬樓梯到二樓,唐律師按了門鈴,一位40歲左右的韓裔住客前來開門。唐律師把文件交給房客,對方問他這是什麼文件。唐律師說,這是房東給他的租約終止書。房客一聽,用力把門甩上,大聲嚷「這是什麼世界,房東隨便讓陌生人闖進我的房子」。(What a crazy world. Landlord allowed a stranger to get into my house.)在回家的路上,唐律師問兒子,上了訴訟文件送達員的實習生第一課,他有什麼感想。兒子回答說,他在電視上看到的鏡頭是被告問送達人「這是什麼文件」,送達人回答「你被告了」,然後被告就呆住了。當天看到的情節,和電視上看到的不太一樣。
本案啟示
訴狀送達是一件很重要的事。這個行業本身有相當的危險性。被告一接到訴狀,有可能情緒失控,對送達人施暴;不過一般情形下,被告收到文件都是一言不發。還有被告拒絕開門或是送達員找不到被告,必須把訴狀張貼在門上,並且依照法律規定用掛號信寄給被告來完成送達。不管發生什麼情況,法律都有明確的規定,送達人必須確實遵照。要是送達無效,原告就必須重新起訴,會浪費很多的時間和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