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證學生被記過 校園霸凌處分惹議
內湖區某國中一名亞斯伯格症學生,午休時遭同學脫褲強制猥褻,校方事後處分多名同學,卻連作證學生也被以共犯名義懲處兩支小過,引發家長反彈,昨天議員李彥秀要求重啟調查。
內湖區某國中3月14日午休時間,有六名國八學生起鬨,在教室後方掃具間內,把同班患亞斯伯格症同學褲子脫掉,給他看A片並撫摸生殖器猥褻。3月17日受欺負學生媽媽向校方投訴,當天被三名男同學脫褲猥褻,過程五至十分鐘,另六名同學則是以人牆方式圍觀。
校方性平會5月5日決議,除三位坦承「肇事」學生被記一支大過,其餘三位「助陣」同學與三位「作證」同學則都被以「共同正犯」名義記兩支小過,還被要求寫悔過書。李彥秀質疑,性平會草率、粗暴處理方式對孩子人格發展及價值觀影響甚鉅,決議程序根本有問題,應重啟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