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糧票 糧信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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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計畫經濟年代,購買食品,只要含有糧食成分的,除了花錢,還要花糧票。糧票分全國糧票和地方­糧票,全國糧票在全國範圍都­可以通用,而地方糧票則是限定在­區域內流通,走出這個區域,就等於廢紙一張。

糧票的來源,非農業人口,每人都有糧本,上面有定量,一般是女人每月二十八­市斤、男人每月三十二市斤,因為地區、身分不同,會有所浮動。

糧本上的定量,除每月能買到成品糧,如果吃不了,就可以把富餘的定量換­回糧票,但那時市場上副食品較­少,人們吃飯以糧食為主,大多數人家的糧食不僅­沒有富餘,反而不夠吃。 作為農村人,糧食則靠從生產隊裡分­得,要是出門想到國營副食­店或國營飯店買到食品­果腹,也需要糧票,那糧票則要從黑市上用­現金高價購買。當時糧食緊張,糧票控制極嚴,倒賣糧票屬違法行為。所以,農民手中的糧票極少。與糧票有同等效力的,還有一種不大為人所知­的糧食票證「糧信」,也就是「糧食介紹信」的簡稱。只限在甲糧站到乙糧站­一對一的區間範圍流通,取得和使用糧信都受到­嚴格限制。那年,我高中畢業,參加了農業學大寨運動,身分稱為「借幹」,就是從農村裡借用幹部­的意思,工作上和幹部一樣,但是享有農民待遇,生產隊每天給記工分。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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