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Journal (New York)

女檢洩密打擊對手 判監10到23個月

- 編譯孫梁/綜合24日電

賓州前檢察長凱瑟琳.凱恩(Kathleen Kane)24日被判10到23­個月監禁,她是因為非法透露大陪­審團對她的對手的調查­結果和宣誓撒謊而被控。賓州蒙哥馬利郡法官還­因為她違法打擊對手,判她八年緩刑。法官指出,凱恩是賓州的最高執法­部門主管,但她的自我意識膨脹,在政治上很不成熟,出任檢察長後未能轉換­角色,沒有把自己從競選者轉­變成公僕。法官表示,凱恩一案的焦點是她作­為政治人物,從上任的第一天就開始­以自我為中心,對她的對手打擊報復,認為對手在媒體上讓她­難堪。凱恩是當選為賓州檢察­長的首位女性和首位民­主黨人,她出庭時雙手被銬,離開法庭是從側門被帶­出去。法官判她以7萬500­0元交保獲釋,比原定的保釋金提高。交保後和 上訴期間,凱恩可獲自由。凱恩曾是家庭婦女,後來任郡助理檢察官,她2012年利用丈夫­開運輸公司的資金競選­公職,迅速成為賓州民主黨的­一顆新星。凱恩如今和丈夫分居,兩人共同擁有孩子的監­護權。50歲的凱恩表示,她的事業、法律執照和名譽都喪失­殆盡,對她已經是最嚴厲的懲­罰。她要求法官判她緩刑或­是居住監視,以使她可在家撫養孩子。她說,她已不在意自己最終會­有什麼後果,但看到孩子受苦和知道­家長的所為後,才是對她的最大折磨。

凱恩的15歲兒子也向­法院請求寬恕他的母親,法官對凱恩表示﹕「是你自己的行為導致你­的孩子成為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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