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秘書長代政委職 權責不清惹議
行政院前政務委員林美珠今年2月8日接任勞動部長,該政委遺缺迄今未補實。行政院人士指出,林美珠的政委業務,實質上由政院秘書長陳美伶「代行」;但秘書長是幕僚長角色,與政委各有司職,由秘書長代行政委職權,權責不清,有違法之虞。林美珠原任法政政委,負責督導與審 查內政部、法務部、國防部、外交部、陸委會等政策與法案;但林美珠接掌勞動部後,不再兼任政委,行政院也沒有任命新的政委,相關業務沒有明確分工;林先前主持、審查的部分法案改由陳美伶接手處理。熟悉政院法規人士說,行政院組織法明定,行政院秘書長「綜理政院幕僚事務」。政務委員依法負責政策與法案的審查、主持專案工作、聯繫協調並統合各部會意見及辦理院長交辦事項。政委召開法案審查會議,不 但會議主席身分具權威性,會議結論也有相當程度的決定性。知情人士說,查詢行政院內部公文系統,從來都沒有行政院長林全派代陳美伶兼任政委的公文。陳美伶回應表示,她沒有審查法案,只有奉長官指示協調相關事項;而林美珠部長原本的政委工作,目前由吳宏謀、林萬億等政委分擔。對於被質疑「紊亂體制」、甚至「違法」,陳美仱也斷然表示:「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