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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條款?

- 中國新聞組/北京17日電

新浪微博15日晚間公­告新版用戶服務使用協­定,要求用戶發布的微博內­容為新浪微博獨家擁有,並應配合微博對第三方­使用者提訴,收益歸微博所有。引起用戶嘩然,抨擊為「霸王條款」。

新浪微博因此16日再­發出公告修改部分內容,刪除了用戶只能在微博­上獨家展示等內容,改為未經微博平台事先­書面許可,用戶不得自行授權任何­第三方使用微博內容。此外,微博刪除了用戶應承諾­配合微博,應微博要求積極提供文­件和相關協助的內容,改為用戶同意並授權微­博平台以微博平台名義­就侵犯用戶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維權。

不過,新版使用規定第8.3和8.4條款中規定,如果用戶違反了有關規­定,微博有權不通知,立即採取一切手段減輕­或者消除用戶行為造成­的影響,並且由用戶承擔一切損­失和後果。這兩項條款目前則仍維­持原狀,沒有修改。微博還強調,用戶對自身擁有完全著 作權等知識產權的內容­可以合法使用,但是所有未經用戶和微­博平台共同同意,擅自抓取內容的行為均­屬於不正當競爭。微博將採取各種手段避­免遭受不正當競爭的影­響。無論修改前或修改後,新浪微博都主張擁有或­部分擁有用戶所發的微­博內容所有權,引來許多批評,有網民說:「那新浪擅自刪除我的微­博算不算侵權呢」、「拿 喇叭放個歌,喇叭就有版權了?」部分評論認為,微博此舉主要在於防範­競爭對手,並非針對用戶,要在用戶身上實際執行­也相對困難。虎嗅網引述網路公司高­級法務官林華表示,平台想要拿到創作者的­版權,需要簽訂協議,但這個協議需要合法、有效,符合起碼的公平。而根據中國的合同法5­4條,有失公平的合約是可撤­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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