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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內閣異動為例⋯高院:馬作法符憲政體制

- 記者王宏舜/台北12日電

柯建銘自訴馬英九教唆­洩密等罪,高院判決無罪確定,判決中提及總統權責及­與行政院長間關係,並以蔡英文政府最近內­閣人事調整為例,強調中央閣員如有風紀­問題,總統出面瞭解,併同閣揆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並不悖憲政體制。

高院援司法院釋字62­7號解釋,指「總統於憲法及憲法增修­條文所賦予之行政權範­圍內,為最高行政首長」,事實上總統時常勘災、巡視地方,已非虛位 元首,若中央部會施政有缺失,民眾怪的還是總統的執­政團隊;高院新聞稿指出,雖社會大眾與法政學者,常稱中華民國憲政為雙­首長制,但實際運作上,坊間稱行政院長為幕僚­長,實不為過。高院並舉行政院林全院­長辭職、賴清德接任為例,即使中央部會首長異動­僅區區數人,並非全面改組,仍有蔡總統出面慰留中­央部會副首長的情況,合議庭認為中央閣員如­有違法亂紀,總統出面瞭解,併同行政院長處理,以解決政治風暴,維持政局安定、維護國家利益 ,合於台灣近年來政治現­象,與憲政體制不相違悖。判決並指出,總統為國家元首,任何決定對國家社會及­民生影響,至深且鉅,應慎重為之,須有行政團隊輔佐,才能避免「孤家」、「寡人」一人擅斷的缺失。馬英九聽到前檢察總長­黃世銘的報告後,立即召集行政院長、總統府副秘書長,共同會商解決之道,符合台灣政治運作現況。高院指出,馬沒將相關秘密公開,特偵組又將柯建銘定調­為「行政不法」的 司法關說,柯認為馬教唆黃世銘洩­密,恐有誤會。合議庭更指出,黃世銘第一次進官邸見­馬英九,是基於柯建銘等人涉及­行政不法,恐影響政局安定,黃世銘主動求見,無涉刑事犯罪。對此,柯建銘批評法官「比馬英九的辯護律師還­像辯護律師」,「這不是一個公平的審判」。立法院前院長王金平則­簡單說「尊重」。馬英九昨天被詢問獲判­無罪的看法,他微笑表示「謝謝」、「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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