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網吧不得列貧困生陝西 惹議
「買不起電腦才去網吧啊!有錢的孩子都去KTV、旅遊了」
陝西省教育廳等部門近日出台新規,規定高校家庭困難學生的認定標準,其中,在外租房、經常出入網吧者不得納入貧困學生之列。此標準一出,立刻引來無數網友熱議,大多數網友對此標準不認同。騰訊傳媒報導,雖多數網友不認同,但網友考慮角度各有不同。網友「人濺人愛」認為,出入網吧和在外租房不能作為貧困生的判定標準,因為它是一個相對的概念,每個地方的消費水平不能一概而論。「網吧是一個相對低端的消費場所,」 他說,真正有錢的孩子,去KTV、旅遊的比較多,「再說可能去網吧的原因正是沒有自己的台式電腦,所以這個規定顯得很不合理。」在非常窮的地方上網吧可能是奢侈行為,在大城市,這是窮人的做法。而對於在外租房,他說,在一些大城市,能在外面租房子確實說明了一定的消費能力。但是到了高年級,有些學生會到其他城市找工作,或者提前進入工作期,這個時候在外面租房子住不是很合理嗎?針對扶貧工作,網友「我想我是海」表示,扶貧是一種手段,透過它實現社會的 人人平等才是目的。他也認為,扶貧時,不應抱有一種舊家長式的想法:我花了錢供你,你就應該如何努力,不知鬆懈,功成名就且永遠感恩,「那扶貧就不再是單純的善舉,它只是投機。」另據北京青年報報導,此規定引起熱議後,陝西省教育廳昨晚回應表示,此條規定指的是學生無正當理由不住學校規定的宿舍,而私自在校外租屋居住,或者學校提供有網路學習條件,但經常在營業性網吧進行與學業無關的消費活動。具體認定標準由各高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