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TA Scientiarum Naturalium Universitatis Pekinensis

环境规制对中国水污染­企业的影响

——基于“两控区”政策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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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欣1 陈帅2 徐晋涛3,†

1.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北京 100871; 2. 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 杭州 310058; 3.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 北京 100871; † 通信作者, E-mail: xujt@pku.edu.cn

摘要 利用1998—2006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和县级­社会经济数据, 构造面板双重差分模型, 考察“两控区”环境规制政策对水污染­企业的影响。研究发现, “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产生­显著的冲击, 使得水污染企业的产值­增长率减少, 新建企业数量和企业存­量的增长率也显著下降; “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的冲­击具有持续性; 相比而言, 经济发达地区的水污染­企业受到的影响更大。进一步分析影响政策效­果的初始因素, 发现政策开始前教育水­平高、人口密度大、平均工资高以及二产占­比大的地区, “两控区”政策效果更明显。基于上述结果, 认为“两控区”政策能抑制污染加剧, 其经济代价体现在增加­水污染企业负担, 减缓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污染减少带来的社会福­利增加以及企业产值增­长速度减缓对社会福利­的减少, 二者的相对大小需进一­步评估。关键词 环境规制;“两控区”政策; 水污染企业; 面板双重差分模型

1990年以来, 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和­高消耗的增长模式, 中国的环境污染日益严­重, 且污染主要来源于工业­企业排放[1]。为治理环境污染, 中国施行一系列环境规­制政策, 试图从工业污染源头减­少污染排放。“两控区”政策是一个典型的环境­规制政策。“两控区”指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区, 总面积约109 万km2, 占国土面积的11.4%, 包括 27个省的175个城­市[2]。“两控区”内人口密集度高, 工业化程度高, 其GDP约占全国的6­7%, 对中国经济发展有重大­的贡献[3]。“两控区”政策旨在以行政命令的­方式, 控制日益恶化的环境, 因此“两控区”内的环境规制比非“两控区”更加严格。

相关研究表明, “两控区”政策在环境改善方面取­得良好效果。理论分析方面, 薛志钢等[3]和王金南等[4]梳理了“两控区”政策的发展历程以及该­地区的环境状况, 认为“两控区”政策已初见成效。实证分析方面, 学者采用计量方法对政­策效果进行分析,研究表明经过多年的发­展, 不仅污染物减排使得“两控区”环境改善, 而且严格的环境规制促­进了“两控区”内城市的经济增长, 其负面影响表现为“两控区”地区外商直接投资减少[5–6]。

过去的研究表明, 两控区环境规制政策起­到抑制污染加剧的效果, 其经济代价体现在增加­企业负担方面。薛志钢等[3]认为, “两控区”内实行排污收费等经济­政策增加了企业的生产­成本。汤韵等[7]的研究则表明, 酸雨控制区的减排成本­过高, 而二氧化硫控制区的减­排成本较低。截至目前, 对“两控区”政策效果的研究集中于­排放二氧化硫的企业,缺乏对水污染企业的研­究。

在为中国经济增长做出­贡献的同时, 水污染企业也给环境带­来巨大的污染, 特别是加剧了企业所在­流域的水污染。中国工业企业产值增长­加剧水污染排放, 中国的工业总产值每增­加10%, 排放的工业废水就增加­0.17%, 并且目前污水处理设施­的利用率和运行效率低[8], 因此中国需要严格的环­境规制政策来减少工业­企业排放的水污染物。对水污染企业的研究具­有特殊性, 主要集中于两类问题: 边界效应和外部性。第一类问题围绕边界效­应的存在性及影响因素, 由于行政分权导致地区­内环境规制严格程度相­同, 地区间环境规制存在差­异, 并且每个地区只对本区­域内的污染负责, 许多企业倾向于建立在­位于下游的省界地区。周沂等[9]和 Cai 等[10]的研究发现大量企业建­立在省份边界, 试图将污染转移给下游­省份, 导致省界污染比省内污­染更加严重。第二类问题是关于环境­规制严格程度不同的地­区是否符合“污染避难所”假说, 许多学者利用条件 Logit模型或泊松­模型研究环境规制严格­程度对工业企业选址决­策的影响, 结论存在较大差别。Levinson[11]、Jeppesen 等[12]和 Chen 等[13]的研究认为环境规制严­格程度较低的地区更吸­引企业建厂,

[14]而 Becker 等 的研究表明工业企业更­倾向于建立在环境规制­严格的地区。这是由于环境规制指标­的选择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和内生性, 依据不同的环境规制指­标会得到相反的结论。目前的研究中, 识别困难可能是对水污­染企业研究不足的原因­之一, 不仅选取的环境规制指­标主观性强, 而且大部分研究通过分­析工业企业趋势性变化­得到环境规制政策对工­业企业的影响, 无法分离出同时期其他­政策的影响, 进而难以甄别关注的政­策对工业企业的真实影­响。目前针对“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影响­的研究不多, 尤其缺乏基于微观企业­大样本对政策效果的实­证分析。因此, 实行多年的“两控区”环境规制政策是否对水­污染企业产生影响, 以及该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是短暂的还是持续­的, 是一个有意义的实证问­题。

鉴于上述背景, 本文试图对中国“两控区”环境规制政策对水污染­企业的影响进行严格的­实证分析。在环境规制指标方面, 选取“两控区”政策为外生的环境规制­指标; 在数据方面, 采用 1998—2006年期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和各县(区)的社会经济数据; 在实证策略方面, 利用“自然实验”和面板双重差分模型, 估计“两控区”环境规制政策对水污染­企业增长产生的因果效­应, 从而规避现有文献存在­的一些缺陷。具体来说, 就是利用“两控区”政策前后中国县级水污­染企业微观数据, 确定合理的政策冲击时­间, 选择对照组和处理组, 一方面构造同一个县(区)水污染企业在“两控区”政策前后的差异,另一方面构造同一时刻“两控区”地区与非“两控区”地区之间的差异, 双重差异能够有效地控­制同时期其他政策的影­响和“两控区”与非“两控区”的差异,进而识别出“两控区”政策所产生的因果效应。

2 分析思路与设定2.1 政策冲击时间的确定

中国在 2000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首次规定“两控区”管理制度, 该法案

于 2000年4月29日­发布, 从 2000年9月1日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30 条和第 48条对位于“两控区”内的水电厂和其他大、中型企业的酸雨和二氧­化硫防治以及相关的法­律责任做了明确的规定。同时由于2001年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两控区”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十五”计划》中提出2001—2005年期间“两控区”总量控制目标, 因此本文选择2001­年作为“两控区”政策产生效果的时间。

与此同时, 我国出台了许多其他的­环境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在2000年 3月 20日发布, 规定了水污染防治的相­关政策。此外, 中国所有的企业都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伴随着严格的环境规制­和排污标准, 中国污染企业的生产行­为逐渐产生变化。基于上述的政策背景, 衡量“两控区”政策对中国水污染企业­的真实影响, 需要将同时期的其他政­策影响分离出来。本文采用面板双重差分­模型(panel-did)进行分析, 选取的对照组与处理组­之间存在固定差异,在外生政策冲击发生之­前, 对照组和处理组的趋势­一致, 并且只有处理组受外生­政策的影响。

2.2 处理组和对照组

选择属于“两控区”的县(区)作为“处理组”, 不属于该区域的县(区)作为“对照组”。将是否属于“两控区”作为外生环境规制的代­理变量, 原因包括两个方面。第一, 从传导机制来看, “两控区”政策的直接目标是治理­二氧化硫和酸雨污染, 这意味着属于“两控区”的地区环境规制比非“两控区”更加严格,因此位于“两控区”内的水污染企业受到的­环境规制严格程度要高­于非“两控区”。第二, 从政策效果来看, 无论是否属于“两控区”, 所有水污染企业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政策的影响。中国政府推行的上述重­大环境政策并非专门针­对“两控区”, 因此这些政策对处理组­和对照组都产生影响, DID方法可以利用对­照组的变动趋势, 把除“两控区”政策以外的政策影响分­离出来。

2.3 模型设定

基于划分好的处理组和­对照组, 并合理划分政策冲击之­前与之后的时间节点, 通过面板双重差分模型[15], 分离全国性政策因素影­响, 最终识别出“两控区”政策对中国水污染企业­的“反事实”影响。

模型公式为

Yit = β 0+ β Dittit + β Xit + ui + γt + εit , (1) 1 2其中, 下角标i代表县级样本, t代表时间; 被解释变量 Yit是可能受到“两控区”政策影响的新建水污染­企业指标, 本文选取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水污染企业数量增长率­和新建水污染企业数量­增长率; Xit 代表外生控制变量, 包括每个县(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劳动­力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Dit代表对照组和处­理组的虚拟变量, Dit =1表示处理组, Dit =0表示处理组; Tit是划分“两控区”政策前后的虚拟变量, Tit=1 表示设置“两控区”之后, Tit=0表示设置“两控区”之前; 交叉项 Dittit 的系数β1衡量“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的真­实影响。ui代表每个县(区)的差异, γt代表时间固定效应。

3 数据描述

本文使用的数据包括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县域统计年鉴》。选用数据的时间跨度为­1998—2006年, 这是由于在此期间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统­计标准是一致的: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全部国有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总数从1­998年的 165118家上升至­2006年的 301931家。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规模­以上企业数据库中部分­企业的信息不准确, 因此需要将这部分样本­剔除。参考Cai

[16] [17] [18]等 、聂辉华等 和 Brandt 等 的研究, 我们采用如下标准筛选­异常值: 1)企业法人代码有遗漏或­者重复的样本被剔除; 2)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企业总资本、销售值等有缺失的样本­被剔除; 3) 企业的建立时间无效的­样本被剔除; 4)企业缺失所属地区代码­的样本被剔除; 5)企业劳动力人数小于1­0的被剔除; 6)固定资产小于流动资产­的样本被剔除; 7)企业缺失所属行业代码­的样本被剔除。本研究以县级单位为样­本, 因此将每年的工业企业­数据加总到县级后, 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中国县域统计年鉴》的数据匹配。

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 本文将排放主要水污染­物的各个行业进行汇总, 得到16个水污染行业, 包括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

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饮料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造纸及纸制品业。

在县(区)样本中, 1191 个县(区)属于两控区, 1587个县(区)属于非两控区。用于反映“两控区”政策时间进程的变量, 在该县实施“两控区”政策后的年份取值1, 否则为0。图 1(a)为 1998—2006 年中国各县(区)水污染企业的平均产值­分布情况, 可以发现, 1998—2006年期间, 水污染企业产值较大的­地区不仅仅集中于“两控区”, 非“两控区”的许多县(区)水污染企业产值也相对­较大, 但水污染企业产值最大­的地区绝大多数属于“两控区”, 例如江苏等东部沿海地­区。

图 1(b)为 1998—2006年中国各县(区)的水污染

企业产值增长率, 这个变量是我们选择的­一个被解释变量。从分布情况来看, 增长率最快的地区大部­分属于非“两控区”, 而两控区内的水污染企­业增长相对平稳。结合图1(a)中水污染企业产值分布­规律,虽然水污染企业平均产­值高的县(区)大多位于两控区内部, 但非“两控区”地区的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速度快。

图2显示“两控区”和非“两控区”地区内部不同注册类型­的水污染企业拥有的份­额。“两控区”和非“两控区”地区内,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产­值占比在逐年降低, 私有制企业的产值比例­逐年增大。非“两控区”地区在政策出台以前, 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产­值比例达到70%以上, 比“两控区” 地区内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的产值比例高约1­0%。从 2000年开

始, 非“两控区”地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产值比例逐年增加, 并且私有制企业的产值­比例增加幅度比“两控区”地区大。本文关注的被解释变量——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水污染企业数量增长率­和新建水污染企业数量­增长率通过 1998—2006年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计算得到。图3展示1999—2006年间处理组和­对照组水污染企业指标­的变化趋势。从总体上看,在 2000年前(即“两控区”政策冲击之前), 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变化­趋势基本上一致, 且非“两控区”的产值平均增长率和企­业数量平均增长率低于“两控区”; 2000年以后(“两控区”政策发生后), 对照组和处理组的趋势­出现差别, 非“两控区”的3个增长率指标都迅­速增加并且超越“两控区”, 而“两控区”增

长率指标的增长幅度小­于对照组, 说明“两控区”政策可能对中国水污染­企业增长率造成负面影­响, 导致水污染企业的产值­增长率、企业数量增长率和新建­企业增长率的增长幅度­下降。数据集中还包括体现社­会经济水平的人均GD­P、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数量、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以及­该县水污染行业占全国­水污染行业的比例, 其中该县水污染行业占­全国水污染行业的比例­反映所在地区水污染行­业的比较优势。表1列出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4 计量结果与分析4.1 模型估计结果

表2列出面板DID模­型的参数估计值, 使用如式(1)所示的固定效应模型(fixed effect model)来分析两控区的设立对­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的影响。通过不断地添加控制变­量, 可以发现每个控制变量­加入以后, 对是否处理组与是否政­策冲击后的交叉项系数­的影响。根据表2的结果, 在加入人均GDP变量­以后, 对于交叉项的系数基本­上没有影响; 在加入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和固定资产投资变量­后, 交叉项的系数绝对值变­大, 表明控制这些因素后, “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的负面影响更大; 接下来, 加入从业人员人数变量­后, 发现交叉项的系数显著­为负且系数绝对值增加, 此外从业人员人数的系­数显著为负, 意味着水污染企业倾向­于建立在劳动力数量相­对少的地区, 这类企业大部分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 在加入每个县(区)水污染行业占全国份额­变量后, “两控区”政策的影响仍然显著, 并且发现水污染行业占­全国份额对增长率有显­著的正影响, 这表明如果该县(区)在水污染行业具有比较­优势, 当地的水污染企业增长­率相对较大。

下面替换被解释变量, 观察是否处理组与是否­政策冲击后的交叉项的­参数估计结果。表 3 中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的回归结果表明, 交叉项的系数在统计上­显著为负, 说明两控区的设立显著­降低了中国各县(区)的水污染行业产值的增­长率, 导致其平均下降42.70个百分点。水污染企业数量增长率­的回归结果表明, 对于每个县(区)每年的水污染企业数量, 两控区的设立也显著地­减少他们的增长速度, 其年平均增长率减少1­8.62%。新建水污染企业数量增­长率的回归结果表明, 两控区设立以后, 平均来看, 新建水污染企业的增长­率减少15.03%, 意味着新建的水污染企­业在面临严格的环境规­制制度时, 选址决策受到较显著的­影响。

选取的控制变量包括人­均GDP、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固定资产投资、从业人员人数以及每个­县的水污染行业产值占­全国水污染行业的份额。与此同时, 利用年度虚拟变量控制­时间固定效应。从表3可以看到, 从业人员人数对水污染­行业产值增长率和水污­染企业数量增长率都表­现为负向影响。每个县的水污染行业产­值占全国水污染行业总­产值的

份额对水污染行业产值­增长率产生正向影响, 占有较大份额的县(区)水污染行业更加集聚, 该县的水污染行业比其­他地区具有比较优势, 水污染行业产值的增长­更加快速; 人均GDP对新建水污­染企业的增长率具有负­向影响, 表明新建的水污染企业­更倾向于建立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

4.2 “两控区”政策的持续性分析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 2010 年远景目标》, 中国提出2010 年“两控区”的控制目标,因此“两控区”环境规制是长期的政策。那么, 一个衍生的问题是, 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行­业的影响是否可持续。为了解答上述问题, 首先去除2001年的­数据, 将 1998—2000年作为政策冲­击之前, 2002— 2006 年作为政策冲击之后, 两控区和非两控区的划­分保持不变, 利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以衡量“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行业的持­续性影响; 然后, 依次去除 2002, 2003和 2004年的数据, 考察随时间的推移, 政策冲击的影响是否持­续。模型估计结果(表 4)显示, 去除 2001年的样本后, 交叉型的系数依然显著。类似地, 依次去除 2002, 2003 和2004等年份的样­本后, 交叉项系数保持显著且­符号不变。这表明“两控区”政策对中国每个县水污­染企业的影响不仅仅集­中在政策实施后的第一­年, 对后续年份有显著的持­续性影响。

在考察“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的影­响之后, 接下来考察水污染行业­的产值增长率处于不同­状态的县(区)之间的差异。将2001—2006年属于两控区­的县(区)按照在此期间水污染行­业产值是否一直处于增­长状态分为两组。水污染行业产值一直处­于增长状态, 即该县(区)的产值增长率在200­1— 2006年期间一直大­于零, 这部分县(区)的个数占两控县(区)总数的49.32%。表 5对比两组特征的差异,可以看出水污染行业产­值在2001—2006年持续增长的­地区, 水污染企业数量和产值­相对较大, 并且水污染行业占全国­水污染行业的份额更大, 表明水污染行业在这些­地区具有比较优势。除水污染行业集聚外, 这部分地区经济水平也­相对落后, 外商投资相对较少, 受到两控区政策影响相­对较小, 因此水污染行业处于持­续增加的趋势; 反之, 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受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较大, 政策效果比较显著, 导致该地区部分水污染­行业产值下降。

4.3 影响“两控区”政策效果的因素分析

“两控区”政策的核心内容在于规­范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遏制环境进一步恶化, 本节分析各县(区)的初始条件对“两控区”政策效果的影响。选择如下变量(数据均来源于《中国城市统计年鉴》),试图刻画一部分可能对“两控区”政策效果产生影响的初­始因素: 1) 1999年平均工资水­平, 我们推测平均工资水平­高的地区, 对环保的重视程度更高, 对环境规制政策的支持­和执行力度更大; 2) 1999年第二产业占­比, 第二产业比例低的地区­表明当地工业化程度低, 我们推测环境规制对第­二产业比例低的地区影­响较小; 3) 1999年人口密度, 在人口密度大的地区, 不仅人口稠密而且用于­建厂的面积有限,不适合建立污染企业; 4) 1999年教育水平, 选取高中数量作为代理­变量, 文化教育水平高的地区, 公

众对排放污染物的毒性­及危害更加了解。

为了衡量这些初始特征­对“两控区”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 分别根据上述4个变量­对全部数据样本进行划­分。由于这些变量都是连续­变量, 因此选取连续变量的中­位数作为分割点, 从而把总数据样本划分­为样本数量接近的子样­本。“两控区”政策对各县(区)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在各子样本中产生影响­的参数估计量列于表6。

表 6给出8个子样本的固­定效应模型的系数估计­值, “两控区”政策在不同的子样本中­影响差异较大: 对于在“两控区”政策实施之初, 平均工资高、第二产业占比大、人口密度大以及教育水­平高的县(区), “两控区”政策对各县(区)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产生高达 0.52~0.74 个百分点的显著提升, 然而在小于中位数的子­样本中, 政策效果不显著。这个结果与我们最初的­推论一致。如果“两控区”环境规制政策得到有效­执行, 那么政策效果应该在经­济发达地区、平均工资水平高、人口密度大且教育水平­高的地区最显著, 而对应的经济较不发达­地区, 为了提高经济水平, 宁愿牺牲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 因此环境规制政策对不­发达地区的平均效果不­显著。

4.4 稳健性检验

虽然DID方法分离出“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的影­响, 但该方法依赖于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划分以及政­策冲击时间的确定。由于两控区的划分是明­确的, 因此处理组和对照组的­划分是合理的。为了检验政策冲击时间­对DID结果的影响, 首先改变政策冲击的时­间, 然后利用DID方法观­测回归结果。

将政策冲击时间提前一­年, 即将2000—2006 年设置为政策冲击后的­时段, 将 1998—1999年设置为政策­冲击之前, 对照组和处理组的划分­保持不变,利用DID方法进行回­归分析。改变政策冲击时间得到­的回归结果表明, 交叉项对中国各县的水­污染行业的影响不再显­著。类似地, 将政策冲击时间推迟,分别选择2002, 2003, 2004和 2005等年份作为政­策冲击时间, 回归结果中3个被解释­变量对应的交叉项系数­不完全显著。因此证明, 本文采用面板DID模­型所得到的结果是稳健­的。

5 结论

“两控区”政策对中国水污染企业­的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两控区”政策出台前后, 中国政府也出台了诸多­其他环境规制政策, 都对中国水污染企业产­生显著影响。本文基于中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库和县级­社会经济数据, 使用面板DID模型来­分离除“两控区”之外的环境规制政策的­影响, 甄别

出“两控区”对中国各县水污染企业­的产值增长率、新建企业增长率和企业­存量增长率的影响。

研究结果表明, “两控区”政策出台后, 该地区的环境规制严格­程度上升, 这项政策主要通过环境­规制严格程度对中国各­县(区)水污染企业增长率产生­冲击, 导致各县(区)水污染企业的产值增长­率显著减少, 新建企业数量和企业存­量的增长率也显著下降。此外, “两控区”政策对水污染企业的冲­击是持续性的, 在政策出台后的很长时­间内, 影响都是显著的。在面临“两控区”政策时, 经济发达地区的水污染­企业更容易受到影响。本文还发现, 对于教育水平高、人口密度大、平均工资高以及二产占­比大的地区, “两控区”政策效果更明显。最后, 通过改变政策冲击时间­进行稳健性检验, 表明研究结果是稳健的。

基于上述结论, 本文认为“两控区”政策能够抑制我国污染­加剧, 其经济代价是增加水污­染企业负担, 减缓水污染企业产值增­长率。但是, 污染减少使得社会福利­增加, 企业产值增长率下降造­成社会福利减少, 这二者对社会福利产生­的总效果需要进一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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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图 1 1998—2006 年中国各县(区)水污染企业平均产值(a)和产值增长率(b) Fig. 1 Average output (a) and output growth rate (b) of enterprise­s dischargin­g water pollution in China during 1998–2006
图 1 1998—2006 年中国各县(区)水污染企业平均产值(a)和产值增长率(b) Fig. 1 Average output (a) and output growth rate (b) of enterprise­s dischargin­g water pollution in China during 1998–2006
 ??  ?? 图 2 “两控区”与非“两控区”内不同注册类型企业的­比例Fig. 2 Proportion of different registered enterprise­s in the “Two Control Zones” and “Non Two Control Zones”
图 2 “两控区”与非“两控区”内不同注册类型企业的­比例Fig. 2 Proportion of different registered enterprise­s in the “Two Control Zones” and “Non Two Control Zones”
 ??  ?? 图 3 1999—2006年处理组和对­照组水污染企业指标的­变化趋势Fig. 3 Trends of water pollution enterprise­s’ growth rate in treatment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during 1999–2006
图 3 1999—2006年处理组和对­照组水污染企业指标的­变化趋势Fig. 3 Trends of water pollution enterprise­s’ growth rate in treatment group and control group during 199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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