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olescent Health

“棍棒教育”下弑母案频发,究竟谁之过/ 封逸

- 文 / 封逸

2020 年 11 月 16日中午,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警方发布一则通­报 :2020 年 11 月 13 日 6 时 40 分许,南京市玄武区居民李某­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其在家中与母亲发生­冲突致其母死亡。接警后,南京玄武警方迅速组织­警力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经初步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因家­庭管教等原因,与其母谢某长期存在矛­盾。11 月 12日晚,李某某与其母谢某发生­口角并产生冲突,致其母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通报中的李某某是南京­市第十三中学的一名高­中生,家住南京市玄武区。2020 年 11 月 12日晚上 10 点,李某某放学回家后写作­业,因受不了母亲谢某对其­说教辱骂,情绪激动之下用菜刀将­谢某杀害。杀人后李某某没有叫救­护车也没有投案自首,而是换了一身衣服去同­学家借宿了一晚。第二天早上6 点 40分,李某某早早到了学校,因产生负罪感,于是将命案告诉了班主­任,并用教师办公室的电话­投案自首。警方接到消息后立即去­到案发现场,发现谢某已经死亡。

深度解读

近年来,国内已发生多起弑母案­件:2011 年,河南郑州连南14岁少­年因害怕母亲向父亲告­发其偷偷吸烟之事,杀死了自己的母亲和妹­妹;2016 年,浙江金华四中学生徐某­因不满母亲的管束,用铁榔头锤杀母亲;2016年,北大高材生吴谢宇弑母­后潜逃,于2019 年 4月被抓获;2018 年,湖南衡阳13岁少年因­不满管教而锤杀父母; 2018 年,湖南沅江12岁少年吴­某康将34岁母亲杀死­于家中卧室 ;2019 年,江苏盐城 13岁少年邵某与母亲­发生冲突,邵某用菜刀将母亲砍死……

相关数据统计显示,青少年作案犯罪人员年­龄集中在 14~17岁之间,且有呈低龄化发展的趋­势;作案动机方面,不满家庭教育方式而逐­渐产生怨恨心理的占大­多数,包括过于严厉、过度溺爱、过度保护、争吵频繁等;作案冲动性方面,超过50%以上的青少年属于冲动­性杀人,而蓄谋性犯罪的比例也­高达41%。无论作案人员是男性还­是女性,管教不当引发叛逆而产­生杀人动机都占了较大­比例,教育问题是引发青少年­弑母行为不可忽视的原­因。

人的一生大多都要接受­三种教育: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对青少年而言,家庭教育尤为重要。弑母案中这些母亲的教­育方式,或是偏激无理,认为“棍棒底下出孝子”,孩子违背自己的意愿时­不是责骂就是打;或是过度溺爱,是非不分,孩子犯了错不及时指出­也不纠正;还有部分是因为家长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家庭教育在孩子的­成长中可有可无。

几乎每位家长都有一颗­望子成龙的心,但过分注重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犯罪的未成年人追究­刑事责任,实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司法机关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和犯罪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孩子学习,而忽略孩子心理和情感­上的需求,极易造成孩子冷漠的性­格,使双方产生感情隔阂。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父母的所作所为会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伴随着孩子们的成长。良好的家庭教育是优化­孩子心灵的催化剂,想要正确教育孩子,家长首先需要形成正确­的养育观念,掌握切合实际的教育方­法。

在这些弑母案中,还有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就是父爱的缺失。如沅江市12岁少年吴­某康的父亲长期在外务­工;江苏 13岁少年邵某的父亲­忙于工作无暇监管,对于邵某母亲错误的管­教也持放任态度。因为种种原因,现在有些家庭是“丧偶式育儿”,教育的任务基本都落在­母亲身上。但父亲的角色是无人可­以替代的,父亲在家庭教育中占有­和母亲同等重要的位置。英国著名文学家哈伯特­说

过:“一个父亲胜过 100 个校长。”从父亲的身上,青少年可以观察到什么­是男人,什么是丈夫,什么是父亲,同时会思考什么是独立­和勇敢。

相关心理学研究表明,孩子的人格形成发生于­3 岁而定型于7岁,此阶段需要父母起到良­好的家庭教育示范作用。而一旦家庭教育缺失,导致孩子缺乏安全感、正义感,这些不良家庭环境中成­长的孩子,性格上的缺陷会比同龄­人更突出,尤其在双亲中一方有家­暴或者父母频繁争吵的­环境中成长,是青少年性格发生扭曲­的重要原因。

学校作为青少年成长学­习的主阵地,也有义不容辞的教育责­任。然而当下的应试教育普­遍存在重成绩、轻育人的现象,其实无论是学习知识、培养素质,还是陶冶情操、完善人格,学校教育都至关重要。学校在加强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和情感培养、宣传普及法律知识等方­面都可以有效起到引导­作用。

为解决以上家庭教育水­平低、教育缺失等问题,需要政府主导,社区、学校、家庭联合行动,加强对重点人群及其家­长的教育指导,集中解决家庭教育中生­养分离、竞争焦虑、家长强权等突出问题。合理利用家校共育资源,积极引导父母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确保教育方法科学,为儿童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  ??
 ??  ??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