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 Review (China)

日本汽车租赁制度研究­及对我国的借鉴

- 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张宪国 陆惠松 崔晓倩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汽车租赁呈现向好发展­态势。在我国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互联网+”行动的环境下,汽车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迅速,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但总体上看,我国汽车租赁仍处于起­步发展阶段,还存在制度环境不完善、服务能力不足、企业经营风险较高和新­业态缺乏规范引导等问­题。本文通过研究日本汽车­租赁业发展情况及其管­理体系,结合我国汽车租赁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我国汽车租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日本汽车租赁发展现状­及法规政策

1. 日本汽车租赁发展现状

日本传统汽车租赁(含长租、短租)较为发达。据国土交通省统计(统计口径只包含短租),目前日本短租企业已达­到 8547家,租赁车辆总数已达50.6万辆,其中乘用车租赁车辆数­占租赁车辆总数 54% 以上,超过27万辆。其他租赁车辆车型还有­巴士、货车(含厢式货车)等。

日本的分时租赁还处于­试点经营阶段。2009 年以来,日本很多城市鼓励使用­纯电动汽车开展分时租­赁经营。据有关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底,日 本约有分时租赁经营企­业30 家,租车网点数 1.1万个,分时租赁车辆约2 万辆,注册用户数85万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 0.4%)。目前日本分时租赁主要­用于旅游观光和政府公­务出行。

2.日本汽车租赁法规体系

日本汽车租赁法律体系­完备,由法律、省令(部门规章)及相关部门告示(规范性文件)等多层级法律法规构成。其中,全国性法律有《道路运输法》及《道路运输车辆法》,明确了企业及个人开展­租赁经营及投入的租赁­车辆要求。之后,国土交通省陆续发布了《<道路运输法>实施细则》、《<道路运输车辆法>实施细则》、《日本汽车租赁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标准汽车租赁货渡约款》等省令、告示,内容涉及租赁企业经营­许可、租赁车辆管理、保险要求、合同规范、承租人信息管理等内容。

日本对长租、短租实施分类管理。2006 年,国土交通省修改了《道路运输法》,废止了长期汽车租赁行­政许可管理制度,但保留了短期租赁的行­政许可。此外,长租与短租在承租人、车辆登记、牌照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

3.主要管理政策

短租经营行政许可制度。《道路运输法》对短租经营设立行政许­可制度,《管理办法》提出了细化要求,短租经营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对租赁企业法人及­高管的身份背景提出了­要求。如企业法人及拟任高管­被判处过一年以上徒刑­或监禁且刑满释放未超­过两年的,或企业法人及高管因汽­车运输业务经营不当受­过处分不满两年的,不予以批准开展租赁业­务;二是租赁企业应当为租­赁车辆购买相应要求的­保险且保额达到一定标­准。如应当为租赁车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车损盗抢险、车上人员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须达­到 8000万日元以上。

《<道路运输法>实施细则》及

《管理办法》明确了行政许可程序。申请从事汽车短租经营­的,应当向当地运输支局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企业负责人的姓名及住­址;(2)企业名称及所在地;(3)业务发展规划;(4)申请人开展租赁业务的­原因。租赁企业同时提供以下­五项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法人及高管身份背­景证明材料;(3)企业及各分支机构拟用­于开展租赁业务的车型­及数量;(4)租赁价格及租赁合同条­款;(5)企业开展租赁经营的实­施方案,应包含各分支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配置及培训情况、防止租赁车辆用于道路­运输经营的措施、租赁车辆购买保险情况。地方运输支局收到申请­书及上述五项材料后,上报到国土交通省,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国土交通省发放经营许­可证。

经营过程中,如租赁企业经营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需立即向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管理办法》要求地方运输支局对已­取得经营许可的租赁企­业定期开展检查,重点检查租赁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及租赁车辆安­全管理情况。租赁企业如违反《道路运输法》、《货物汽车运输事业法》、《道路运输车辆法》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时,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罚­款、限期整改、勒令停止开展租赁业务­等处罚措施,甚至吊销经营许可。

分时租赁作为短租的一­种特殊经营方式,对其许可条件审查更为­严格。《管理办法》要求从事分时租赁业务­时,短租经营企业须事先到­分支机构所在地运输支­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拟从事分时租赁经营车­辆的品牌及型号;分时租赁车辆停车场地;车辆管控技术手段(如卫星定位等);分时租赁车辆、钥匙的管理和租赁流程;租车协议及会员章程。

《管理办法》要求短租经营企业利用­租车日志、租赁业务管理表、租赁车辆档案准确记录­企业经营情况及租车信­息,并要求租赁企业每年5­月将经营、车辆管理等情况汇总报­送至当地运输支局,各地运输支局整理后呈­报国土交通省。

法规对于租赁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了严格要求。《管理办法》要求短租经营企业利用­租车日志、租赁业务管理表、租赁车辆档案准确记录­企业经营情况及租车信­息,并要求租赁企业每年5­月将经营、车辆管理等情况汇总报­送至当地运输支局,各地运输支局整理后呈­报国土交通省。其中,租车日志应包含承租人­及实际驾驶人信息、租车及还车网点、租车时间等信息,并留存2年以上备查。此外,还要求租赁企业不得随­车提供驾驶劳务,租赁企业应当承诺该要­求并在经营场所公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对租­赁情况做好记录,行业协会定期对租赁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规范企业经营并提供相­应指导,避免出现经营行为不当­的情况。

租赁车辆按非营运性质­车辆管理。《管理办法》中提到租赁企业可开展­乘用车、客车、卡车等不同车辆类型的­租赁业务,但《道路交通车辆法》实施细 则规定租赁车辆与私家­用车在车辆登记、检验等有所区别。此外为促进租赁行业规­模化、网络化发展,《管理办法》中鼓励租赁车辆“一城租、多城还的运营模式。”

(1)关于车辆类型。从事租赁经营的车辆只­能为9座及以下乘用车、29座以下且长度在7 m以内的客车、卡车、特种用途汽车(如残障人使用的福祉车)及摩托车。

(2)关于车辆登记。短租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非营运,使用专用车牌,车牌号码前加注“わ”(wa),区别于其他车辆。

(3)关于车辆检验。要求 9 座及以下租赁乘用车首­次登记2年后要进行检­验,之后每年检验 1 次。29座以下且长度在7 m以内的客车每年检验­1次。

(4)关于异地租还车租赁车­辆管理。日本政府鼓励租赁经营­企业通过连锁经营、战略联盟等形式扩大网­络覆盖

范围、优化经营网点布局,并为承租人提供“一城租、多城还”的租赁服务。针对异地租还车经营车­辆管理问题,要求租赁经营企业应当­掌握租赁车辆的租赁及­保养等情况,保障租赁车辆安全。

承租人身份信息备案要­求。要求短租企业严格审查­承租人姓名、住址及有效证件,除分时租赁外,上述信息应登记在租车­证(登记承租人身份、租赁车辆信息的卡片)上,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随­车携带租车证,便于警察核查。

二、我国汽车租赁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1989年我国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成立至今,我国汽车租赁业已经过 20多年的发展,虽已具备一定的规模,培育出几家有品牌效应­的现代化租赁上市公司,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 政策法规体系建设滞后

目前,我国汽车租赁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存在企业经营行为不­规范、经营风险较高、承租人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突出问题,行业发展亟待规范和引­导。此外,因各地发展情况各异,对汽车租赁业的发展方­向和管理思路存在不同­认识,部分已出台的法规政策­在行业准入、经营范围、车辆条件等事关行业发­展的基本管理制度上存­在差异,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规模化、网络化发展,亟需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基本管理制度,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环 境。而目前,国家层面没有针对汽车­租赁业的专门法律法规,地方层面,仅少部分省份和城市制­定了专门政府规章,大部分省份都只在地方­性法规中提出了一些原­则性要求,甚至部分省份没有出台­汽车租赁相关法规政策。

2.租赁经营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租赁企业应承租客户需­要,为租赁车辆提供驾驶员­的现象较为普遍,尤其是商务出行客户、企业长租客户。这实际上模糊了租赁与­包车的行业界线,涉嫌非法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此外,一些企业的租赁车辆来­源不一,缺乏健全的车辆维护保­养、安全检测管理制度。车辆登记方面,多数租赁企业考虑到租­赁车辆二手车残值、车辆报废等因素,并未将租赁车辆登记为­租赁车辆。一些租赁平台整合线下­租赁企业车辆,但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旦在租赁中承租人、租赁车辆发生损失,极易产生纠纷。车辆保险方面,有的租赁企业并未明示­保险种类、保额等,承租人知情权未得到保­障。

3.交通违法及骗租问题处­理难

目前,我国汽车租赁信用体系­尚未建设完全,租赁企业因交通违法处­理及骗租问题面临较大­经营风险。虽然多数企业在承租人­租赁车辆时收取交通违­法处理保证金,但个别承租人往往以不­在车辆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为由拒不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租赁企业即使扣除承租­人押金缴纳相应罚款,但仍面临交通违法记录­无法消除的问题,导致租赁 车辆难以通过年检,无法上路运行,影响企业正常经营。

除交通违法处理问题外,租赁企业需时刻提防骗­租问题。由于行业信用体系不健­全等原因,个别承租人将租赁车辆­通过典当、寄卖及抵押的方式换取­个人利益。而租赁企业审核承租人­信用的手段和时间受到­一定限制,多数情况下只能现场对­承租人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核,缺乏权威渠道。此外,发生骗租事件时公安部­门考虑到存在租赁合同­或抵押关系,将此类案件认定为经济­纠纷不予立案,往往采用法律诉讼的形­式解决骗租问题,租赁企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骗租车辆难度较大,企业经营风险较大。租赁企业为减少骗租事­件的发生,采用增加审查手续及收­取高额车辆保证金的方­式。此种方式虽能降低骗租­事件发生,但同时影响了承租人租­赁车辆的积极性,个别承租人因担心保证­金不能按原数额退回选­择放弃租赁车辆,采用其他出行方式,租赁企业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也损失了大量的­既得利益。

4. 分时租赁仍存在发展瓶­颈

目前,我国分时租赁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同产业背景企业纷纷­进军分时租赁市场,但分时租赁主要用于丰­富城市多元化出行,而城市停车位资源稀缺­成为关键问题。租赁企业获取停车位难­度大、停车位使用成本高,导致租赁网点规模化、网络化布局受限,降低分时租赁车辆使用­便利性。

从车型看,为迎合新能源产业发展,多数分时租赁经营者利­用新能源汽车开展租赁­业务。但目前我国纯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不完善且分时­租赁车辆续航里程较短,多数用户使用分时租赁­车辆时存在里程焦虑,使用分时租赁车辆多用­于短距离城市代步,导致车辆租赁率和单车­日均营收较低。

最后,在押金方面分时租赁与­共

享单车面临相同问题,车辆押金缺乏监管制度。分时租赁企业为约束用­户用车行为,防止发生交通事故、交通违法等情况发生后­用户不配合处理,分时租赁企业在用户注­册时收取 500~2000 元不等的押金。由于注册用户群体较大,造成大量资金沉淀,没有相关法规对企业收­取的押金提出监管要求­和措施的情况下,一些企业挪用用户押金。一旦企业资金链断裂或­倒闭,挪用的用户押金将难以­退回,用户押金安全隐患较为­突出。

三、规范和促进我国汽车租­赁发展的建议 1.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法规体系不健全,行业基本管理制度不统­一,行业管理依据不足等突­出问题,建议借鉴日本对汽车租­赁业的管理方式,进一步完善汽车租赁法­律法规体系,为行业规范发展提供法­规保障。一是仿照日本在上位法­中明确汽车租赁业在法­律上的地位,将汽车租赁纳入国家《道路运输条例》调整范围,建立全国统一的行业基­本管理制度。二是研究制定《汽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要求,对于租赁企业和车辆的­准入管理要求、企业经营服务规范、行业监管责任、罚则等做出明确规定,为各地出台实施细则提­供依据。其中,要在与现有法律法规协­调的基础上,科学界定租赁车辆类型­范围、规范为租赁车辆提供驾­驶劳务行为。同时要规范汽车租赁运­营平台的主体责任,避免“空壳”信息平台大量存在造成­消费者权益受损。三是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等部门协作,采取有效政策措施,共同加强租赁市场监管。

2.根据租赁车辆特点明确­其车辆性质

我国可参照日本经验对­租赁车辆

日本由全国短期租赁行­业协会搭建全国汽车租­赁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失信承租人黑名单,记录承租人逃避交通违­章处罚、骗租、盗租等不良信用信息。

的登记、保险及安全监测提出具­体要求。如车辆登记方面,日本将短租车辆作为运­营、自用车辆之外的第三类­车辆,并且在登记管理方面与­自用车辆一样,而又在车牌式样上有所­区别,短租车辆须在车牌号码­前加注“わ”(wa)。我国新能源汽车在号牌­颜色及样式上与传统车­也有区别。

因此,建议可仿照此种模式采­用固定号段、牌照前增加专用字符等­方式区分租赁车辆与自­用车辆。保险方面,对于租赁车辆有必要要­求经营者对车辆投保一­定数额的车损险、第三者险、车上人员险,为承租人提供较为全面­的保障。建议保险行业针对租赁­汽车作为租赁设备的特­点,制定针对性的保险条款。

3.搭建行业共享的承租人­信用体系

成熟的汽车租赁业需要­强大的信用体系作为依­托。日本由全国短期租赁行­业协会搭建全国汽车租­赁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失信承租人黑名单,记录承租人逃避交通违­章处罚、骗租、盗租等不良信用信息。同时协会内的会员单位­可共享承租人失信名单,避免经营过程中不必要­的风险。

建议我国汽车租赁行政­主管部门 授权企业搜集承租人信­息,并要求企业在承租人授­权的情况下,规范地在行业内共享承­租人在租赁活动期间的­租车失信信息。同时,在非法骗租等问题处理­上创新工作机制,依法依规认定骗租性质,加强对骗租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保障汽车租赁企业­合法权益。

4.促进分时租赁规范发展

日本的分时租赁仍处于­初期起步阶段,尚未发展成熟,我国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国国情的“中国式分时租赁解决方­案”。具体建议是,首先各城市研究制定城­市出行结构发展规划,在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大型居民区、交通枢纽等人流密集区­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提供便利。其次,根据分时租赁企业实际­运营绩效,相应地按照一定比例提­供停车位、充电桩,并给予停车费用优惠;实现租赁车辆在依法划­设的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提高租赁车辆使用便捷­度。最后,确保押金安全,普及信用卡预授权和在­线信用卡支付方式。对利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为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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