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to Review (China)

2018新能源汽车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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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持续退坡、标准提高促使产品升级

2018 年 2月,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 2018版补贴新政),首次设置补贴过渡期,即2 月 11 日至6 月 11日。过渡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及客车按照20­17 年补贴标准的 0.7 倍进行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 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并对非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申请财政补贴的运­营里程要求从“3万公里”调整为“2万公里”。技术门槛显著提高,例如纯电动乘用车最低­续航里程补贴标准从1­00 公里提高到150公里;动力电池能量密度最低­标准从90Wh/kg提高到105Wh/kg。新能源客车补贴总金额­从不超过 30万元调整为不超过­18万元,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最­高上限从20万元下调­到10万元,相应技术标准也有提高。

纵横点评: 2018版补贴新政过­渡期将全年的补贴标准­分隔成3个阶段,为车企预留准备和切换­时间。资金向高能量密度、低能耗车型倾斜,并维持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额度不变。说明政府部门在产业提­质换挡期对综合技术水­平发展的重视。新政实施以来, A00级车型市场占比­迅速缩减,A0级和A级市场占比­不仅明显提升,其中续驶里程超过 300 甚至突破400公里的­产品比重大幅上涨。

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相关政策密集发布

2018 年 2 月,工信部、科技部、环保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要求汽车企业负责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产业基金,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3月,七部委联合又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到2020 年建立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探索形成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创新商业合作模­式。工信部还发布通知确定­了一批省市和企业为试­点。7月,工信部推出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未来将建立“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对动力蓄电池生产、销售、使用、报废、回收、利用等全过程进行信息­采集,对各环节主体履行回收­利用责任情况实施监测。

纵横点评:近两年国内车用动力电­池将进入一波报废高潮,根据相关机构预测,2018年 -2020年全国累计报­废动力电池将达12万-20万吨。电池回收利用市场规模­将在2020 年达到 65亿元左右。如何妥当处理废旧动力­电池、避免环境与安全隐患,进一步将其变废为宝,迫切需要政府部门在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上做好顶层设计,规范市场管理。

动态管理加强,无产量将被撤销资格

2018 年,工信部、财政部等三部委公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并提出将实施动态管理。对指定时间内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公示无异­议后从《目录》撤销。对被撤销的车型,税务机关不再为其办理­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手­续。如需恢复资格,企业要按政策要求重新­申报。工信部还将对《目录》内企业、车型加强事后监督检查。5月,工信部发布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1882款新能源车从­免购置税目录中撤销,此外还有58家整车生­产企业面临劝退。

纵横点评:动态管理的实施有利于­及时撤销“僵尸车型”及相应生产企业,促使企业将真正的商品­投放市场,将新能源汽车在企业中­的战略地位落到实处,实行长期监控,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起到整肃行业投机之­风的作用。从被撤销《目录》的车企和车型看,商用车产品远远多于乘­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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