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婴童安全是最终目的
:作为首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制定的出发点是什么?
:保护婴幼儿及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是制定GB31701-2015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发点,也是我们要达到的最终目标。
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纷纷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来保护婴幼儿及儿童的健康安全。我国已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是针对服用、家用和装饰用纺织品提出的安全要求,该要求虽然包括了婴幼儿及儿童用纺织产品,但考核的内容是基本的安全要求,并且提出的指标要求与成人用纺织品相同,对重金属限量、服装附件的牢固性、绳带长度、服装制品的检针以及燃烧性能等针对婴幼儿及儿童使用安全性的指标均未作出规定,因此这类产品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了指导生产者开发和生产符合婴幼儿及儿童需求、保证婴童安全健康的产品,我们制定了国内外第一部针对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的系统、全面的技术规范。
:与GB18401-2010相比,该标准在哪些方面作出了改进?
:GB 31701-2015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销售的0岁—14岁婴幼儿及儿童使用的纺织产品。与GB 18401- 2010相比, GB 31701- 2015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变化:
一是限定了增塑剂和重金属含量。对于含有涂层和涂料印染的婴幼儿纺织产品,除了需要满足GB 18401-2010中对于甲醛、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等有害物质的要求外,标准还增加了对DEHP、DBP、BBP、DINP、DIDP、DNOP 6种增塑剂和铅、镉2种重金属的限量要求,其中,总铅含量不超过90mg/ kg,总镉含量不超过100 mg/ kg。
二是增加了对织物耐湿摩擦色牢度的要求。婴幼儿和儿童好奇心强,喜欢将各种物品放入口中,且活泼好动,容易出汗,所以更容易受到伤害。针对上述安全问题,在GB18401-2010中耐干摩擦色牢度的基础上,该标准增加了耐湿摩擦色牢度检测。
三是明确了服装绳带设计安全要求。标准借鉴欧美国家通行做法,按照7岁以下、7岁及以上两个年龄段,对头颈、肩部、臂部、腰部、臀部、脚踝等服装不同部位绳带的自由端、绳圈、伸出长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是规定了附件强力和锐利性要求。标准明确提出婴幼儿纺织产品不宜使用尺寸小于3mm的附件,而且附件应达到相应的抗拉强力要求。同时,本标准还要求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所用附件不应存在可触及的锐利尖端和锐利边缘。
五是除了上述规定外,还对产品包装和标识提出了要求。婴幼儿及儿童
纺织产品的包装中、产品上不应有金属针等锐利物。对于缝制在可贴身穿着的婴幼儿服装上的耐久性标签,应置于不与皮肤直接接触的位置。要求婴幼儿纺织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本标准的编号及“婴幼儿用品”。
保护婴幼儿及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是制定GB31701-2015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发点,也是中纺标要达到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