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SINESS & Economy

基于金融功能视角下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分析

- 谢 琳

2018年广西区内各­类金融机构投放的精准­扶贫贷款全年累计 545 亿元,惠及服务贫困人 376 万人(次),极大推动了乡村振兴和­广西农村经济发展。同年,广西区内农村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 5.08%,大大低于商业银行以自­有资金发放的贷款利率 113 个基点,减少企业融资成本约 1.23 亿元。

(二)广西农村金融覆盖面不­断扩大

截至 2018年末,广西区内各类金融机构­和积极到县域乡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营业网点,不断增加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专营机构。同时鼓励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在县域乡镇地区成­立村镇银行,小额信贷公司等,极大地填补金融机构空­白镇。在农村信用系统建设方­面,全区95%的县(区)完善建立农村农户信用­信息系统,实现农村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乡镇全覆盖。

表 2 2018广西部分农村­金融机构情况(三)广西农村金融机构服务­水平提高

近年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广西北部湾银行等相继­设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加大对普惠金融的支持­力度。截至 2018 年末,存贷比低于 20%的县域支行已经不存在,存贷比低于 30%的县域支行也大大降低。柳州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桂林银行以及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别增资­扩股 18.8 亿元、39.1 元、17.9 亿元和 20.9 亿元,有效提升资本充足率[2]。

2017年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区分行积极拓宽­支农服务渠道,成立“三农”渠道管理中心和“三农”互联网金融管理中心,对广西区内 75个县支行实施差异­化授权,重点推进临桂、北流支行“放权搞活”试点,大力推进农村信贷工作,真正落实金融服务农村­经济的任务[3]。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积极谋求改革切实开­展县级农商行达标组建­工作,广西区内4家农信社成­功改制为农商行。

(四)广西农村金融环境不断­优化

广西社会信用环境持续­优化,全区95%的县(区)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系统,金融机构向401.3 万信用农户累放贷款 3824亿元。全区支付体系不断完善[4]。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建设取得阶段性成绩,农村支付服务提档升级,金融服务进村示范点实­现乡镇全覆盖。

2013年,广西开启为期五年的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其中,作为全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县,田东县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试点范围扩大到除百色­市以外的13 个县市。从 2008 年起田东县通过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实现了“三个全国第一”,即全国第一个农村信用­信息系统覆盖全部农户­的县,并对农户进行信用评级;全国第一个实现转账支­付电话“村村通”的县,转账支付电话将覆盖全­县 162 个行政村、街;全国第一个建立完善农­村信用信息体系和农村­支付服务体系的县,全县金融机构种类齐全,居全区各县之首。形成了全新的农村金融­发展“田东模式”。

三、以金融功能观理念构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广西现代农业建设与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相互影­响。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进广西新一轮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改革,需要健全完善现有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农­村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为广西农村经济生产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重点是要健全完善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西现代农新型农村金融­体系,构建分层、分业、分类审慎监管框架。

基于金融功能观的视角,为了更好地构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有必要对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功能进行重新定­位。目前,广西区内金融机构类型­主要有四种形式,即政策性金融(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分行),商业性金融 (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分行­和中国邮政储蓄广西分­行),合作性金融(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和新金融(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根据金融功能观的观点­认为,应该发挥合作性金融的­主导功能,利用政策性金融的引导­功能,大力发展商业性金融的­支持功能,鼓励新金融发挥辅助功­能[5]。

通过梳理各种类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作用,接下来就应该以金融功­能观的理论对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进行设计。金融功能观对于金融机­构体系的功能一般可分­为三大部分:一是便利清算和支付的­功能。金融机构负责提供各种­清算和结算的信用工具。二是金融机构体系资源­配置功能,金融机构作为间接融资­的中介,能够将全社会资金资源­进行有效配置。三是风险分散的功能。金融机构能够提供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的服务。同样,在构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核心功能也包­括这三方面。目前,在广西区内初步形成了­由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新金融­构成“广西区内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需要特别指出,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所设计不同层级是根据­广西农村金融机构的实­际需要,通过各种有

效的组合结构而形成的­金融机构体系框架,这并不是稳定的结构关­系,而是应该根据具体经济­发展的需要来变化的。基于此,本文对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进行如下图的基­本设计。

四、优化广西农村金融机构­体系的相关建议(一)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构建灵活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按照放宽准入、深化改革、健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原­则,明确广西农村金融机构­服务的功能化定位,大力发展不同类型的农­村金融机构在相互市场­竞争中的功能,更好地服务农村金融市­场。通过引入有效地竞争机­制,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主体­的激励作用,形成多元化,广覆盖的金融机构体系,可以大大提高资金配置­的效率。同时,广西农村各类金融机构­要大力服务本地农村经­济建设,允许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填补空白乡镇无金融服­务的现状。

(二)深化农村银行金融改革,积极建设广西新农村金­融体系

要加快推进农村金融类­机构改革,拓展农业类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全面深化广西农村合作­社金融机构改革,推进县级农合机构改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主­导参与设立村镇银行,完善服务“三农”的银行业基础设施。持续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逐步形成传统商业银行、三家城市商业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农­村小型金融组织及创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协同发­展、优势互补的现代化银行­业金融体系。

(三)践行普惠金融方针,提高广西银行业服务水­平

普惠金融是国家战略决­策,广西银行业要回归本源,聚焦普惠金融。一是银行业要加快在广­西老少边穷地区布局物­理网点和倾斜金融资源,加大对民生领域的金融­支持,加大对扶贫产业的金融­支持,加大对贫穷地区的金融­支持。二是要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持续优化银企服务,加强支付清算系统管理,推动支付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移动支付在城市和­农村领域、弱势群体和小微企业领­域的便民服务能力。三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农村信用信息化。同时进一步完善金融信­用信息数据库,对接中小型、微型企业,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

[参考文献]

[1]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J].区域金融研究,2019 (9). [2]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运行报告[J].区域金融研,2018 (10). [3]钱水土,姚耀军.金融功能观视角下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设计与­创新[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11(3). [4]张强,佘桂荣.基于“功能范式”的农村金融体系优化配­置的路径选择[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09(2). [5]温涛,王煜宇.改革开放 40周年中国农村金融­制度的演进逻辑与未来­展望[J].农业技术经济,2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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