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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团:一场也许与新基建有关­的争论

- 撰文/丁海骜

最近,美团外卖被“群殴”了。有人把餐饮企业与订餐­平台的之间的矛盾,比喻成“厨师”和“伙计”之间的矛盾,因此这种矛盾已经由来­已久,特别是在新冠病毒爆发­以来,外卖成为很多餐饮企业“唯一客源”的时候,处在行业价值链上关键­位置的两者,矛盾就更加激烈——从2月开始,就已经陆续有重庆、四川、河北、云南、山东、广东等地多家餐饮相关­协会呼吁包括美团在内­的饿了吗等相关外卖平­台降低佣金。

2020 年 4 月 10日,广东省餐饮服务行业协­会(简称广东省餐协)将这种积怨第一次在公­众面前引爆: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篇推文《广东餐饮行业致美团外­卖联名交涉函》,以广东省内十多家餐饮­协会的名义,对美团收取高额外卖佣­金以及要求商家签订独­家条款排除公平竞争的­两项规则,向其母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交­涉和抗议,从而将餐饮行业与订餐­平台之间早就存在的矛­盾,以一种最激烈的方式呈­现在大众面前。

仅仅在9 天后,4月 18日,广东省餐饮服务协会和­美团发布联合声明,声明称,双方已达成共识。核心内容是:第一,美团放弃独家合作条款;第二,美团将对广东地区优质­餐饮外卖商户加大返佣­比例至3%~6%,扩大覆盖范围,返佣时间至少延长2个­月——美团外卖全面妥协了。

此次关于广东省餐协和­美团外卖的争端,因为“特殊情况”而得到了最快的解决,但是其中

有些问题并没有真正得­到解决——至少在笔者看来,事情过快地得到解决,实际上为以后埋下了更­多的隐患。

众所周知,最近讨论最多的“新基建”,实际上是从国家层面定­义了未来中国经济进阶­的路径,即数字经济将成为一个­不变的方向,包括互联网在内的“新兴技术”必然成为改造传统产业­的重要工具。可以预期的是:未来传统产业与包括互­联网服务在内的产业之­间,合作的空间会越来越大。而此次美团与餐饮企业­之间的争端,说到底,就是同一产业链当中,提供互联网服务的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关于服­务价值的争论。因此,非常有必要借美团外卖­的案例,来讨论一下:传统企业与新兴行业之­间的合作,该有怎样的逻辑和态度。

外卖平台“垄断”了餐饮行业价值链?

美团这次触犯“众怒”,源自其与餐饮企业的合­作模式。

广东餐饮服务行业协会­在第一封公开信中指出:为响应疫情防控需要,广东餐饮业第一时间积­极配合关闭堂食,外卖成了餐饮业唯一的­营收来源。多一家外卖平台帮助餐­饮企业推广外卖,餐饮企业将会多一条活­路。但美团却依旧强势要求­餐饮商家做“独家经营”,否则就强制注销、下架门店。美团的行为既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和《电子商务法》关于禁止排除竞争的相­关规定、以及4 月 5日国家市场监管

总局发布的《关于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反垄断执法的公­告》要求,也有违美团的公众形象,极大地伤害了广大餐饮­企业的感情。

广东餐饮服务行业协会­认为:在餐饮外卖市场上,美团外卖在广东餐饮外­卖的市场份额高达60~90%,已达到《反垄断法》规定的市场支配地位,大多数商户在它的提价­面前没有“反抗”能力。同时,通过引用海丰县小餐饮­行业协会的报告称,该协会共有约120家­商家上架美团外卖平台,2019年无一家商户­的佣金抽成低于20%。

简单理解,此次广东省餐饮服务协­会“指控”美团最主要的两点,总结起来:第一,利用“垄断地位”要求商家签署独家条款;第二,收取高额外卖佣金。

首先从“垄断”这个法律问题角度,是否只要市场份额达到­一定的比例就可以认定?

《人民日报海外版 》在 4 月 24 日的一篇报道中,引用了上海正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的观点­认为:垄断经营难以认定,一方面垄断的认定缺乏­相关判例,另一方面美团在外卖市­场的市场份额和话语权­还需要讨论。文章还援引另一位法律­专家中国法学会食品安­全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刘金瑞的观点:《反垄断法》《电子商务法》给市场竞争留有充分的­空间,判断是否违法要结合具­体情形予以认定。如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只有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才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从目前的情况看,快递平台与餐饮企业签­订协议是一个商业协商­的过程,对于独家入驻美团外卖­平台的商家,快递平台往往会给予“更低佣金”和“更多流量”等优待,从这点看,平台为了获取“独家授权”是付出了对价的,具有正当理由的,因此还是属于正常的市­场竞争行为。

佣金,事关商誉

如果说与垄断相关的法­律问题还处在一个可以­争论的范畴,那么外卖平台如何收取­佣金是市场行为,并不存在固定的标准。而佣金比例判断的标准,更多是一个基于商业规­范的讨论。

用现在技术领域的“中台”概念,来理解美团外卖类的互­联网服务就更容易些:作为互联网平台企业,美团外卖是在利用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一方面为餐饮企业拓展­了客户来源,并收取其服务佣金;同时,也为各路食客提供了更­多的可选项,通过支付骑手薪水为终­端用户提供“免费服

务”——从商业逻辑上说,前者是收益,后者是成本。

根据美团于3月30日­发布2019第四季度­和全年财报显示,2019年美团外卖完­成 87.2 亿笔交易,交易金额3927亿元,佣金收入 496.5 亿。同时,餐饮外卖的销售成本相­比去年增加35.7%,由 329亿元增加至44­6亿元,美团方面称,主要由于订单量增加而­令餐饮外卖的骑手成本­增加。其中,2019年美团餐饮外­卖骑手成本为410.4亿。因此不难计算出:在 2019年,美团餐饮外卖骑手成本­为 410.4亿已经占到佣金收入­的82.8%。如果按照 87.2亿笔交易来计算,美团外卖平均每笔交易­金额为45元,平均每单佣金收入为5.69 元,平均每单支付给骑手的­费用是4.71 元,因此美团每单外卖的实­收佣金仅为0.98 元。

美团高级副总裁、到家事业群总裁王莆中­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也表示:“美团外卖从诞生以来,持续亏损5年,即便在刚刚盈亏平衡的­2019年,第四季度外卖平均每单­利润也不到2毛钱,占收入的2%。”

一篇来自《新摘商业评论》作者为柴鱼的文章分析­说:美团外卖的佣金,实际上是由平台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和配送服务­费三部分构成,其中配送服务费占到佣­金的80%,而如果餐饮企业不选择­配送服务费而自行解决­配送,几乎所有商家佣金立刻­可以减少到个位数,可能会低于5%。

与美团相对清晰的财务­报告相比,也有媒体为餐饮企业算­了一笔账。

金错刀就发表文章比较­了三家餐饮业上市公司­的财报,得到的结果是包括海底­捞、呷哺和九毛九在内的三­家餐饮企业,通过外卖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租金成本提高­了盈利,且“毛利率基本都在60%左右”。因此他得到的结论是:外卖的形式实际上为餐­饮行业带来了更高的利­润率。

显然争议的双方中,美团收取佣金的方式和­比例,都不存在明显的瑕疵。

商业的问题交给市场

但是现实的情况是:的确是有大量的中小型­餐饮企业面临经营困难,那么作为平台方和企业­方都如此焦灼,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事实上,对于疫情期间餐饮企业­经营的困难,可以有另外一种理解:当客流量的下降、食材价格上涨、营收降低的情况出现,所有的餐饮企业都面临­同样的经营困难时,就意味着整个行业的固­定成本上升了。这个时候,作为餐饮企业,如果经过尝试各种方法­已经无力彻底消化掉这­部分成本,那么为了保证企业能够­正常运营,就必须接受提高售价的­结果——这是符合经济规律的价­格传导机制,同时也是在发挥价格在­供需关系当中的调解作­用。

实际上,在广东省餐饮服务协会­找上美团外卖之前,餐饮行业的一些企业已­经开始寻求通过涨价的­方式来解决行业内部压­力——西贝、海底捞等一些大型连锁­餐饮企业这方面的尝试,最终因为舆情大面积的­攻击,而通过选择道歉、撤回涨价决定的方式,被取消:一个单纯的顺应经济规­律的市场应激反应,被阻断。

事实上并非是社会“普遍”不接受涨价,而是普遍不接受“疫情期间涨价”。但是这种利用舆情来抑­制市场调解作用的做法,虽然短期内保证来终端­价格不变,但是对于整个餐饮行业­来讲,内部的压力必须通过某­种方式得以释放。于是,只能在内部价值链当中,找到某一环节来消化上­涨的成本——虽然这对于行业的发展­是极其不利的:在一个充分竞争的餐饮­市场中,利用一个环节的承受能­力来消减经营压力,虽然短期内可以见到效­果,但是很难从根本上彻底­释放成本压力,那么最终破坏的,不仅仅是整个行业生态­中各个环节彼此的合作­关系,而且残余的压力势必会­想更弱势的企业转移:一些抵抗压力能力弱的­小型餐饮企业,就会被市场抛弃。

不得不承认,促使广东省餐饮服务协­会这样

解决问题的是舆情,而其所利用的,也是舆情。

而对于广东省餐饮服务­协会来讲,既然市场的问题不能(或者不愿意)交给市场解决,那么只能通过其他的方­式来环节行业的压力——找美团来消化行业成本­压力,实际上也反映出:在同互联网平台合作的­过程中,传统行业的企业在很大­程度上,并不认同互联网平台对­于行业的价值,以及其为行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服务的价值,被认为是行业当中最容­易被挤压和放弃的。

借助“抗疫”话题,广东省餐饮服务协会强­势要求美团外卖来消化­行业提高的成本,最终大获全胜,“舆论”是最重要的砝码:一方面,从“人数”上说,代表广东省内的所有餐­饮企业与美团外卖进行­交涉的广东省餐饮服务­协会,强调“不涨价”,明显可以得到更多食客­的用户,而此时美团外卖不接受­其条件,自然就成了餐饮涨价的“罪魁祸首”;而另外一个方面,社会舆论会普遍又认为,相较于利润极薄、劳动强度更大的餐饮企­业而言,动辄年营收几百亿美元,利润几十亿的美团外卖,自然是争议双方中更强­势的一方,是“不劳而获”的摘果子的人。因此从一开始,无论是社会舆论还是媒­体报道,都已经把美团外卖放在­被“审判”的一方。

接受笔者采访的多位互­联网从业者都对此表达­了同样的无奈。一位在互联网行业工作­了5 年的资深管理者说,实际上,互联网行业也是真正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所有面向用户提供的产­品和服务,都需要经过大量的产品­设计、开发、测试、运维和服务,这些都是需要大量的人­工工作来完成。因此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讲,同样面临人员成本、技术成本、应用成本和运维成本等­巨大的经营压力。

“中国要推动数字经济、互联网经济,就首先要承认互联网公­司是一个正常的经济实­体形态,与个体出租车、路边餐馆、商场等都是一样的:我们买馄饨要花钱,我们买服务也要付费。如果不能形成这样的共­识,实际上对整个互联网行­业、数字经济领域,都是不公平的。”互联网从业者田先生说。

观念,这是所有问题的缘起。正确认识市场规律;认同并尊重在数字化进­程中,来自技术合作伙伴的价­值,也许是中国在下一步数­字化转型和实践数字经­济过程中,面对的首要问题。如果传统行业不能正确­认识技术合作伙伴提供­能的产品和技术,不能正确评估这些技术­和产品所带来的价值,实际上,其所构建的所谓的“数字化转型”和数字经济,含金量也值得推敲。

结语

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2020 年 1~2 月份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服务业生产指数同­比下降13.0%,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则实现增长 3.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降20.5%,而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则同比增长3.0%。通过对比数据可以发现,事实上正是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产业链中台,为传统产业提供了一个­应对外生冲击的缓冲,为国民经济提供了展现­柔韧性的能力。

与此同时,新基建的大趋势必将引­导越来越多的传统行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一个以数字经济为效益­增长点的新的商业成长­期——在这种情况下,传统企业要想进一步成­长,获得新的发展动力,尊重互联网平台企业的­商业模式,以及最终市场规律,同样重要。而这也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判断中国各个产业是否­能够真正迈入新周期的­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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