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险评估利率下调的深意
考虑到行业资产负债久期存在缺口,以及外部经济形势复杂导致利率有下台阶的潜在压力,监管层此次主动下调评估利率,传达出监管层在长端利率有下行压力的背景下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的信号。
考虑到行业资产负债久期存在缺口,以及外部经济形势复杂导致利率有下台阶的潜在压力,监管层此次主动下调评估利率,传达出监管层在长端利率有下行压力的背景下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的信号。
8月30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及调整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为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业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形成机制,决定对部分类型人身险产品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进行调整,以形成与市场利率联动的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通过降低行业利差损风险,防范人身保险市场系统性风险,推动人身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公告一经发布,立刻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特别是对部分险种的评估利率水平的调整,在保险业掀起轩然大波。《通知》表示,对2013年8月5日及以后签发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其他险种的评估利率要求维持不变。那么,此次调整对保险业的影响究竟几何呢?增提1200亿元责任准备金
事实上,保险公司为应对未来经营风险和确保财务状况,需按照监管层的要求而提取负债,即保险责任准备金。由于这部分准备金是基于未来的风险提取,需要对现在的准备金进行贴现,而贴现的依据就是预估未来的利率,称为评估利率。评估利率越高,贴现值越低,需要提取的准备金越少;评估利率越低,贴现值越高,需要提取的准备金越多。因此,在此次评估利率调整后,保险公司需要为保险产品计提更多的责任准备金。
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至今,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产品累计保费收入已经达到2.19万亿元,责任准备金余额达到了1.26万亿元,在责任准备金余额中占比10%左右。经测算,此次调整后,人身保险业需要增提责任准备金1200亿元,占责任准备金余额中的1%。
但市场也无须过度担忧这增提的1200亿元准备金对保险公司造成的影响。此次涉及调整的为偿一代法定准备金,该准备金仅用于监管审核。除保险公司需定期向银保监会报送外,基本不用在公司的实际经营中,多计提法定准备金只是对未来的风险评估更为谨慎。此外,法定准备金并不属于财务体系, 1200亿的增量计提也不体现在保险公司的财务科目上,因此不会对保险公司的利润产生影响。
不仅如此,此次评估利率水平的调整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内含价值也不会产生影响。当前保险公司适用的偿二代监管评估体系中影响财务、价值的相关因素主要是合同会计准备金、偿二代准备金等。合同会计准备金影响保险公司财务,它的评估利率主要参考750天移动平均国债收益率曲线。用来计算内涵价值的准备金评估利率则是采用中长期基础的4.5%利率,而用来计算偿付能力的准备金是偿二代准备金,它的评估利率和合同会计准备金类似。而此次调整的是偿一代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并不影响偿付能力和内含价值计算,因此不会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和内含价值产生影响。
国泰君安认为,由于此次监管变化仅适用于法定责任准备金,并不改变会计准备金、计算偿付能力准备金以及计算内含价值准备金的评估利率。因此,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并不影响利润、偿付能力和内含价值。法定准备金当前对于保险公司造成实质影响的仅为年度分红保险分红水平的确认,而由于此次分红险评估利率没有变化,因此,我们认为
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对存量业务并没有实质性影响。
不过,保险公司在产品方面可能会受到此次调整的冲击。提高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水平的影响首先会体现在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销售策略、定价策略等上面,进一步影响保险公司的业绩。
一般而言,对于后端准备金评估利率的调整是为了影响和调控前端合理定价。此次将“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由年复利4.02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调整为年复利3.5%和预定利率的小者”,意味着对于预定利率高于3.5%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产品需要得到银保监审批,而不是备案管理,面临更长的流程,以及更严格的监管审核,销售难度加大。
此外,有关人士表示,通常来说,预定利率不能高于评估利率,评估利率的下调,也意味着预定利率的下降。由此可见,此类保险产品的预定利率也将下调,进而降低其在理财市场的竞争力。此次调整之后,此类产品的市场表现将受到直接影响。保险公司需要对产品类型做出改变,逐渐从理财型向长期保障型转型,进一步加大身故、健康、意外等风险保障类产品发展力度,以缓冲新政对于保费收入的影响。
防范利率下行所致的利差损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番被下调评估利率的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近年来一直是开门红初期人身险公司冲击保费规模最主要的产品类型之一。而此次调整导致此类保险产品吸引力下降,可能对2020年保险公司“开门红”产生影响。
不过,从2019年“开门红”来看,很多险企已经开始淡化了“开门红”的概念,主动调整产品结构,聚焦高价值产品经营。不仅如此,2019年,监管也加大了对于高预定利率产品的窗口指导,减少了4.025%高预定利率产品的批复,导致2019年的“开门红”销售同比下降。因此,2020年“开门红”受到影响预计较小。
在此次评估调整后,对后续公司普通型养老年金和10年期以上的的普通型长期年金的新产品的预定利率限制在3.5%以内,与其他普通型人身险保持一致,这便有效限制了保险公司为争夺市场而盲目调高产品利率水平,从而降低了保险公司风险,利好行业长期稳健发展。监管层相当于变相稳定了相关产品预定利率,有效防止了负债端的无序竞争。
华金证券表示,此次评估利率下调后,传导效应将扩散至预定利率。预计高预定利率年金产品将逐步退出市场(预定利率高于评估利率需审批),或有部分炒停售,但不改产品结构以更符合险企投资水平为锚。“开门红”或受影响,叠加前期银保管理规定银保渠道或承压,法定责任准备金多计提对险企分红保险的分红水平或有影响。但总体有利于行业长期发展。
实际上,此次《通知》的出台,其背后的意义强于实际影响,此次调整传达了监管层在长端利率有下行压力的背景下有效防范利差损风险的信号。
随着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的走势,尤其是国债收益率的下降,保险资产端持续承压,一些产品的预定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已经出现了较大的偏差,实际上加大了利差损风险。而在各类型人身险产品中,普通型养老年金或10年以上的普通型长期年金产品的潜在利差损风险相对较大。因此银保监会通过下调评估利率,以防范利差损风险。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保险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认为,在转型与竞争的双重压力之下,部分公司通过提高预定利率降低产品定价的长期年金产品获取保费收入,在长期利率下行背景下有可能带来利差损风险。而且,由于长期保障和养老年金产品具有复杂性和长期性,高承诺利率变得更加隐蔽,进一步掩盖了将来可能出现的利差损和风险。降低责任准备金评估利率,可以增加已有存量业务的责任准备金,应对可能存在的利差损风险。同时,评估利率会影响到定价的预定利率,未来新产品的预定利率也会下调,增量业务的利差损风险会大大降低。对利差损风险的防范有助于寿险业的可持续发展。
寿险行业成本呈现“长期且刚性”的特征,利差损是利率下行周期中行业最为主要的潜在压力。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面临很大不确定性,海外存在普遍的降息趋势。尤其是国债收益率的下降,保险资产端持续承压,一些产品的预定利率与实际投资收益率的偏差加大了利差损风险。除此之外,寿险业务由于产品特征,负债久期相对较长,而中国资本市场在资产端品种和久期的深度和广度上相对有所不足,导致行业久期存在缺口,这也加大了业务风险。监管层考虑到行业资产负债久期存在缺口,以及外部经济形势复杂导致利率有下台阶的潜在压力,主动下调评估利率,从而限价预定利率,预防了投资收益下降后的利差损风险。
国泰君安认为,由于利率下行压力较大,进而将影响保险公司的投资端,如不对高定价利率保单(负债端成本)进行限制,则可能由于恶性竞争带来行业面临较大的利差损风险。此次监管及时下降评估利率,进而引导定价利率下行,从定价源头控制利差损风险,有利于降低行业的利差损风险,有利化解金融风险,实现行业稳健经营,利好行业长期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