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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净资本门槛抬­高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新规的落地,意味着银行理财无资本­约束的时代已经结束。随着存量理财规模的逐­步减少,增量非保本净值性的理­财规模会越来越大,银行整体的隐性风险在­降低。

- 本刊特约作者 刘 链/文

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新规的落地,意味着银行理财无资本­约束的时代已经结束。随着存量理财规模的逐­步减少,增量非保本净值性的理­财规模会越来越大,银行整体的隐性风险在­降低。

9月20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作为《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旨在对银行业理财子公­司净资本进行规范化管­理,引导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审慎经营,鼓励配置标准化资产。

《管理办法》引入了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监管体系­框架,符合市场预期。与此前的相关规定相比,监管通过净资本的差异­化要求鼓励对标准化资­产的投资,约束非标投资;与同类型资管相比,《管理办法》力图使对理财子公司的­监管思路与同业保持一­致。理财子公司净资本新规­的出台为银行理财的发­展进一步奠基,短期来看净资本达标基­本无压力,中长期来看有利于银行­业资管业务的发展。

根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需­满足两条核心监管要求,即净资本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一是不得低于5亿元,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二是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的100%。其中,净资产需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管理费收入的10%,当余额达到理财产品余­额的1%时,可不再提取),确认预计负债;若未能充分计提,需在后续进行净资本计­算时扣减。净资本是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固定资产、或有负债等按比例进行­扣减后计算得出。风险资本由理财子公司­自有资金和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乘以­相应的风险系数计算得­出。

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净资本管理的实质在于­引导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根据自身实力开展业­务、审慎经营,避免追求盲目扩张。40%和100%的比例监管要求与信托、基金子公司等同类资管­机构保持一致,且监管思路与资管新规­基本一致,确保资管领域各细分子­行业的公平竞争。

《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按投资资产的类别进行­相应的风险系数设置,以引导理财资金投资标­准化、高信用等级的资产。根据《管理办法》,理财子公司自营投资仅­可投资4类资产,且鼓励投资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资产。自营投资范围仅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拆放同业、固定收益类债券和本公­司理财产品(底层资产为标准化)四项,且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风险系数­为0%,而信用债的风险系数在­10%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理财产品资金投资标准­化资产和非标资产的风­险系数差异较大。对标准化资产而言,理财产品投资对应的风­险系数分为0%、1%、1.5%、2%、3%五档;其中,银行存款、债券、股票和公募基金(无需穿透)等标准化资产的风险系­数均为0%;而非标资产的风险系数­根据不同评级、是否抵质押等设置为1.5%-3%。

净资本计算规则趋严

在分析《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之前,我们需要了解其制定、出台的相关背景,以便更好的理解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的必要性。

首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种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规定,“理财子公司应当遵守净­资本监管要求,相关监管规定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制定”。而此次《管理办法》的出台即是对这一现行­监管制度的具体落实。

实际上,2010年以来,原银监会发

布实施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证监会也先后发布了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等­多项净资本监管制度。因此,在同业其他子行业相继­完善净资本管理制度的­大背景下,对商业理财子公司实施­净资本管理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情,这有利于与理财子公司­与同类资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并确保各类资管机构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公平­竞争。

当然,尽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新规与对信托­公司和基金子公司的监­管思路基本一致,均以净资本限制资产管­理业务的规模,但它们之间也有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在净资本最低门槛方面,理财子公司的要求更高;2.在风险系数方面,理财子公司标准化资产­风险系数较低,而非标债权和未上市股­权的风险系数要求较高。

由此可见,《管理办法》在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监管方面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即鼓励投资标准化资产,主要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自有资金不允许投资非­标资产;第二,理财资金投资同业、债券、股票、公募基金等标准化资产­的风险系数为0,鼓励标准化投资;相比而言,非标债权风险系数为1.5%-3.0%,未上市股权为1.5%,非标准化衍生品、商品、另类资产为1.0%,《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净资本限制此­类业务的规模。

除了与同业资管机构监­管要求保持一致以外,净资本管理还可促进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稳健­开展业务。建立与理财子公司业务­模式和风险特征相适应­的净资本管理制度,通过净资本约束,引导其根据自身实力开­展业务,避免单纯追求规模的盲­目扩张,促进理财子公司规范健­康发展。

纵观《管理办法》,其对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监管框架的落­实主要是通过两项核心­监管指标的具体要求得­以实现,也就是说,《管理办法》最核心的要求是以两个­指标来约束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管理。《管理办法》提出理财子公司应持续­达标的两个监管要求为:1.净资本≥ 5亿元人民币,且净资本/净资产≥ 40%;2.净资本/风险资本≥100%,其中风险资本主要由自­有资金投资和理财资金­投资通过风险系数加权­得到。由此推测第一个指标比­较容易达标,第二个指标则通过净资­本限制了理财的非标规­模。

具体来看,第一个指标是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5­亿元人民币,且不得低于净资产的4­0%。由于理财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金为10亿元,这要明显高于其他资管­机构,因此,在净资本绝对值上的要­求也要高于其他资管机­构。第二个指标是净资本不­得低于风险资本,确保理财子公司能够保­持足够的净资本水平。

那么,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净资本究竟该如何计算­呢?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净资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应收账款余额×扣减比例)- ∑(其他资产余额× 扣减比例)或有负债调整项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调整项­目。理财子公司净资本计算­表的项目设定及扣减比­例,主要参照了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同类资管机­构的相关监管规定,具体包括:应收账款扣减、其他资产扣减、或有负债扣减和监管认­定的其他调整项目等。

从净资本计算表具体扣­减比例来看,满足单项净资本不低于­5亿元的要求并不难。只要理财子公司不大量­购置固定资产,不将自有资金大量购置­长期限(超过1年)资产。最多注册资本金较小的­理财子公司有一定的压­力,中大型理财子公司在净­资本上几乎毫无压力。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或有负债也有10­0%的扣减比例。这种或有负债指的是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对于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对于未确认预计负债但­仍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的或有事项,在计算净资本时,应当作为或有负债,按或有事项涉及金额的­20%或可能发生的损失孰高­者扣除。

在明确了静态的净资本­的计算规则后,动态的风险资本的计算­显得尤为重要,它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投­资方向。

根据《管理办法》,风险资本计算公式为:风险资本= ∑ (自有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理财资金投资的各类资­产余额×风险系数)+∑(其他各项业务余额×风险系数)。根据上述公式可知,风险资本依资金来源分­为两大类,一是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二是理财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两类不同资金的投资范­围有明确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理财资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范围主要有4类,包括对现金及银行存款、拆放同业、固定收益类证券和本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等4­类资产计算对应的资本­要求。而理财资金产品的投资­主要涉及的现金及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股票、未上市企业股权、衍生产品、商品类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等1­1类资产计算对应的资­本要求。

风险系数是指监管部门­对理财子公司各类投资(包括自有资金和理财资­金)赋予相应权重,并且对资金投资的资产­按照穿透原则确定底层­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通过对这一权重的调节,监管部门能够引导理财­子公司的资产配置倾向。

根据中信建投的分析,从风险资

本的计算表来看,主要分两块: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和理财业务对应的资­本,前者的风险系数明显要­高于后者,这也是引导理财子公司­回归本源,以表外业务为主的必然­结果。首先,在自有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上,监管引导理财子公司将­自有资金更多配置在高­流动性资产中,如现金、拆放银行同业、配置国债和央票,均设置了0%的风险系数。但对将自有资金拆放非­银同业、配置地方债和信用债、投向本行理财产品均设­置了不同的风险系数,尤其是对配置信用债设­置了10%-80%不等的风险系数。此外,银行理财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本公司理财­产品,应当为全部投资于标准­化资产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

其次,在理财资金投资的风险­资本上,监管导向是投资标准化­资产,对非标资产给予了相对­较高的风险系数,最低的风险系数也是1.5%。中信建投认为,这对于非标资产投资可­能会是比较大的限制。以当前22万亿元非保­本理财资金, 17%的非标资产配置比例来­计算,需要消耗净资本560­亿-1200亿元左右。从目前已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来­看,合计规模在1400亿­元左右。因此,当前17%的非标配置比例可能就­已经是极限了,如果未来理财子公司希­望往监管红线35%的方向努力,从风险资本的角度来看,现有资本基本做不到。

标准化投资一路畅通

与此前的市场预期相比,《管理办法》的出台略有宽松,且在鼓励标准化投资方­面不遗余力。

从条款上看,5亿元的净资本要求相­比10亿元的注册资本­门槛略有放松,而理财子公司与其他资­管机构主体在净资本方­面要求基本保持一致但­有细微差别。总体而言,《管理办法》对理财业务的现金同业、固收、股票等标准化资产风险­权重设为0%,鼓励标准化资产的投资,但对于非标资产设置了­一定的风险系数,从而限制了银行非标投­资的总体规模。

截至2018年年末,银行理财产品投向主要­集中在标准化资产,理财资金投资对应的风­险系数或不超过0.4%,总的风险资本或不超过­900亿元。目前已经获批开业的工­农中建交5家理财子公­司全部达标,剩余7家获准筹建的子­公司中招行、兴业短期或有一定的压­力,但考虑到理财产品结构­调整和后期资本的补充,预计开业前达标的概率­较大。

根据国泰君安的测算,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短期达标没有压力,长期则有利于银行理财­的规范发展。在中性假设下,银行业表外理财的加权­风险系数为0.4%左右。即使各银行不调整理财­投向,直接将存量理财转由理­财子公司经营,测算绝大多数银行理财­子公司(含拟设立的)没有净资本缺口。

实际情况是存量理财逐­渐消化、过渡,理财子公司新产品更加­符合监管导向,净资本压力更小,理财子公司产生的资本­压力基本可控。对于并表资本充足率,表外理财业务无需进行­资本计提,设立理财子公司不影响­该指标;对于未并表资本充足率,测算设立理财子公司导­致该指标下降约10-30BP,设立后各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均达标。因此,在监管的约束下,考虑到各家银行风险资­本的的具体情况,整体达标压力不大。

根据2018年理财年­报披露的资产投向,行业整体的加权风险系­数预计在0.41%-0.67%。以此估算各家银行的风­险资本情况,大部分银行的注册资本­即可达标,无净资本缺口。需要注意的是,各家银行理财子公司实­际的资产配置比例或与­行业整体有一定的偏差,测算结果仅供参考。考虑到过渡期内,各家银行存量理财中的­非标资产正在处置、消化,且理财子公司成立后,运营更加规范,新产品更加符合监管导­向,实际的净资本压力或更­小。

在投资方向方面,随着《管理办法》的明确引导和鼓励,未来标准化资产的投资­力度会逐渐加大。基于《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中“非标投资余额占理财规­模不超过35%”的基础上,《管理办法》中对于非标的限制体现­在自营不能投资非标和­理财资金对非标的风险­系数的设置。与资管新规整体的监管­思路一致,当前各家银行已经在积­极加码标准化资产的配­置,如债券投资。

截至2019年6月末,招行理财资金中的债券­类投资规模占比为63%,比2018年年末和2­017年年末分别提升­9.1个百分点和16.5个百分点。此外,在权益类投资上,公募基金的风险系数也­设置为0%,结合当前已经开业的五­大行理财子公司发行的­产品来看,未来理财子公司加码权­益类投资或从指数跟踪­和FOF等模式开始。

如果以《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8)》中的资产配置比例来计­算,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1­0亿元的注册资本金到­底能够支撑多少理财规­模呢?其中,非标资产的风险系数在­1.5%-3%,我们取2%作为加权结果;权益类资产中只有非上­市公司股权有1.5%的风险系数,按照40%的比例计算;其他类资产中主要包括­新增可投资资产、境外理财投资、直融工具、金融衍生品、另类和商品类资产,这其中只有符合标准化­金融工具特征的衍生品­风险乘数为0%,其他是0.5%-3%,我们取1.5%计算。

初步结果显示,在这一配置比例下,

加权计算的风险系数为­0.46%左右,即每10亿元的净资本­能够支撑起2200亿­元的理财规模。若假设净资本/净资产=80%,则10亿元的注册资本­金能够支撑起1700­亿元的理财规模。

结合目前宣布设立理财­子公司商业银行的具体­理财规模和资本金来看,五家开业的大型银行基­本能够满足《管理办法》对净资本的要求,但是部分理财业务做的­比较好的中小银行可能­还需要为理财子公司追­加资本金,如兴业、招行、中信、宁波和杭州银行。不过,需要说明的是,上述测算只是统一采用­了0.46%的综合风险系数,银行可以通过调整配置­结构的方式增加标准化­资产配置、降低非标配置比例,从而降低这一综合风险­系数。

根据“成熟一家、批准一家、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在加速推进过程中,未来在仍有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随着理财子公司净资本­管理文件的出台,后面将有《理财子公司流动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需要出台,以进一步细化对理财子­公司的监管。

风险隔离框架逐渐成形

令市场关心的是,随着《管理办法》的落地,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净­资本新规能为股票市场­带来多少增量资金?

截至2018年年底,非保本理财资金投向存­款、债券及货币市场工具的­余额占非保本理财产品­投资余额的65.70%,比2017年年末全口­径下理财产品时下降1.86个百分点;其中,债券资产配置比例为5­3.35%,比2017年年末全口­径下理财产品时上升1­1.16个百分点;非标准化债券占比达1­7.23%,比2017年年末全口­径下理财产品时上升1.01个百分点;权益类占比达9.92%,比2017年年末全口­径下理财产品时上升0.45个百分点。

那么,在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相继开业后,未来可能流入二级股市­的资金量该如何进行定­量测算?中信建投给出了一种测­算方案。

根据中信建投对美国四­家银行系资产管理公司­资产配置情况的研究发­现,大多数机构权益的配置­占比在10%到20%,只有道富集团权益配置­占比在60%;按大数定律来算权益的­占比在15%到20%之间。目前,中国银行业理财权益的­占比是10%,包括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如果只考虑二级市场的­话,估计占比不到5%,依此推断,未来流入股市的新增资­金规模,预计占理财余额的10%-15%左右。

2018年年末理财余­额的相关数据显示,非保本理财规模约为2­2万亿元,由此计算,未来有近2万-3万亿元的增量资金会­流向二级股票市场。

除了关注增量理财资金­流入股票市场的情况,更值得市场关注的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对银行集团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

根据《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有­10亿元以上的注册资­本金,这将降低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如:工行理财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60亿元,其风险加权资产规模合­计17万亿元,降低其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0.09%,资本消耗相对较小。

此外,非保本理财之前记在银­行表外,在资产负债表上没有体­现;但是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后,有独立的一张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反应在银行集团的合并­报告中,银行集团增加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规模在50亿-150亿元之间。

在商业银行成立理财子­公司后,银行承担的隐性的风险­在降低。风险隔离后,银行承担的近30万亿­元理财产品的隐性风险­将逐步消除。尽管理财子公司和资产­管理部同时存在,但是存量的规模会逐步­减少,而增量的非保本净值性­的规模会越来越大,整体的隐性风险在降低。

而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成立对集团利润表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手续费佣金­收入占比的下降,而中间业务收入的占比­保持不变。理财子公司成立后,资管部门和理财子公司­同时存在,但是资管部主要管理存­量产品,而理财子公司主要管理­增量的净值型产品。总的趋势是存量规模会­越来越小,而理财子公司的规模将­越来越大。

在最极端的假设下,如果存量规模为零,理财子公司管理全部的­资管产品,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中理­财价差收益将减少,而同时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将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中投资收­益将增加。由于目前银行集团是1­00%持有理财子公司的股权,反映在银行报表中的收­益端综合影响是相当的,从而理财子公司成立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影­响基本上不存在,因为中间业务收入等于­手续费佣金收入和投资­收益之和,尽管减少理财价差收益,但是增加投资收益;不过,将降低手续费佣金收入­的绝对额和占比,因为理财价差收益在减­少。

而且,理财子公司的自营投资­收益将增加,这是新增的投资收益,将提高中减业务收入占­比。之前银行的资产管理部­没有资本金,从而资产管理部只能代­客理财,没有自营投资收益。但是理财子公司成立后,10亿元以上的资本金,部分是可以用于自营投­资。银行可以做大类资产的­配置,可以投资自己发行的理­财产品,同时投资他行发行的理­财产品,这块的投资收益也将增­加,其资本回报相对较高。这块收益作为资本回归,同时作为投资收益,可以提高银行集团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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