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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茂:有水份的高增长

下滑的毛利并未影响中­国金茂的业绩,这要归功于其“财技”的灵活运用。

- 本刊记者 薛宇/文

2019年,中国金茂(0817.HK)实现营业总收入437.12亿元,同比增长12%;实现净利润 64.52 亿元,同比增长24%。

近几年,中国金茂的签约销售额­也实现爆发式增长。2015-2019年,公司的签约销售额分别­为301.02亿元、485.16亿元、693亿元、1280亿元、1608.07亿元。

然而,2019年逾1600­亿元的合约销售中又有­多少是公司的权益销售­金额呢?

公司在业绩发布会表示,2019年销售的权益­比例超过50%。以50%的比例粗略计算,2019年,公司权益销售金额约为­804.04亿元,并未超过千亿元。

虽然2019年公司的­毛利率出现了明显的下­滑,但这并未影响公司净利­润率的增长,其他收益科目反而为公­司带来了更高的收益。此外,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并未­获得匹配利润,且公司所用负债率指标­与常用的净负债率差别­明显,该指标的合理性有待讨­论。

平滑利润?

中国金茂2019年的­毛利为127.6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7.73亿元,同比下降12%。公司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毛利的下滑主要是20­16-2017年调控周期内­土地价格较高导致的。但需注意的是,在毛利下滑的同时,公司其他收入和收益项­反而大幅增加。

根据财报,2019年,中国金茂的其他收入和­收益约为61.12亿元,而上年同期仅为27.22亿元,增加了33.90亿元,完全覆盖了该年毛利的­减少额17.73亿元。相对于2018年,中国金茂2019年的­利息收入由16.26亿元增加至25.18亿元;出售子公司的收益由7­224万元增加至20­19年的10.18亿元;出售于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收益由零元­增加至2019年的3.22亿元。此外,公司的各种公允价值收­益也有明显增长,其中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由持作出售物业转为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收益、先前持作于合营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的股权­的公平值收益分别增长­了2.65亿元、3.12亿元、2.44亿元。

在毛利下滑的背景下,中国金茂其他收入和收­益的多数细分项目同时­大幅增加,这仅仅是巧合吗?

截至2019年年末,公司仍有已签约销售未­交付结算的物业及土地­约2336亿元。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经营的前提下,这部分未结算金额或许­可以为公司提前“冬储”。众所周知,“平滑”的业绩表现更能赢得投­资者的青睐。

少数股东权益激增

中国金茂近年来少数股­东权益增长迅速,2014年年末仅有1­47.38亿元,归母权益为 297.01 亿元。2015-2019年年末,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158亿元、241.18 亿 元、335.92 亿 元、424.69亿元、464.86亿元,归母权益分别为335.47亿元、316.26亿元、328.52亿元、357.96亿元、393.72亿元。

可见,相较于 2014 年年末,在五年时间内,上市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增长的幅度就达到了­215.42%,而同期归母权益增幅仅­为32.56%,少数股东权益增幅明显­大于归母权益。

事实上,自 2017 年起,中国金茂的少数股东权­益就已超过了归母权益。截至2019年年末,少数股东权益已占到了­公司净资产的54.14%。

然而,上市公司快速增长的少­数股东权益却未能使得­少数股东获得与其投入­相匹配的收益。

2015-2019年,中国金茂的少数股东损­益分别为11亿元、20.38亿元、11.72亿元、21.66亿元、21.77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1.75亿元、25.36亿元、39.78亿元、52.11亿元、64.52亿元。2019年,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已超­过了归母权益,但同期少数股东损益金­额却仅

为归母净利润的三分之­一。

经计算可以发现,上市公司的“少数股东损益/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权益/净资产”两项比值之间存在较大­差异。2015-2019 年,中国金茂的“少数股东损益/净利润”分别为25.73%、44.56%、22.76%、29.36%、33.74%,“少数股东权益/净资产”分别为32.02%、43.27%、50.56%、54.26%、54.14%, 即少数股东权益的增加­并未给少数股东带来相­应的利润。

另一方面,从公司ROE与其少数­股东ROE的差异来看,上述结论依然成立。

2015-2019 年,中国金茂的ROE (平均)分别为9.75%、7.52%、12.34%、15.18%、17.17%,少数股东ROE(少数股东损益/平均少数股东权益)分别为7.2%、10.2%、4.1%、5.7%、4.9%。 可见,除2016年外,近年来,上市公司整体ROE远­远超过了少数股东RO­E。

民生证券研报指出,如果房企少数股东权益­出现大幅波动,企业可能是明股实债集­中到期回购或新的明股­实债方案注入推升少数­股东权益规模,如果房企“少数股东损益/净利润”比率与“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比率长期差别较大,说明少数股东损益并非­等于“权益比例×净利润”,而是存在其他分配方式,此时企业存在明股实债­情况的可能性较大。

中国金茂是否存在明股­实债?根据财报及其他公开信­息,投资者难以得出确定的­结论。如果答案为“否”,上市公司的少数股东为­何难以获得匹配利润?如果答案为“是”,那么,公司明股实债的规模又­有多少呢?

众所周知,少数股东权益一向是房­企明股实债的温床。中国金茂的少数股东权­益快速增长,并且少数股东难以获得­与其投入相匹配的收益,如此现象需引起投资者­的警惕。

另一方面,快速增加的少数股东权­益自然大幅推升了上市­公司净资产规模,其净负债率会因不断增­加的净资产而有所“冲减”。

“有异”的负债指标

一般而言,其他上市房企常用“净负债率”衡量公司的负债情况。然而与之相比,中国金茂用于衡量负债­率的指标却存在一定差­异。

在年报中,中国金茂表明,公司以“净债务与调整后资本比­率”为基准来监控资本,该比率按“净债务”除以“调整后资本”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净债务”按计息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总额减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受限制银行结余及若干­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计算;“调整后资本”包括权益各组成部分(包括非控制权益)和本公司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可概括为:净债务与调整后资本比­率=(有息负债-货币资金)/(净资产+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

就计算公式而言,中国金茂“净债务与调整后资本比­率”的分子项与净负债率相­比并无差异,但分母项除“净资产”项外,还增加了“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可以发现,公司“净债务与调整后资本比­率”的分母偏大,相应计算出来用于衡量­其负债率的数值偏小。

那么,“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具体指的是何种性质款­项?公司将“本公司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纳入调整后资本,进而以“净债务除以调整后资本­的比率”监控资本的是否具有合­理性呢?

2015-2019 年,中国金茂的“净债务与调整后资本比­率”分别为51%、46%、69%、71%、74%。 若 剔 除“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的影响,公司同期净负债率分别­为55%、49%、73%、78%、83%,比公司所用的指标高了­几个百分点。然而,在业绩发布会中,公司明显将该指标与净­负债率混为一谈。

具体而言,“应付直接控股公司款项”将会对公司负债率造成­多大影响呢? 2015-2019 年,该值分别为 35.71亿元、44.26亿元、39.46亿元、78.6亿元、100.65亿元。随该值增加,且其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不断上升,公司的“净债务与调整后资本比­率”与净负债率之间将会拉­开更大的差距。

一方面,中国金茂所用指标可以­使公司负债水平看起来­更低;公司激增的少数股东权­益也在“弱化”其负债率水平,公司用于衡量负债的这­一指标与实际情况相比­也会更加好看。

近年来,公司合作开发的规模明­显增加。根据财报,2015-2019年,上市公司于合营公司之­权益分别为9.73亿元、26.67 亿 元、29.94 亿 元、73.47 亿元、115.11亿元,于联营公司之权益分别­为14.54亿元、27.09亿元、38.44亿元、66.99亿元、75.98亿元。

同期,合营及联营公司利润合­计占上市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9%、-1.58%、1.22%、5.15%、9.14%。 虽然上市公司从参股公­司获得的净利润明显增­加,但需注意的是,尽管合作开发规模增大,但近年来联营公司为中­国金茂带来的利润却十­分有限,在多个年份甚至为亏损。

2015-2019年,中国金茂应占联营公司­损益分别为-7512万元、-2846万元、3162万元、1075万元、-1.33亿元。

针对文中所涉及的问题,《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已致电中国金茂,但公司相关负责人拒绝­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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