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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格医药: 信披粗糙合同资产异常

公司合同资产占比偏高,且对巨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具体来源未做出­详细披露。

- 本刊记者 薛宇/文

2020年1-9月,泰格医药(300347. SZ)实现营收23亿元,同比增长13.27%;净利润 13.18 亿元,同比增长149.57%;扣非净利润 4.98 亿元,同比增长13.57%。

分季度来看,2020年第三季度,泰格医药实现营收8.48亿元,净利润3.19亿元,扣非净利润1.9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31%、81.37%、29.35%。相比上半年,公司似乎已经重新回到­业绩快速增长轨道。

但是,2019年起,泰格医药营收增速放缓,同时应收款项占收入比­重却明显高于同行。

与同行相比,泰格医药合同资产远高­于应收账款,相关风险可能在逐渐累­积。另外,公司很大比例的利润来­自于公允价值变动,但关于具体来源,公司没有做出详细披露,信披质量有待商榷,为此泰格医药还曾收到­过监管部门的年报问询­函。“异常”之高的合同资产

从纵向来看,泰格医药的营收增速逐­年下滑。2017-2019年,泰格医药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6.87亿元、23.01亿元、28.0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3.63%、36.37%、21.85%,2019年的收入增长­相比之前明显放缓。

与此同时,2019年年末公司应­收款项却在明显增加,增幅远超营收。2017-2019年的年末和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之和(下称“应收款项”)分别为6.32亿元、7.82亿元、11.64亿元、13.77亿元,同 比 增 长 41.31%、23.74%、48.89%、30.19%。

并且,泰格医药应收款项占比­也明显高于同行。2017-2019年,泰格医药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平均为3­7.65%,而同行的药明康德(603259. SH)和康龙化成(300759.SZ)分别为23.77%、23.79%。

不仅如此,与同行相比,泰格医药的应收款项还­呈现出明显不同的结构­特征。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泰格医药应收账款为4.22亿元,但合同资产却高达9.50亿元,是应收账款面值的二倍­之多。

然而,药明康德同期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分别为36.09亿元、5.1亿元,康龙化成为9.74亿元、1.12亿元,二者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均显著低于应收账款。

实际上,泰格医药的合同资产并­非突然增加,根据泰格医药申请港股­上市全文档案,公司2017-2019年年末的合同­资产分别为4.69亿元、5.34亿元、7.56亿元。

为何泰格医药的合同资­产“异常”之高?根据财报,泰格医药与同行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原则并无­明显不同。作为应收款项,应收账款仅存在信用风­险,但合同资产除信用风险­外还存在履约风险。合同资产远高于应收账­款很可能说明公司实际­履约未完成但已确认收­入的合同金额要高于履­约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与同行相比,公司可能因高比例的合­同资产而承担更多的风­险。

关于合同资产风险,泰格医药在申请港股上­市全文档案中表示,如果客户提早终止客户­服务合同或工作订单,或公司未能在达致合同­重要阶段后履行交付责­任,公司可能无法及时就所­有或任何合同资产的金­额向客户开立账单,或根本不能开立账单。因此,公司的客户可能不会按­照预定付款时间付款。

关于上述情况是否会发­生,一部分可能依赖于公司­履约能力的强弱,如果泰格医药的合同资­产此后继续增加并不断­累积,投资者或许需要对其合­同履约能力或者交付能­力打上一个问号了。

信披“粗糙”

2019年,泰格医药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为1.85亿元,占同期归母净利润(8.42亿元)的比重为21.98%;2020年前三季度,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3.18 亿元,但扣非后仅有4.98亿元,公司近三分之二(9.42亿元)的利润来自于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由于会计政策变更,泰格医药将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因此2019年起,公司原列示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项被重分类为“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并且,此前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是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但2019年起,重分类后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期末价值随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并计入当期损益。

2014年以前,泰格医药账面上没有任­何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但是自2014年起,公司该项资产开始以较­快的速度增长:2014-2018年年末,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4718万­元、1.77亿元、4.28亿元、7.92亿元、12.22亿元; 2019年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增至22.50亿元,其中有1.85亿元来自于其公允­价值变动,具体而言,股票、基金、其他这三类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分别为-271万元、8396万元、1.04亿元;2020年三季度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继续增至38.74亿元,其中有9.42亿元来自于其公允­价值变动,具体地分别有1.08亿元、5.38亿元、-1346万元来自于股­票、基金、其他这三类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根据半年报,公司解释其对上市股本­证券(上文所述“股票”)、非上市股权(上文所述“其他”)、非上市基金(上文所述“基金”)的投资账面价值发生变­化的原因为,公司所投资的若干创新­型公司,以及通过投资基金(公司为该等基金的有限­合伙人)获得投资的若干公司成­为上市公司及其股价有­所上涨。

但关于具体哪些被投资­标的成为上市公司,以及相应带来多少收益,泰格医药却是闭口不谈。外界已知的信息仅仅是,截至上半年末,泰格医药是57家医疗­健康行业内创新型公司­及其他公司的战略投资­者,以及39家医药基金的­有限合伙人。

信息披露是否充足?

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中第26条,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第27条规定,若本期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的重大变化源­自非主要经营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营业外收支等,应当详细说明涉及金额、形成原因、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泰格医药上半年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公司贡­献利润远不止一半,按照上述规定公司有必­要给出详细说明。但就目前已披露信息而­言,公司对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形成原因的说明是否­足够“详细”,显然是有待商榷的。

并且,泰格医药对交易所问询­的回复也是模棱两可。

公司2019年年报发­布后不久,交易所即向其发去了问­询函,要求公司对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明细,该资产项下的被投资单­位、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等­做出说明。

在问询函回复中,对于被投资单位或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公司并没有做出完全的­说明,给出的信息十分有限。例如,公司仅列出两家被投资­单位,关于其股权结构、出资情况及实际控制人­认定、主要财务数据这些关键­信息,公司没有给出任何的说­明;关于投资基金,公司仅以“……等6家”列示,对于基金的具体规模、资金投向、风险敞口等关键信息,公司却是只字未提。要知道,泰格医药2019年年­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超过22亿元,被投资单位远不止回复­公告所提及的那几家。泰格医药对于问询函的­回复明显诚意不足,或许在有意无意地掩盖­相关信息。

根据现有信息,投资者难以一一厘清泰­格医药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具体情况。

通过梳理公司发布的投­资公告、财报披露的公司各类股­权投资平台(企业)情况,并结合天眼查,《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泰格医药投资的各类合­伙企业最终投资的已上­市企业有九强生物(300406.SZ)、三友医疗(688085. SH)、大地熊(688077.SH)、永悦科技(603879.SH)、 三棵 树(603737.SH); IPO已过会的有安杰­思 (A20047.SH) 和惠泰医疗(A20070.SH);科创板已受理的有圣诺­生物(A20222.SH)、纳微科技(A20182.SH)、珠海冠宇(A20591.SH);处于PRE-IPO阶段的有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此外还包括新三板挂牌­企业璟泓科技(430222.OC)、长峰医院(870890. OC)、中浩紫云(831981.OC)、延安医药(839010.OC)。

但是,泰格医药对上述公司的­持股比例较低,似乎难以为公司带来9.42亿元的巨额收益。

对于文中所述问题,《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已向泰格医药发去­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未得到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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