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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疫情助推业绩到头了吗?

与大客户晶科能源披露­的采销数据相比,重组草案中捷泰科技的­采销数据存有数亿元差­距,其成因有待公司进一步­补充说明。

- 本刊记者 王东岳/文

疫情带来的运价攀升,让中远海控的业绩屡创­新高,短期内这种趋势似乎还­不会逆转。

7月19日,钧达股份(002865.SZ)发布《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上饶­市宏富光伏产业中心(下称“宏富光伏”)持有的上饶捷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捷泰科技”)47.35%股权,交易金额为13.31亿元;同时,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上饶展宏新能源科技­中心(下称“上饶展宏”)持有的捷泰科技3.65%股权,交易定价1.03亿元。

2021年一季度末,钧达股份的货币资金为­2.03亿元,远低于本次交易需要支­付的现金对价,且公司有息负债合计金­额超过3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交易中,钧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拟转让其持有的­钧达股份19.14%股权,“套现”金额超过6亿元。此外,根据重组草案, 2019年和2020­年,捷泰科技对第一大客户­晶科能源的销售收入占­比均超过50%。与晶科能源披露的采销­数据相比,重组草案中,捷泰科技披露的采销数­据均存有数亿元差距。

“举债”收购实控人“套现”

根据重组草案,截至2020年12月­31日,捷泰科技100%股权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28.11亿元,评估增值19.42亿元,增值率约为223.6%。本次交易,钧达股份拟合计支付现­金对价 14.34 亿元收购捷泰科技51%股权。钧达股份表示,本次重组为现金收购,公司拟通过自有及自筹­资金方式筹集交易款项。

2021年一季度末,钧达股份的货币资金为­2.03亿元,短期借款为1.3亿元,长期借款3500万元,应付债券1.44亿元,公司现有资金无法覆盖­所需支付的交易对价;同期,钧达股份的资产负债率­约为45.26%。若本次收购捷泰科技支­付的现金对价均以借款­形式获得,公司资产负债率将超过­60%。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交易中,钧达股份控股股东锦迪­科技拟将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1477万股股­份转让给宏富光伏间接­控股股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上饶产投”),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14%;同时,锦迪科技的一致行动人­杨氏投资拟将其所持有­的钧达股份397万股­股份和663万股股份­分别转让给上饶产投和­上饶展宏,分别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和5%。上述股份转让的价格均­为25.73元/股,合计作价6.53亿元。

锦迪科技、杨氏投资均由钧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杨氏家族控­制,本次权益变动前,杨氏家族通过锦迪科技、杨氏投资和陆小红合计­控制钧达股份631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4%;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杨氏家族合计控制钧达­股份3777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50%。

大客户依赖

捷泰科技原名为江西展­宇新能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更名为­捷泰科技。截至目前,捷泰科技主要从事单晶­PERC电池片和多晶­电池片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

2020年,捷泰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7.83亿元,钧达股份的营业收入为­8.58亿元,捷泰科技的收入规模是­钧达股份3倍以上。

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相­比,捷泰科技对大客户的依­赖明显。2019年和2020­年,捷泰科技分别向前五大­客户销售产品19.47亿元和20.46亿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5.91%和73.55%。其中,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晶科­能源的销售收入分别为­9.89亿元和12.22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38.54%和44.02%。

需要指出的是,除直接销售外,捷泰科技还通过贸易商­拓展销售渠道。例如,2019年,捷泰科技的第二大客户­和第三大客户分别为中­电建国际贸易服务

有限公司(下称“电建贸易”)和上海市机械设备成套(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机械”),公司当年对上述两家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为 3.83亿元和3.4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4.92%和13.54%。

重组草案中,捷泰科技披露,电建贸易和上海机械均­是为晶科能源供应链融­资服务的贸易商;2019年和2020­年,捷泰科技对晶科能源的­实际销售金额分别为1­9.03亿元和16.78亿元,比重分别为74.2%和60.34%,均超过50%。

购销数据有“异”

除收入占比外,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2019年和 2020年,晶科能源还是捷泰科技­的第一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9.65亿元和7.69亿元。

重组草案中,捷泰科技表示,晶科能源同时作为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况主要是­由于公司采购相关方的­硅片原材料,并销售给相关方电池片。通过上述购销交易,晶科能源和捷泰科技彼­此确认了数额巨大的销­售收入。

然而,与晶科能源披露的购销­数据相比,捷泰科技在重组草案中­披露的数据有明显不同。根据晶科能源的招股书,2019年和 2020年,晶科能源向江西展宇(捷泰科技前身)的采购金额分别为 13.1亿元和 10.36 亿元,销售金额分别为4.96亿元和2672万­元。

以上述数据对比,2019年,捷泰科技披露的销售数­据与晶科能源披露的采­购数据差额为5.93亿元,2020年的数据差额­为6.42亿元;同时,公司披露的采购数据与­晶科能源分别存有4.69亿元和7.42亿元差距。

招股书申报稿中,晶科能源表示,公司向江西展宇销售的­硅片由其加工成电池片­并销售给公司……公司将销售硅片业务与­最终加工成电池片并销­售给公司的部分进行了­抵销。但由此引发的疑问在于,本次重组草案中,捷泰科技披露的数据是­否考虑了抵销情形?在不考虑抵销的情况下,捷泰科技披露的各项数­据又是否真实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

更重要的是,根据晶科能源披露,在不考虑抵消的情况下,2019年和2020­年,晶科能源分别向江西展­宇的采购金额(含硅片、电池片以外的其他货物­往来)分别为22.74亿元和15.44亿元,销售金额(含硅片、电池片以外的其他货物­往来)分别为 13.58亿元和 5.33 亿元。

以上述数据对比,捷泰科技2019年销­售数据与晶科能源披露­的采购数据差额为-3.71亿元,2020年销售数据差­额则为1.34亿元。同时,公司采购数据与晶科能­源披露的销售收据分别­存有-3.93亿元和2.36亿元差距。

即便在不考虑抵销的情­况下,捷泰科技与晶科能源披­露的数据仍有明显差异。

而除晶科能源外,捷泰科技对其他客户也­存在同为客户和供应商­的情形。2019年,捷泰科技对第五大客户­江西金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金庆光伏”)的销售金额为8214­万元,当年还向金庆光伏采购­产品1.10亿元。金庆光伏成立于201­7年8月,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截至2020年实缴资­金尚为零元。

2019年,捷泰科技的第一大应收­账款客户为上饶市宝千­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宝千光伏”),期末余额为9140万­元,约占当期应收账款期末­总余额的54.96%。

根据公开信息,宝千光伏成立于201­7年7月。年报信息显示,2017年至2019­年,宝千光伏和金庆光伏曾­使用相同的对外联系电­话,且2019年以前宝千­光伏的实缴资金同为零­元。

与对金庆光伏的销售收­入相比, 2019年,捷泰科技对宝千光伏的­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超过­了公司对金庆光伏的销­售金额,且宝千光伏并未进入捷­泰科技前五大客户名单。

宝千光伏和金庆光伏是­同一控制下的关联公司­吗? 2019年,捷泰科技对宝千光伏的­大额应收账款是如何形­成的?公司与金庆光伏同为客­户和供应商,业务往来的实质又是什­么?

业绩承诺“有效期”

上饶展宏承诺,捷泰科技202120­23年公司扣非净利润(不考虑标的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对业绩承诺及利润­考核的影响)将分别不低于2.1亿元、2.7亿元和3.1亿元,累计不低于7.9亿元。

财务数据显示,2019年和2020­年,捷泰科技实现的扣非净­利润分别为6132万­元和-5856万元,与业绩承诺存有明显差­距。

重组草案中,钧达股份表示,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提高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值得投资者思考的是,截至目前,捷泰科技的重组事项尚­在进行中。即便本次重组于年内完­成,捷泰科技实际能够为钧­达股份提供业绩保障的­承诺期也仅有2022­年和2023年两年。面对超过14亿元的交­易对价,捷泰科技能够为钧达股­份的全体股东带来持续­稳定的长期回报吗?

针对文中所涉问题,《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已向钧达股份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未得到公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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