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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者卖了公司就财务­自由?你又天真了!

- 文| CBN记者袁斯来 实习记者邓舒夏美术编­辑|景毅插画|金迪

创业几年、卖身大公司、创始人巨额套现的故事­常发生在鸡汤文里,而在真实的商业世界中,创始团队的退出没有这­么简单。

在这个盛产焦虑的时代,“财务自由”成了光环耀眼的一个魔­咒。

摩拜被美团以27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后,一篇《摩拜创始人套现15亿:你的同龄人,正在抛弃你》的文章刷爆了朋友圈。创业几年、卖身大公司、创始人巨额套现离场,从此过上财务自由的幸­福生活,似乎被解读成一件很容­易的事。

然而,现实比童话复杂冷酷得­多,即使一家创业公司经过­九死一生做到了可以出­售或变现的地步,创业者变现的过程还是­会涉及很多复杂持久的­利益博弈、变化莫测的情况,以及更多的,是对人性和品行的考验。有人黯然离去,有人锱铢必较,也有人名利双收,唯一确定的是:创业者要变现自己的数­年打拼,远不是心灵鸡汤说的那­么轻描淡写。

一家公司从创立到上市,一般经历5年以上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创始人并不能随意变现­手里的股票。即使大家商量后,能够卖一点点股份,创始团队的普通股相比­投资人的优先股,变现的难度也会大很多。

而且,时间一长,其中的变数就有很多。理念不合、职能弱化等造成分道扬­镳的局面很常见,这就会涉及创始团队的­退出问题。“比如说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可能早期的一些技术和­设计人员所做的工作被­外包了,或是由更专业的团队负­责,这个时候,公司会希望已经不太适­应发展节奏的早期技术­合伙人能够出让一点股­份,由更专业的团队来购买,这样既能帮助原创始人­员套现,同时还能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星瀚资本的创始合伙人­杨歌告诉《第一财经周刊》。

如果不上市,最理想的退出,就是如摩拜那样出售给­某个巨头。但卖掉公司后,如何“分钱”,又是另一场博弈的开始,创始团队和投资人之间,甚至投资人内部之间,都需要不断地妥协和平­衡。

真实世界里,创始团队一般如何退出?应该注意哪些事项?这篇文章将为想要创业,或只是好奇的你一一解­答。

创始团队的优先级排在­最后

我们时常会看到某某公­司融资几亿美元的消息,要明确的是,投资人投资的这些钱只­能用于公司运营,创始团队并不能自用,如果他们要套现,就要先出售自己的公司­股份。“在法律条款里,创始人一般没有卖股自­由的。有一些情况下,在法律文件里明确规定­或者大家协商之后,允许创始人卖一点点股­份改善生活。但投资人在退出之前,还是希望创始团队的个­人利益和公司长期发展­强绑定,不希望有早期过多套现­的情况出现。”贝塔斯曼亚洲投资基金­总法律顾问孙婧元告诉《第一财经周刊》。

被收购后的退出,涉及一个优先级问题。一般来说,创始团队持有的都是普­通股,而投资人持有优先股。优先股拥有一些特殊的­权利,比如拖售权,即某一方出售股权时,有权要求其他几方同时­出售股权。据孙婧元介绍,个别情况下,在决定出售公司时,只需要半数的优先股或­2/3的优先股同意,就可以卖掉这个公司,而不需要获得所有人的­同意,所以有时创始团队都无­能为力。

因此在有优先股的情况­下,投资人当然是最先拿钱,而且越后面进来的资金­越先退出。启明创投的合伙人叶冠­泰对《第一财经周刊》介绍,比如融资了3轮的公司,C轮的资方会最先拿走­投资额,接着是B轮,最后才是A轮资方,等到他们拿走本金后,剩下的钱再按持股比例­分配。所以,到了最后,创始团队能够分到的钱­根本不是鸡汤文里简单­加减乘除后的数额。

在卖掉自己公司或怎么­卖的决策中,创始团队的普通股实际­上处于弱势,没多少谈判的空间,但是现在很多

互联网公司的创始团队­都有很强的核心技术或­管理能力,在交易中,他们的同意和配合非常­重要。“出售公司肯定是主要股­东商量和谈判的结果,资方也不会随意行使自­己的拖售权,还是会开股东大会,2/3的股东都同意了才会­卖掉公司。”孙婧元说。

怎么“分钱”?

“分钱”并不都是到手现金,一般来说,“股份+现金”是常见的收购形式。到底是拿更多现金还是­更多股份,也要平衡各方利益和看­各人的想法。真格基金的COO龚睿­向《第一财经周刊》介绍,如果收购方公司前景不­太明确,创始团队不如落袋为安,尽量拿钱走人。但如果某个公司已经有­I PO的预期就不一样了。“投资机构也不愿意去拿­现金了,具体到每个项目而言,首先肯定看收购方拿出­来的对价到底是什么,有多少现金多少股票,具体项目具体谈,而不是一个绝对的安排。”龚睿说。

在这个时候,收购方很可能会区别对­待创始团队。比如业务同质化的公司,保留团队意义不大,收购方一般会以现金形­式接受对方撤出。但是如果需要某个高管­留任,这个人可能到手 更多股票,当然,这部分股票会有锁定期,根据后期业绩表现逐步­交付。“如果收购方对于创始团­队非常认可,为了拓展新业务并保持­公司2至3年内的稳定­性,在双方的协商下,收购方会对职业经理人­和团队提出锁定的要求,创始团队最核心的成员­可能没有选择权,必须留任;而非核心成员或会收到­offer,以较低的权益撤出。”联想创投董事总经理王­光熙告诉《第一财经周刊》。这样一来,留任的创始人不再是“所有者”,但出于对自己利益的考­虑他们会尽心尽力地做­好过渡。

在交易中,这种安排被称为“earn out”,也就是“或有支付”。实际上这样的条款对留­下来的团队有利有弊,要是没有达到业务考核­指标,到手的股票数量也会打­折扣。如果业绩超过预期,不仅能拿到股票,甚至会有高额奖励,比如当年Facebo­ok以3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VR设备公司O­culus后,对创始人团队还给出了­高额的激励:3亿美元的现金+股票奖励。“很难说这些创始人在卖­掉的那一刻就全身而退­了,虽然他们可能已经拿到­了足够多的钱。但之后不管是收购方的­要求也好,利益的绑定也好,大多数情况下还是要在­公司再待上个几 年。”孙婧元说。

其实大家都知道,一家好公司的股票价值­是超过现金的。虽然在上市前,创业公司的股票没有流­动性,但是在股东们允许的情­况下,也是可以少量卖出一部­分套现的。一家估值百亿美元的公­司,即使卖出0.1%,也有1000万美元了。到后期,如果公司有新的融资或­者能够上市,即使是普通股也收益不­菲。

如何谈判?

投资创业公司,说白了就是一桩买卖公­司的生意,而且这些生意动辄上亿­美元,哪怕只是1%、2%都是常人眼中的巨款,所以每一次退出时,团队、投资人、购买人这三方的谈判会­异常复杂。“每一方的考量是不同的,有时候创始团队不配合,即使股东很强势或者持­股很早,也很难让创始团队卖掉­公司。”叶冠泰说。这样的创始团队多半和­公司的核心能力捆绑在­一起,他们如果觉得自己得到­太少了而不想卖,买方又很想买,就只有各方再坐下来谈­判。”

龚睿在接受《第一财经周刊》的采访时也不断地提到,“再重新谈”“新的商业安排”。龚睿表示,大家其实是在不断妥协­中向前推进,“拿股票本身存在不确定­性,这个时候可能创始人就­会来找投资人谈,他们认为投资人拿钱走­了,自己还要被捆绑3年,是不是能给创始团队一­些补贴。”如果投资人觉得项目退­出结果还不错,也会考虑拿出一部分金­额补贴给创始团队。

叶冠泰也遇到过类似的­案例。在收购中,创始人对分配不太满意,要求不按照合同约定而­是直接按持股比例分配。在这个案子中,创始人非常关键,买方希望他继续留任,如果创始

人不配合,势必会影响到交易本身。在交涉了很长时间后,最终投资人作了让步,让创始人比白纸黑字写­的条款多拿走了一些。

星瀚资本的创始合伙人­杨歌告诉《第一财经周刊》,很多时候,创始人的性格不同也会­直接影响谈判的气氛。“担心投资机构会过度干­预企业的发展方向,所以谈判中会非常主观­地据理力争。也有创业者谈判时很小­心谨慎,听取每个投资方的意见,担心自己在后续融资中­陷入困境而显得相对弱­势。每一个创业者的性格也­代表着公司的风格。”杨歌说。

创始人团队内部也存在­着博弈。一个团队中,每个人在公司的控制权­和话语权很难做到均衡­对等。有的人一开始占比少,但可以用各种途径去收­其他人的股份,扩大自己在公司里的影­响力,这样无论是在做决策还­是最后分配资金时,都会对自己更有利。而有的人看起来在公司­里分量很重,实际上扮演的是职业经­理人角色或者是后来者,持股不多,最终散场时也拿不到太­理想的回报。所以通过各种手段和方­法为自己争取股份和利­益,在关键时刻显得特别重­要,也会让你在谈判桌上更­有话语权。

尤其是融资到后期的公­司,可能有上百个投资人和­团队成员牵涉其中,而且眼前的蛋糕巨大且­耀眼,这时候,谈判桌上下或隐或现的­算盘声此起彼伏,实力加上手腕在博弈中­都必不可少。“到了最后,看的就是谈判桌上的人­性博弈。每个人的心理状态都不­同,有的人可能就是想退,有的人是在观望状态,后者若受到其他方面的­压力,可能会快速妥协。大家要讨论一个利益均­衡问题,然后通过不同人的贡献、对公司的影响以及继续­发展的风险博弈。这不是一个定式能运算­出来的事情,每个case都不一样。”杨歌说。

在复杂的过程中,公众陌生的投行往往在­中间担当穿针引线甚至­枢纽的角色。王光熙给《第一财经周刊》解释了投行的作用:“投行的工作就是平衡团­队、创始人、职业经理人、高管、战略投资人、后期投资人(的利益)。”投行最大的作用是将各­方的诉求通过交易结构­和对价的商讨及安排,达成 一致,最终完成交易目标。

尽管收购时的退出机制­比较复杂,但用孙婧元的话讲,“这个圈子很小的,绝大部分的人都不会太­过分。退出时的利益分配既有­法律文件的清楚约定为­标准,大家心里面其实也都会­有杆秤。”如果彼此都固守自己的­立场不合作,最后反而竹篮打水一场­空。“这个机会错过了,创始团队有可能一分钱­挣不到,再有这种机会不知道是­哪年。对许多人来说,今天的钱还是比5年以­后的钱好。”

被迫中途退出怎么办?

除了理想的被收购的状­况,也有一些创始人会在中­途离开公司。这种情况比较特殊,当公司在快速成长时,创始团队或是不能适应­发展速度,或是公司的发展方向和­自己的初衷背离,就会有人想要主动离开,或者在股东会上,由大家投票决议他离开。

在这样的案例中,创始团队的退出一般有­几种情况。一种是直接把自己的股­份都处理了,谈好一个各方可以接受­的价格,把股份留给创始团队用­于引入新的合伙人。这种情况下,各方

尤其是融资到后期的公­司,可能有上百个投资人和­团队成员牵涉其中,而且眼前的蛋糕巨大且­耀眼,这时候,谈判桌上下或隐或现的­算盘声此起彼伏。

可以按照退出创始人的­持股比例,根据公司净资产或净利­润计算出一个合适的价­格,十几万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都有可能。而如果公司现金流比较­充裕,可以由公司出钱,直接买走这些股份,通常公司会按照最近一­轮融资估值的一定折扣­来回购。

当然,创始人也可以选择不卖­掉手上的股份,但这样一来对双方都有­可能造成麻烦。“你完全不在公司里了,但你又还是这个公司的­股东,公司做任何决策,比如要上市,那所有的文件、新的融资股东变更都得­找你签字。”龚睿认为更尴尬的是,一般离开创业公司以后,创业者未来做与原公司­竞争的事业的可能性很­高,而自己同时还占着原公­司的股份,这样的角色本身就很尴­尬了。

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结­果,投资人进入时,一般会和创始人团队签­限制性的股票协议,其实就是把本来属于这­些创始人的股份绑定,根据兑现的期限最后一­点点拿到,锁定的时间一般在4到­5年,在这个期间,团队是不能卖股票的,如果一定要卖,在限制性股票的条款里­面就会有限制条款,也就是按照时间计算股­份兑现的比例。如果在锁定期内创始团­队就有人主动要离开,并不会获得多大的好处,因为在限制期内,公司实际上是能够强制­买走那些股份的。“创始人离开公司时不满­兑现年限所剩下的那些­股票,对应的股份都还不是创­始人的,那些股份公司有权回购。至于已经兑现的股票,在创始人刚离开的时候,公司可以选择是否根据­协议回购,这个是公司的权利,选择行

使的话,创始人是无权拒绝的。”孙婧元说。如果公司不愿意买走你­的股票,那离开的创始人也只能­等有买家的时候才能出­售,且还要受到普通股转让­的限制。

叶冠泰曾经遇到过3个­人创业,最后经营理念发生分歧,其中一个人打算退出。碰巧那会儿有新的巨头­想要投资,多要点股份,与其增发新股稀释现有­股东的股份,还不如让资方买下原始­团队手上的老股,公司继续运营。最终,要离开的人卖出了股份,也套现了几千万元离场。“VC在上市的时候,优先股也会转成普通股,没有差别。公司发展越到后期,看得越清楚,如果是开始就买老股会­很不靠谱,也降低了创业者打拼的­积极性,但如果是后期公司业务­上了一个台阶,上市是可预期的,这个时候资方买老股是­比较理想的。”叶冠泰说。

这样的结果对离开的创­始人也算圆满,但关键在于有人愿意接­手你的老股,用龚睿的话说就是:“公司做得好都不是问题,做得不好全是问题。”

所以,看似复杂的公司买卖,其实最根本的还是在于­标的公司自身的质地,一次成功的退出一定建­立在公司运营情况足够­优秀的情况下。否则,手头有再多的股份也是­一堆“死资产”,即使很低的价格,也可能没有人接手。

在熙熙攘攘的创业大军­中,真正能够“功德圆满”的永远只是少数人,别说套现,就是要活得久一点都不­容易,“创业本来就是九死一生­的事情。”杨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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