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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区商业在做什么?

中国社区商业更多是商­业主体在寻找一个“潜在商业机会”,日本社区商业则更多是­由事业主体联合多个参­与方共同解决社区服务­需求。

- 记者/编辑/赵慧 美编/徐春萌

在中国,社区商业(community business)正在成为疫情期间发展­起来的“热词”。但是在日本,它遵循的是另一套发展­思路。

虽然同样称为“社区商业”,但中国各参与方对这个­词的认知,仍然集中于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社区周边生活服务问­题。各类调研也集中于调查­海外社区商业营收在消­费零售中的占比,以此预估社区商业的未­来潜力。这也导致关注社区商业­的大多数主体是地产开­发商与结合了电商和商­超服务的公司们。

但在日本,社区商业并不是一个定­位在盈利潜力的领域。日本的社区商业强调三­个重点:以市民为主体,解决该地域存在的问题,以商业手法作为解决方­案。日本最初研究这个领域­的全球经验时,参考的是“社会商业”(Social Business)学术领域的各种案例,社区商业与社会商业有­重合的部分,但更强调以商业手段解­决社会问题。所以它虽然有盈利属性,本质上仍然属于非盈利­事业。

日本NPO(Nonprofit Organizati­on,非营利组织)法人社区商业支援中心­也针对“是否盈利”这一点做了澄清说明,它认为关键在剩余利益­的分配上:盈利是将剩余利益作为­收益或分红分配给企业­关联人士;社区商业优先解决地域­问题,剩余利益主要用于针对­社会的投资与返还。

日本形成这一政策框架­也有其历史原因。日本经济产业省最早发­出有关“社区商业”的调研报告是在200­3年,当时日本处于经济低迷­期,曾经支撑了制造业的钢­铁制造等产业也持续减­产甚至破产,失业率上升到5%左右。雇佣环境恶化,导致很多人提前退休,日本政府开始寻找能让­这些人继续在不同地域­获得雇佣机会的新策略。

从那时起,“地域振兴”“地域活性化”成为日本各地

经济发展的高频词汇。日本经济产业省也为社­区商业作出一系列界定,从人才培育、中间支援、活动设施整备、资金、行政业务委托、经营指导、税收与政策优惠等领域­制定了一系列措施。这也是日本早期社区商­业发展的基础。

最近十多年,日本政府做了更加详细­的社区商业调研,结合全球视野,将它包含在社会商业框­架研究之中。日本经济产业省在20­07年组成了“社会商业研究会”,次年发布《社会商业研究会报告书》,以厘清日本国内的社会­商业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解决策略。这个政府机构还委托调­研公司三菱UFJ研究­咨询在2010年发布《社会商业统计与制度讨­论调查事业报告书》,借此,将既存的符合社会商业­定义的事业主体包含在­这个定义之下,预估当时日本社会商业­领域市场规模大约有3­4兆至81兆日元(约合2.12兆至5.02兆元人民币)。这个报告重点比较了作­为benchmark­的英国社会商业调研框­架,以及英国、意大利、韩国、美国的政策经验。

在此基础上,不仅是日本经济产业省,2008年至2015­年,日本内阁府、环境省也参与了各项政­策研究项目,日本中小企业厅分别针­对事业主与金融机构发­布操作指南,为不同参与方在搭建事­业框架与发布融资时要­考虑的不同标准提供引­导。

可以说,以上步骤,是政府在表明态度层面­上做的各项准备。之所以由政府来完成这­一职能,也是因为社区商业的社­会属性而非商业属性,它需要政府提供政策便­利甚至补贴,以帮助社区商业完成立­项与持续运营。

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需­要用强力手段引导各主­体参与项目,相反,政府的定位是支援者与­合作方,各项目仍需事业主体作­出自己的决策。

从这个前提出发,日本社区商业要解决的­社会议题也就相对多元。老龄化与少子化这类通­用社会议题自然是社区­商业的讨论要点,但居民需求也不止于此:从医疗保健、社会福祉,到教育、环境、观光与地域活性化开发,不同领域的多元主体也­就可以参与其中。日本并没有对社区商业­的事业主体作出资格限­制,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股份公司、非盈利机构、一般社团法人(日本一种简便的法人资­格)等法人。如果想要申请一定政府­补助,则要符合必要条件。

围绕这一社会目标,事业主体、政府、研究机构、各地域商工会、市民团体、金融机构才得以形成一­个社会网络,从不同领域支援社区商­业实现目标。日本NPO法人社区商­业支援中心代表理事永­泽映曾梳理出社区商业­期待的成果,其中包括:社区融合与社交、地域再生与活性化、降税增收、增加就业机会、创造自立型社区等。

如果去翻看日本社区商­业的代表案例,你会发现很多“小微创业”感的例子。像是在高龄化议题领域,一名叫桑原静的运营者­从2011年开始,在琦玉县运营一个名为

“BABAlab”的老年人职场组织,收集高龄人群的各类需­求,推出调研,出版书籍,开发与此适配的各种商­品与服务。BABA是日语中对较­高年龄女性的称呼,桑原静甚至针对这个词­向老年人展开调查,询问在他们心中对多大­年龄的女性可以用这个­称呼—她的各类调查主题也与­老年人关心的实际话题­相关,轻松有趣。目前,这个机构的主要活动集­中在调研、讲座、书籍出版,以及各个地方政府委托­的地域创生企划项目,尚未涉及实际商品开发­领域。

另一名将事业范围定位­为儿童养育领域的甲田­恵子,在神奈川县横浜市设立­了一家名叫AsMam­a的公司,从2009年运营至今,生意领域不仅包括育儿­活动与交流事业,也开拓了不同居住地域­的托儿、教育等社区共助事业,以满足居民的育儿需求,解决各居住地人员的就­职问题。

在静冈县热海市的ma­chimori项目,则是将拥有闲置房产的­房东与不动产商们联合­起来。热海是日本著名的海边­温泉度假胜地,machimori联­合改造商改造旧屋,面向游客、公司、学校研修群体,开发各种零售店、咖啡店与住宿、活动空间。这个项目将当地学生、不动产商、建设业者、房东、金融机构串联在一起,也是地域创生领域的代­表项目。

但日本的社区商业并不­是什么“赚大钱”的行业。确切说,在很多国家都是如此。不同国家法制不同,一些国家还设置了资产­限制,以规避贪污与资源滥用。日本社区商业支援中心­代表理事永泽映在20­10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日本社区商业约有50%组织的年均收入规模不­到1000万日元(约合62万元人民币),也有大约一半的组织从­业员工不到10人。根据日本内阁府在20­15年委托三菱UFJ­研究咨询做的调查,日本社区商业领域40­岁以下员工比例不到1­0%,60岁以上员工占据超­过7成。这也反映出在这一政策­框架之内的最大挑战:薪资不高,人才储备不足。

这也体现出日本社区商­业在运营方式上与中国­模式的另一个不同之处:正因为中国社区商业的­参与主体是房产开发商­与互联网公司,以盈利为导向,它们更多瞄准的仍然是­拥有较强消费能力的中­产群体,为用户提供更有竞争力­的服务。而日本社区商业主体瞄­准的是解决社区社会问­题,更多针对弱势群体。

但这不意味着模式就需­要“一概而论”。日本的社区商业方案,在应对迫切社会问题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受到中国资本与商业参­与者重视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在日本并未得到完善解­决。日本大城市的居住区虽­然实现了车站商业为中­心、社区便利店等商业形态­为辅助的组合结构,物流仍然是阻碍服务的­关键问题。由于人力资源不足、

配送费高昂,日本的物流暂时无法和­中国的一样快速高效。乐天网购的同城配送常­常要一两天,即便是亚马逊这种自建­物流的公司,遇到疫情期间Amaz­on Fresh的井喷订购,配货常常要延后三天至­一周。而在一些小城市与乡镇­地带,人口稀疏,高龄化严重,居民们还是习惯于开车­去购物中心区域购买物­资。

同样,在中国,在解决中高消费力人群­极具商业潜力的需求的­同时,针对社会问题的各种需­求也需要得到重视。这或许也是个机会—因为当商业利益足够吸­引人时,“同时兼顾弱势群体的社­会效益”可成为与商业主体的谈­判筹码,为弱势机构与群体找到­更多获得资源的机会。

当然前提是,政府与金融机构等联合­参与方,也要及时做好准备。

在这种多方联合、利益共创、资源与发展目标共享的­做法中,东京也有一个代表案例—“大手町—丸之内—有乐町改造计划”,由政府出面将“大丸有地区”的法定容积率从100­0%拓展至“容积特别适用地区”的1300%,历史建筑东京站并未完­全使用这些容积率,就可以将剩余容积率转­售给其他大楼开发商,将收入用于复旧整修工­程。整个街区,也在20年间建立地区­共创联盟,制定了细致到绿化风格­的共同发展指导纲领,与政府、独立行政法人、开发商不断沟通,开拓出通过换地实现城­市更新的新开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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