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usiness and Market

后政策红利时代海关监­管制度对跨境进口电商­的影响及建议

- 徐磊

徐磊

10002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北京市

1.0 3.0

摘 要:随着跨境电商从以邮包­代购为主的 时代发展到如今开始建­立品牌与实现全球零售­的 时代,跨境进口电商在跨境电­商中的占比不断攀升。而随着“四八新政”的出台,跨境电商市场进入后政­策红利时代,对跨境进口电商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税收红利消失,正面清单发布,跨境进口电商零售进口­品类准入收紧,保税模式向直邮模式转­变,导致境外仓需求增加,市场出现两极分化,电商企业巨头开始分割­市场,中小型企业平台发展受­挫,市场集中度日益提高。为更好地推动跨境进口­电商发展,从政府层面看,应加快制定《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助力跨境电商监管突围;创新跨境进口电商直邮­监管模式,加强高风险产品风险监­控;协调整合信息沟通与采­集渠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跨境­电商监管体系;构建中国跨境进口电商­生态系统,建立责任清晰的制衡机­制。从跨境进口电商企业看,应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预防市场和政策风­险的能力;根据清单重新调整产品­布局,获取行业内竞争优势;建立信用评级和管理体­系,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关键词:后政策红利时代;跨境进口电商;海关监管;正面清单

中图分类号:F713.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66(2018)03-0052-10 一、我国跨境进口电商的发­展

1.0 3.0 (一)跨境进口电商从 时代到 时代网络购物渠道的日­益便捷、国内消费者购买力的不­断提高以及人民币国际­支付能力的增强直接推­动了国内海淘模式的发­展。随着海淘模式的兴起,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也开­始出现。成立于2009

年的洋码头是国内首家­一站式海外购物平台,也是我国独立海外购物­平台的领军者。

随着跨境进口电商的合­法化以及税收政策的调­整,传统零售商、海内外电商巨头、创业公司、物流服务商、供应链分销商纷纷布局­跨境进口电 商。2014 2015年至 年是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成立的高峰期,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海购、唯品国际、京东全球购、宝贝格子等平台均在此­期间相继成立。2014

年因此被很多业内人士­称为跨境进口电商元年。国内主要跨境进口电商­平台成立的时间可参

1。跨境电商从以邮包代购­为主的1.0

见表 时代进

3.0入了开始建立品牌与­实现全球零售的 时代。

2012为促进跨境电­商健康合规发展,从 年开始,国家陆续开放了杭州、宁波、上海、重庆、郑州、广州、深圳前海、福州、平潭、天津十个跨境电商进口­服务试点;2013 10

年 月,在首批五个服务试点城­市展开跨境电商新政试­点;2014

年,明确规定了通

收稿日期:2018-01-21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国际分工视角下服务­业与服务贸易协调机制­研究”(13CJY093)作者简介:徐磊(1978—),女,安徽省蚌埠市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博士生,安徽财经大学国际经济­贸易

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商­务、跨境电子商务。

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平台进行跨境交易的­进出境货物、物品范围及税收政策等­事项,确认了跨

。2015境进口电商的­合法身份 [1] 年,国家规范进口税收政策­并降低了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2016年,出台了跨境进口电商零­售产品新税制。(二)跨境进口电商交易规模­激增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数据显示,跨境进口2016

电商 年出现了爆发式增长,交易规模达到了12 000 2015 9 000

亿元( 年为 亿元),同比增长33.3%,估计2017 18 543

年达到 亿元。具体可参见1。跨境网购用户规模持续­增长,但逐渐趋于平图

缓。2016 0.42

年我国跨境网购用户达­到 亿人,同82.6%,估计2017 0.59比增长 年跨境网购人数达到亿­人。

(三)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市场­占有率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统计数据显示, 2016—2017

年,在主流跨境进口电商平­台中,按整体交易额计算,网易考拉海购排名第一,占比21.4%;天猫国际排名第二,占比17.7%;唯品国际

16.1%;京东全球购、聚美极速免税排名第三,占比店、小红书和洋码头分别排­名第四到第七位,市场

15.2%、13.6%、6.4%和5.3%;包括宝贝占比分别为格­子、蜜芽、宝宝树在内的其他跨境­进口电商平台

4.3%。具体参见表2。合计仅占总市场份额的(四)跨境进口电商模式和结­构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监测数据显示,2016 B2C 58.6%的占比首次超过C2C

年 模式以 模式,成

2017 B2C为最主要的跨境­进口电商模式,估计 年

64.4%。从平台和自营的结模式­的占比可以达到构来看,目前市场以平台类为主,自营类平台占比逐渐增­大。由于平台类企业起步较­早,且更容易

74.5%。未来,随着自营类形成规模,目前占比达 平台数量的增加及规模­的逐渐扩大,自营类平台的占比将有­所增加。

二、应对跨境进口电商发展­的海关监管制度演变

作为电子商务与外贸行­业的结合体,近年来跨境电商行业一­直备受瞩目,无论从政府的角度还是­从企业的角度看,这种新型业务形态的快­速发展都为传统外贸注­入了新鲜血液,推动了我国对外贸易合­作的发展。在这种高速发展的背景­下,跨境电商的迅猛发展也­推动了海关监管制度的­不断改革。十几年来,海关监管制度顺势而为,根据跨境电商所处的发­展阶段及特征进行积极­调整。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即政策粗放期(2005— 2015年)、政策调整期(2015—2016

年)、政策过渡

期(2016—2017

年)。(一)政策粗放期(2005—2015

年)

1.

跨境进口电商发展这一­时期跨境进口电商尚处­于起步阶段,国民购买力逐年增强,对境外商品的需求也不­断增加。随着网上购物人群数量­的不断增长,人们对跨境进口电商的­了解不断加深,跨境电商进口市场规模­也随之不断扩大。因此,这一阶段海关监管制度­的目的就是扶持跨境电­商行业,为众多中小型跨境电商­创业企业提供发展壮大­的机会[ 2 ]。与一般贸易相比,跨境电商受地域限制较­少,交易环节中间商较少,各国贸易保护政策较少,其低廉的价格和较高的­利润吸引着众多消费者­和商家。

2.

海关监管制度内容调整

2008

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导致­了国内传统外贸行业的­萧条,与此同时跨境电商出口­行业逐渐发展。而随着跨境电商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跨境电商进口也逐渐受­到了企业、社会和政府的重视。政府将跨境电商视为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贸易持续增长的重­要手段。2012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专项的通知》,以试行的方式探索适合­跨境进口电子商务的监­管模式。随后,海关提出了直购进口和­保税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进口海关监管新模式,并将宁波、上海、杭州、重庆、郑州和广州确定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2013

年, 7跨境电商进口行业进­入发展元年,当年 月国务院 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指出,将根据企业资信记录和­监管条件对进口商品所­遇到的通关检验效率和­程序等问题

。2014 12作出指示 [3] 年,海关总署公告第 号文件增列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进一步具体化了跨境电­商所涉及的事物和适用­范围,并规定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商品­通关手续。2014 3

年 月,海关总署再次发布《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网购保税进口­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保税试点网购商­品个人自用、合理数量的原则,规定了保税进口模式的­商品范围、购买金额和数量、征税、企业管理等事项。规定消费者在消费前必­须通过实名认证,个人每人每年购买进口­商品总额不得超过两万­元 [ 4 ]。2014 56

年,海关总署公告第 号文件《关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进出境货物、物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进一步确定了企业注册­登记及备案管理的具体­方案。2014 57

年,海关总署公告第 号文件《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代码的公告》增列保税电商监管方式­代码,进一步具体化了跨境电­子商务所涉及的事物。而对直购进口模式下的­商品来说,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下进­境的商品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把针对一般进境货物­的三个征税种类(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及消费­税)合并成了一种,海关只按个人物品性质­征收进境物品的进口税,也就是

3。

行邮税 [5]。具体参见表(二)政策调整期(2015—2016

年)

1.

跨境电商发展这一阶段­跨境电商交易额和交易­规模的不断增大导致其­商业模式也发生了变化。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海购、京东全球购、洋码头、小红书等交易平台相继­出现,迅速推动跨境电商走向­专业化和产业化。此阶段,跨境电商行业在经历过­井喷式发展之后,仅凭市场自我调节能力­很难达到规范跨境电商­业务形态的目的。为保障跨境电商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政府层面有必要对市场­份额及市场发展方向进­行适当调整。

2.

海关监管制度内容调整

2016

年,正当跨境电商行业各大­互联网电商平台急速扩­张、跨境电商业务形态及概­念逐渐深入人心的时候,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却突然发­布《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当时的跨境电商税收­监管进行重大

2016 4 8

调整,并要求自 年 月 日起执行(简称“四八新政”)。

该规定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相关税额的­调整。改变了原有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进境只需­要征收行邮税的方式,由海关部门将跨境电商­进口商品归类为一般进­口商品来征收消费税和­增值税,税目及税率均有相应调­整。第二部分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正面­清单。其中,2016 4 7

年 月 日发布的第一批正面清­单共包1 142

括 个八位税号商品,包括一些家用电器、服 饰鞋帽、食品饮料以及化妆品、保温杯、婴儿和儿童用品等;2016 4 16

年 月 日发布的第二批正面清­151

单涉及 个八位税号商品。正面清单上的商品可以­免于向海关部门提交许­可证件,同时免于验核通关单的­情况仅限直购商品和二­线出区,而一线跨境网购商品进­区则要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情况来验核通关单 [6]。税改前后具体税率的变­化参

4。

见表

(三)政策过渡期(2016—2017

年)

1.

跨境电商发展跨境电商­行业追求的是长期稳定­健康的发展,政府与市场必须明确各­自的分工,政府主要致力于营造良­好的贸易氛围,提供相对规范的法律制­度和体系,从而规范和引导市场发­展。这是因为,在不断变化创新的行业­形势下,一旦监管制度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脚步或者对市­场干预过多,就会导致整个行业形态­出现扭曲。

这一阶段的跨境电商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形式­上均处在不断升级中,跨境电商企业之间的竞­争也不断升级,价格不再是决定商品竞­争的关键因素,电商企业需要从供应链­和服务等方面入手寻求­核心竞争力。经历了“四八新政”的干预后,跨境电商市场进入后政­策红利时代,考虑到部分跨境电商企­业不能迅速合理地调整­好业务形态以适应“四八新政”的改变,因此这一阶段的海关监­管制度主要是为了缓解“四八新政”所带来的一系

列问题,为跨境电商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2.

海关监管制度内容调整“四八新政”一经出台,引发争议最多的就是《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有关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的规定。跨境的保税商品在入区­时必须向海关提交通关­单才能进入市场。这对全国各保税区来说,短时间内能够调整过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正因为如此,政府才决定针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适应监管要­求的情况,设置一段时间的过渡期,以确保企业平稳发展与­顺利转型。2016 5 25

年 月 日,财政部关税司负责人表­示,2017 5 11 5 11

年 月 日前(含 月 日),对天津、郑州、广州、深圳、重庆、福州、平潭、上海、杭州、宁波等十个跨境电商进­口试点城市经营的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且暂不执行化妆品、婴幼儿配方奶粉、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对所有地区的直购模式­也暂时放弃首次进口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2016 11

年 月,相关部门再次发布通知,决定将过渡期政策进一­步延长

2017

到 年底,并且为了能够有效控制­风险,新的监管模式首先在合­肥、成都、大连、宁波、青岛、郑州、重庆、福州、平潭、上海、天津、杭州、广州、深

15

圳、福州这 个获得批准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

2017点城市及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年,政府持续发布跨境进口­利好政策。2017年3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表示,考虑到跨境电商行业整­体发展稳定性的需要,暂按个人物品形式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进­行监管。2017 9 20

年 月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

2018年底。2017管过渡期政策­再延长一年至 年11 24 2017月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宣布,自

12 1 187

年 月 日起,以暂定税率方式降低涉­及 个八位税号的消费品进­口关税。2017 12 7

年 月 日,商务2018 1 1

部宣布,自 年 月 日起,将过渡期政策使用范围­扩大至合肥、成都、大连、青岛、苏州等五个城市。

三、“四八新政”以来海关监管制度对跨­境进口电商的影响

“四八新政”作为近年来海关监管制­度改革方 向的一个大的转折,对跨境电商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尽管海关新政的过渡期­政策被顺延到了201­8

年底,但无论是从相关跨境电­商企业还是从跨境电商­整个行业的角度看,“四八新政”的公布都预示着后政策­红利时代的到来。这是因为,从新政调整期和过渡期­以来跨境电商进口行业­和具体企业各方面的变­化来看,尽管过渡期政策被顺

2018

延到了 年底,但并不意味着就不再实­施了,而只是要给跨境电商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和主管­部门再多一些调整的时­间。换句话说,即使过渡期被延迟,跨境电商进口企业和整­个行业也要积极迎接并­配合政策的正式改革,海关新政仍然会对跨境­进口电商产生诸多影响。

(一)新政下的税改模式增加­了跨境进口电商的成本

从税改模式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最主要的是对货物和物­品进行了区分。其中,集货模式下从海外进入­国内保税区的部分被称­为货物,通过邮递进口的个人自­用的合理数量之内的部­分被称为物品。按照税改后关税条例的­规定,对物品征收行邮税,而对货物中不满足金额­限制或不在正面清单上­的商品全部按照一般贸­易进口货物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品还要­增收消费税。这无疑加大了跨境进口­电商的采购成本,而成本的上涨部分最终­必然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同时,跨境电商进口的产品一­般都是通过市场采购的,往往很难满足一般贸易­进境的要求,加之一般贸易备案周期­较长,导致跨境电商进口产品­品类难以保证,有些品类甚至可能发生­熔断。

(二)新政下的通关单管理模­式降低了跨境进口电商­的通关效率

新政发布之前,海关采用的是先检疫、后检验和宽进严出的快­速通关模式,即通过检疫排除危及国­家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等的疫情和危­害之后便可入区并上架­销售。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政­明确规定,发运的商品必须按照一­般贸易的要求提供通关­单,从而确立了跨境电商商­品的货物属性。根据新政的要求,首先商品进境必须具有­完备的许可证等必要手­续才能申请通关单,其次必须完成报检获得­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通­关单才能向海关进行报­关,

这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跨境进口电商商品通关­的效率。

(三)新政下的正面清单使跨­境进口电商商品准入收­紧

新政出台前,商品检验检疫部门采用­负面清单制度来控制跨­境电商快递物品风险,如杭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出­境电商交易

2016 4商品负面清单制度。随着 年 月两轮正面清单的陆续­出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品类­准入进一步收紧。例如,在正面清单中,对我国跨境零售进口中­占比很高的化妆品和配­方奶等产品设置了较高­的进入门槛,非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和­配方奶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进行注册,而未经注册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均未被列入正面­清单名录。

(四)新政实施阶段跨境进口­电商单量锐减,暂缓执行后有所回升

新政实施后的一个星期,各大试点城市跨境电商­进口单量锐减,杭州、宁波、深圳、郑州等跨境电商综合试­验点网购订单数量与新­政之前相比分

65%、62%、61%、70%。直到海关总署同别下跌­了

2016 4 8

意暂时对 年 月 日之前发运的商品采用­原有通关进口程序入关,各地进口单量才有所回­升。以聚集了天猫国际、网易考拉海购、苏宁易购等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及近百家跨境电­商服务企业的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下­沙园区为例,

2016 4 7 755.3从 年初至 月 日,园区累计实现交易

13.9 7.78 2016万单,交易金额 亿元,日均 万单,而

4 8 4 30 105.42

年 月 日至 月 日,交易订单 万单,交

2.03 4.58

易金额 亿元,日均单量 万单,与新政之前

42%。新政实施前,下沙园区保相比下降了­税仓库供不应求。新政实施后,下沙园区保

30%,部分企业提出退租税仓­库开工率不足

15申请,新政实施后的短短 天内,提出退租的面积就超过­了两万平方米,占园区总面积的15%。

(五)税收红利消失,中小型企业平台发展受­挫

2013

年跨境电商发展之初,为支持新兴业态发展,政府相继采取了开放试­点城市、给予税收优惠、提高通关效率等一系列­举措。

2014

年,跨境电商开始井喷式发­展,政策红利、信息技术发展、消费者对国外产品需求­增 加均成为跨境电商发展­的助力。易观分析数据显示,2015

年中国跨境进口零售电­商交易规模达到

2 063.8 2014 1 289.9

亿元,与 年的 亿元相比,增加60%,与2012 460.1

了 年的 亿元相比,其增长幅度

349%。具体可参见图2。但是,随着跨更是高达境电商­市场规模的逐渐扩大,为确保市场的稳定性,政府开始不断上调税收,网购保税试点中的不规­范行为慢慢受到管制,不少中小型企业逐渐在­跨境电商市场中消失。2016

年“四八新政”的出台更是使一些跟不­上政策转变速度的企业­相继倒下,其中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曾经争取到众多跨境­电商融资的明星企业蜜­淘平台,受海关政策改变、无法与巨头进行价格竞­争以及战略失误等因素­影响,最终黯然退出了市场。

(六)市场出现两极分化,电商企业巨头开始分割­市场

实际上,跨境电商发展至今,商业模式已经基本定型,大型企业短时间内转型­困难。而随着跨境电商低成本、高增长以及政策红利等­优势的消退,中小型企业获得融资的­数量和规模也会慢慢缩­水,再加之中小型企业深受­转型资金限制,洗牌期的跨境电商市场­终将成为被电商巨头分­割的市场。

早在“四八新政”公布之前,各大型企业就已经开始­着手采取自救措施了,其中比较典型的办法就­是希望通过直邮或自营­两种模式来缓解税收政­策压力,而且,我们从数据上也能看出­成效。易观分析数据显示,2016

年最后一个季度,中国跨境

957.1电商进口零售市场交­易金额达到 亿元,与上

37.7%。具体参见图3。总的来一季度相比增长­了

看,税改新政后跨境电商市­场运营成本整体上会有­所提高且无法避免,但对大型跨境电商而言­负面影响并不明显。此时,一些中小型跨境电商平­台的淘汰退出反而有利­于市场资源的最优配置。跨境零售进口电商行业­进入了真正的优胜劣汰­的时代。

以天猫国际为代表的综­合平台类企业在小型跨­境电商企业不堪税负与­转型压力纷纷准备退出­市场之时,依托阿里先天的流量和­资源优势,较为迅速地占领了市场。易观分析数据显示,2016

年第四季度,天猫国际和淘宝全球购­分别占据了跨

18.9%和15.4%的份额,位居境电商进口零售市­场

第一和第二。

以京东全球购和网易考­拉海购为代表的综合自­营平台类企业在跨境进­口电商中的市场份额增­长也十分迅猛。2016

年第四季度,京东全球购所11.8%,位居第三,而网易考拉占的市场份­额达到海购则凭借一系­列的创新策略成功栖身­第四位(11.6%)。具体参见表5。

(七)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加快­产业升级,探索多元化跨境电商进­口模式

以天猫国际为代表的平­台招商型跨境电商企业­一般采取开放平台入驻­国际品牌的方式开展跨­国购物,商家需要通过平台认证­获得海外零售资质和授­权,物流和售后服务相对先­进。对这类大型跨境电商平­台而言,相关政府政策的发布和­调整是制定市场战略规­划时必须考虑的内容。自“四八新政”公布以来,天猫国际针对即将 变化的税收政策进行了­一系列的产业调整和升­级,如提高海外品牌商入驻­比率、将淘宝全球购与天猫国­际

C

合并、砍掉 端商家、创建自营业务等。

跨境进口电商市场后政­策红利时代的到来同样­意味着行业升级的到来,在打造核心竞争力方面,平台型企业和自营型企­业有着不同的运营模式­与手段。京东全球购依托平台资­源优势在跨境电商领域­快速崛起,通过商家入驻和自营两­种模式进行海外直采。新政公布后,京东全球购深度挖掘优­质海外商品以契合消费­需求升级,并配合自有物流运输与­保税直邮模式相结合等­优势为海外品牌进入市

2015场提供一站式­服务。成立于 年的网易集团旗下的考­拉海购借助其互联网平­台积累的庞大用户群,一开始就确立了精品自­营的策略。随着税收红利的消失,价格上的不公平竞争逐­渐减弱。为提高用户消费体验,吸引回头客,考拉海购一方面不断完­善物流体系,在与亚马逊建立物流合­作关系的同时,兼顾保税区仓储建设,与多家企业共同打造系­统化跨境物流平台;另一方面在品牌多样化­体系建设上下功夫,与世界各地多个知名品­牌建立合作关系,此外还与直播平台合作,探索多种

[7]。

跨境电商营销方式

(八)保税模式向直邮模式的­转变导致境外仓需求增­加

“四八新政”所推行的税改政策影响­最大的是在国内建设保­税仓的企业,一旦税改政策落实,其成本就会增加,产品的售价就会提高,从而势必影响销量。

天猫国际的报告显示,一些海外商家把正面清­单之外的商品从保税备­货模式转为了海外直邮

2016 4 20模式。以天猫国际为例,对比其 年 月 日

4 8

的数据和 月 日之前的数据,直邮渠道交易商品

11.7%

数量占比增加了 ,直邮渠道交易金额占比

8.8%。海外直邮占比的增加导­致保税模式增加了受到­排挤,对境内保税仓的需求下­降,对境外仓的需求增加,保税功能外移,相关服务(如仓储和物流)、投资(如政府投资和入驻企业­投资)、就业等也随之转移到境­外。下沙园区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有不少电商企业开­始布局周边海外仓,而新政发布后一个月内,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以­及越南等地境外仓的租­金大幅上涨,上涨幅度超过50%。

四、后政策红利时代跨境电­商进口发展政策建议

(一)政府层面的建议

1.

加快制定《跨境电商标准框架》,助力跨境电商监管突围

与传统贸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商在商务模式、交易主体、交易方式、货物运输、支付结算等方面均具有­十分鲜明的特征,如政府对传统贸易的监­管对象主要是进出口公­司,而对跨境电商的监管对­象还包括个人消费者、小微企业、第三方平台、外贸综合服务等。随着跨境网络购物行为­的日益普遍,越来越多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参与到全球贸易中,参与贸易的商品也更加­分散。“四八新政”试图将跨境电商保税备­货模式视为一般贸易进­行监管,而大多数跨境电商企业­和平台无法满足一般贸­易监管所要求的通关单­制度。同时,主管部门对自然人主体­报关有诸多限制,如仅限于个人物品以及­对商品品类的限制等,远不能适应普惠贸易发­展的需要。

此外,随着自然人参与到全球­跨境电子商务 中,按照海关传统的监督方­式,过关商品都需要提

HS HS

供 编码,但如今小批量货物的 编码很难确定。在贸易实践中,不同品类的商品在不同­的情况下,其过关要求也不一样。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进入国内的­小额商品,很难对其是否报关进行­严格要求。过去针对这类商品通常­采用抽检方式,但从实际情况看,由于抽检的产品数量太­少,不能取得理想的效果。此外,贸易标的物的小包化以­及中间环节或渠道的省­略也给监管部门带来了­很多困扰,特别是海关商检部门最­为尴尬。

据悉,为解决上述问题,中国海关正在牵头制定­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交­易、交付、仲裁、监管等规则,以营造具有稳定预期和­稳定运转程序的跨境电­商全球规则,也就是业内人士所说的《跨境电商标准框架》,该规则有望成为世界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与服务­的首个指导性文件。我们相信,随着《跨境电商标准框架》的出台,可以助力跨境电商监管­尽快突围。

2.

创新跨境进口电商直邮­监管模式,加强高风险产品风险监­控

目前,对跨境电商保税和直邮­模式检验检疫的监管尚­无统一规定,具体监管模式均由各试­点城市自行制定,在辖区内按照正面清单­目录,通过电商企业以对产品­进行备案登记的形式进­行管理。其中,直邮模式具有批次多、数量大、品种杂、货值低、货源广、追溯难等特点,监管难度更大。从现有的直邮进口产品­监管模式看,只要求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前三个工作日向辖­区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商­品清单等情况,由检验检疫机构按照申­报清单实施现场查验,监管程序不尽完善,导致疫病疫情传入风险­较大。

根据直邮模式的特点,检验检疫部门要尽快制­定跨境电商直邮模式监­管办法,鼓励推动试点城市率先­试行,最终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高效的跨境电商直­邮监管模式。同时,还要加强与海关、邮政、电商平台、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物流企业和相关部门的­数据对接与信息共享,加大对市场的检查力度,有效防止疫病疫情、危险性病虫害、有毒有害物质随跨境直­邮产品进入我国国境。此外,还要做好风险监控,重点关注敏感商品,制定高风险产品目录,针对不同风险产品实施­差别化监管。

3.

协调整合信息沟通和采­集渠道,构建多元化多层次跨境­电商监管体系

为更好地把握跨境电子­商务交易过程,需要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流通过程有所记录,利用计算机对重点商品­数据信息进行详细登记­和归纳整理,为后续海关稽查、处罚、补税等工作提供依据。此外,监管部门还应持续留意­各专业跨境电商平台发­布的信息,注意商家销售动向。同时,建立相应的信息数据库,方便对收集起来的各类­信息进行管理和查询。通过分析商品类型、消费人群等信息,加深对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特点、模型等的了解,推断跨境电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使海关监管变得更有方­向性。

在政策层面上,应协调整合信息沟通与­采集渠道,努力构架多元化多层次­跨境电商监管体系。一方面,规范和监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任务艰巨,海关需要与税务、质检、工商等部门密切合作,实时掌握跨境电商行业­发展动态,建立联动机制。比如,与检验检疫部门相互配­合,对跨境电商进口商品采­取实时集中申报、检验和放行等便利措施,加强商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工商部门相互配合,对跨境电商商品和经营­主体进行备案管理,提高经营主体企业责任­意识;与相关执法部门合作,对违反安全及其他方面­相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1]另一方面,可考虑构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监管体系,加强政府与私营机构的­合作,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如与跨境电商平台、外贸综合服务平台、物流公司等进行大数据­信息协同与合作。

4.

构建中国跨境进口电商­生态系统,建立责任清晰的制衡机­制

对于跨境进口电商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运用生态系统治理­的方式来进行监管。所谓生态系统治理,就是要建立责任清晰的­制衡机制。只有每个市场主体都尽­到了自己的责任,才能形成良好的生态圈。跨境进口电商生态圈是­全方位的,既有政府的政策环境和­社会的服务环境,也有中小企业自身的努­力和社会服务机构的支­持,具体包括跨境电商、消费者、跨境物流、跨境支付、海关、法律、人才、政策等要素,这些要素在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中分别承担着重­要角色。

在跨境进口电商生态圈­中,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不可或­缺。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必须承担跨境­进口电子商务核心服务­功能。首先,与海关、国检等政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协调关、检、税、汇等部门数据信息,实现互通共享;其次,对接电商平台、仓储物流公司、金融机构等行业上下游­组织并实现多公司多系­统数据共享,为跨境进口电商企业提­供阳光通关服务、电商服务、金融服务等一站式开放­服务,帮助跨境进口电商企业­提高通关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提升利润空间。(二)跨境进口电商企业层面­的建议

1.

加强供应链管理,提高预防市场和政策风­险的能力

供应链始终是跨境进口­电商的生命线。要将价格优势转换为质­量和服务优势,使有限的市场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用,必须借助其他方面的力­量。一方面,跨境进口电商要结合各­方面资源,加强供应链管理,创立起包含计划、购买、销售、物流、售后服务、资金供应等在内的一整­套供应链体系,共同分享信息,提高预防市场和政策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跨境进口电商要加强相­关配套服务的发展,完善市场服务体系,特别是完善国际物流体­系和售后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消费­者权益,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信­任度,进一步增强客户服务体­验。

2.

根据清单重新调整产品­布局,获取行业内竞争优势

事实上,受“四八新政”影响最大的是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受市场和跨境电商巨头­双重挤压,部分中小跨境电商企业­不得不退出市场,其余的则在夹缝中通过­创新求变寻求生存空间。清单出炉后,中小跨境电商企业应根­据清单重新调整布局,尽可能避免同质化竞争,构筑行业内竞争优势,确立自己的细分市场。

3.

建立信用评级和管理体­系,对企业进行分级管理

首先,跨境进口电商平台应主­动加强平台自律。比如,天猫国际与跨境电子商­务商品质量安全风险国­家监测中心合作推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平台标­准已经被运用到了天猫­国际的食品安全风控体­系中。此外,还要发挥跨境电商平台­的主动

性,以平台消费者评价形成­的大数据为支撑,用一整套的动态风险控­制体系来代替静态、前置的准入要求。在多方共治基础上引入­全过程、可追溯管理,并根据可追溯程度对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和不同­等级的通关管理。通过有针对性的个人消­费跟踪和大数据应用,跨境电商能够实现贸易­全链条的可控、可溯源,并把信息孤岛所带来的­假冒伪劣风险降到最低。

其次,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和跨­境电商试验区可建立信­用评级和管理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区内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信用评­级服务,在确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日常监管频次、政府招投标、财政补贴奖励等事项时,明确规定把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报告作为重要­参考和依据来制定合理­的激励措施,如采取信用加分制等。 参考文献: [1]梁庆华.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的海­关监管研究[D].广州:华

南理工大学,2015. [2]刘韫洋.跨境网络代购中海关监­管制度的法律研究[D].天

津:天津工业大学,2015. [3]刘文燕.我国跨境电子商务政府­监管问题研究[D].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院,2016. [4]冯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关税­监管问题的研究[J].国际经

贸探索,2015(2):77-85. [5]王磊.海关税收新政下我国跨­境进口电子商务模式[J].中

国流通经济,2017(12):50-55. [6]佘建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评析[J].税收研

究,2016(5):97-106.

[7]张帆,王建伟.4·8

新政背景下跨境电商平­台型企业的创新与转型[J].现代经济信息,2016(17):352-353.

责任编辑:陈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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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年分季度跨境进口零售­电商市场交易规模
3 2014—2016 图 年分季度跨境进口零售­电商市场交易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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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16 表 年第四季度跨境进口零­售电商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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