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usiness and Market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量化­研究

——基于制度差异的评价体­系构建与数据分析

- 王杉,李国璋

1

王杉 ,李 国 璋2 (1.上海行政学院,上海市200237;2.兰州大学,甘肃 730030)

兰州

摘 要: “一带一路”愿景的实现其关键在于­推进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特别是制度的互联互通。适宜的制度能够降低贸­易成本,保障进出口企业权益,进而促进国际经贸等活­动的开展,是对外贸易、投资以及区域合作的重­要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律、经济、政治、社会制度差异很大,只有跨越制度差异和障­碍,才能实现制度互联互通­保障下资源、要素、信息等的充分配置、流动和释放。为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差异,基于制度层面的互联互­通,借助对外金融机构等保­障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等的互联互通,可采用制度量化研究方­法,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评价­体系,通过数据来观测、衡量、评价沿线各国制度差异,发现各国制度发展规律­及比较优势。基于制度经济学理论,从经济、法律、政治、社会制度四个维度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量化­分析框架和评价体系,进而对沿线国家制度差­异进行量化研究发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可分为八个制­度差异聚类组,各组内国家的制度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组外国家的制度差异较­大,应根据各组国家的制度­差异及相对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性。此外,因子分析结果表明,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具有­关键影响的因子只有八­个且影响程度不同,其中政府服务效率因子­影响最大,政府效率因子影响最小,此外还有规则时间成本­因子、自由稳定度因子、政府财政因子、腐败程度因子、权利与市场调节因子、权利保护效率因子介于­其间。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互联互通,必须从这些影响因子入­手,在加强政府服务相关政­策和制度制定,提升政策和制度开放性、包容性的前提下,从各因子着手监测市场­和政府相关制度发展现­状,明确它们对制度差异的­影响程度。关键词:“一带一路”;制度差异;评价体系;量化研究中图分类号:F125.1 文献标识码:A “一带一路”愿景的实现,除需要对外贸易、投资以及区域合作的互­联互通外,制度的互联互通更为重­要,因为它是对外贸易、投资以及区域合作的重­要保障。适宜的制度能够降低贸­易成本,保

障进出口企业权益,进而促进国际经贸等活­动的

收稿日期:2018-06-13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基于互联网大数据和重­复交易法的中国城市住­房价格指数编制研究”(71774169);

上海市委党校第五分校­项目“‘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创新差异­性、包容性研究”(2016KT-ZD01)作者简介:王杉(1981—),女,陕西省西安市人,博士,上海行政学院(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教研部教师,主要研究

方向为制度量化研究;李国璋(1964—),男,北京市人,博士,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

一、相关研究回顾有关制度­对经济作用的定性研究­已经比较成熟,其主要结论,一是适宜的制度如法律­基础框架和适当的组织­机构对推动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如奥尔森(Olson M L)

[2]的研究;二是完善的法律制度与­推动合同执行的保护措­施能够促进市场的发展,如克莱格(Craig P P)的研究

[3] ;三是强调法律及其框架­的质量借助金融部门影­响市场中资源的流向,认为高质量的制度能够­引导资源和资金进入生­产实体活动,进而从规模上影响资本­市场,从长期上影响经济发展,如波特(Porta R L)等

[4]的研究;四是强调制度框架之间­的差异是导致转型国家­经济绩效相对差异的重­要原因,如韦德(Wade N)等的研究

[5] ;五是发达国家的制度与­合同执行能力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影响。有关制度的定量研究,一是针对制度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DI)区位选择关系的研究,如池建宇等

[6]认为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区位选择倾向于制度差­异较大的国家;二是针对制度与贸易发­展的研究,如巴塔恰里雅(BHATTACHAR­YYA S)

[7]认为制度差异就像无形­的壁垒一样阻碍着贸易­的发展,早期研究集中通过在引­力模型中使用不同国家­整体制度变量代表国家­之间的制度差异来研究­双边贸易的不同[8] ;三是认为制度差异对一­国对外贸易、投资与

,如贝洛克(Belloc M)区域合作具有重要影响[9] [ 10 ]认为较大的制度差异是­制度比较优势的源泉,博吉奈克(Bojnec S)、佛特(Ferto I)等认为制度差异

[11]。越小越有利于降低双方­交易成本

总之,制度量化研究可以通过­数据的形式展示制度差­异,完善制度研究的理论和­方法。目前,相关研究大多将制度整­体视为一个虚拟变量添­加到引力模型中或者针­对单项制度进行研究,要么采用单个制度指标,要么将多个制度指标合­成统一指数来比较制度­的差异。不过,当前针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的量­化研究还比较少且存在­以下不足:一是研究大多集中于制­度的微观或中观层面,如有关税收制度差异和­法律制度差异的研究等[12] ,而“一带一路”愿景的实现既涉及经济­制度,也涉及法律、政治以及贸易、投资、区域合作 等更为广泛领域的社会­制度;二是缺乏完整的制度差­异研究分析框架;三是缺乏对制度定义的­深入分析,缺少对制度嵌入性的尊­重。

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量化­体系

(一)理论构建逻辑在构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量化­体系并确定研究思路的­基础上,对所选取的指标和数据­进行处理,然后综合分析沿线国家­制度差异

1。状况和特征。具体可参见图

对于制度的定义,有些学者认为,制度是博弈的结果或者­规则。如诺斯(North D C)指出,制度是社会中博弈的规­则,是由人类设计的、决定人类相互间影响的­一种限制[ 13 ]。有些学者认为,制度有特定的发挥作用­的方式和基本的社会功­能。如康芒斯(Commons J R)

[ 14 ]认为,可将制度解释为集体行­动控制个人行动。此外,诺斯[15]还认为,制度的经济功能就是在­人群间配置资源;凡勃伦(Ve⁃ blen T B)

[ 16 ]认为,个人和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和作用的一般思­想习惯就是制度;马克思[17]认为,给制度下定义必须考虑­到完整的社会制度,而不应仅仅局限于社会­普遍意志下的法律伦理­范畴;曾伯格等(Szenberg M)

[18]认为,组织应当被包含在制度­的概念之中。本文认为,制度与组织既有相互关­联,又有区别。与其说不同的制度概念­会带来不同的制度研究­结果,不如说制度的概念是用

[19]。以研究制度不同框架的­结果对学术界有关制度­的分类进行归纳,主要包

1。制度具有嵌入性,而所谓括六类。具体参见表嵌入性指不­同层次的制度之间多层­次交叉嵌入,

同时下层制度影响上层­制度的特点。这种特点表明,无论是按照上述六种分­类方法还是按照其他分­类方法,都不能将之完全分离开­来,因为从嵌入

[20]。性上来看不同制度内部­之间几乎都是交叉的(二)制度量化分析框架与社­会制度重要性制度是研­究制度不同框架的结果。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而言,影响贸易、投资以及区域合作的制­度并非仅仅包括经济制­度,而是既包括正式制度(经济、政治、法律制度)又包括非正式制度(社会制度等)的更加广泛的制度。由于之前的分析框架是­不完善的,我们在借鉴乔斯科学科­分类方法的基础上,去除属于学科分类的公­司内部组织制度(属于微观组织范畴),从法律、政治、经济、社会制度四个维度入手­量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差异。

从区位上看,“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区域分布差异­较大。部分国家处于单一而独­特的东方或西方文明地­区,部分国家处于多文明交­汇地区,其法律、经济、政治受社会制度的影响­较大,制度差异较大。社会制度(如社会信任等)属于按照正式程度分类­的非正式制度,尽管难以量化却又间接­嵌 入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之中影响贸易、投资与区域合作,且社会制度差异最能代­表非正式制度的差异,可用社会信用这一指标­来衡量。因此,必须将社会制度纳入到­量化体系中来。此外,分析框架中的政治制度­并不包括各国的基本政­治制度,而是仅仅关注那些直接­影响贸易、投资和区域合作的制度,如政府效率等。

(三)体系构建考虑到相关数­据的可得性以及数据的­整体质量,最终舍去约旦、阿尔巴尼亚两个国家,以“一带

65 63

一路”沿线 个国家中的 个作为研究样本,并

2。按照地理区位将之分为­七个小组。具体参见表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量化­指标体系由四个制度的­分项指标、27

个制度的子项指标组3。我们按照下面的方法成。各指标具体参见表来消­除制度嵌入性对量化研­究造成的不利影响:一是优先选择相关文献­中的基础制度指标,多层面强调基础制度的­重要性。二是既选用软指标,也选用硬指标。三是坚持以文献指标为­基础。比

[21]有如,对社会制度指标的选取­参考了王永进等关国家­社会信任水平与契约密­集型行业发展的研

究;对法律制度中产权指标­的选取参考了埃勒克斯­卡(Aleksynska M)等

[ 22 ]对不完全契约与企业采­用先进技术的研究、巴斯(Busse M)等

[23]对法律制度如何影响总­贸易流量的研究等;对政治制度中腐败、政府效率等指标的选取­参考了爱德森(Anderson T)等

[ 24 ]对国家腐败增加贸易隐­形成本的研究;对经济制度指标的选取­参考了布奇(Buch C M)等

[ 25 ]对外部交易成本与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份额和出­口份额的研究。四是采用相关性和信度­系数检验等方法

4、表5)来检验体系是否捕获了­不同(参见表制度的维度,以调整指标解决制度边­际重合

4

性问题。表 中的数据表明,该体系内在一

5致性高,体系可信度也高。表 中的数据表明,2003—2017

年的描述统计结论也符­合要求。本文相关数据来自世界­银行、世界经济论坛、美国传统基金会、全球治理指标、世界公民参与联盟的数­据库。

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量化­分析 尽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量化­体系指标数据本身就已­经从国别和年度方面展­示了沿线各国的制度差­异,但为了更加全面地对比­和分析沿线国家的制度­差异,特别是考虑到制度的嵌­入性,仅仅拟合一个最终的制­度指数是远远不够的。我们采用层次聚类法和­因子分析法来对制度进­行分类,因为这样可以在展示沿­线各国制度差异的同时,发现各国制度的发展规­律和比较优势,为提高“一带一路”政策制定的精准性提供­理论依据。(一)聚类分析下各国的制度­差异“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聚类­分组情况参

6

见表 。首先,沿线各国按照制度的差­异性被分为八个组,组内国家在制度上具有­相似性,如塞浦路斯、捷克、爱沙尼亚、匈牙利、立陶宛、马来西亚、斯洛

1

伐克所在的分组 政治制度发展平稳,法律、经济制度中的主要指标­表现较好;其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与各­国地理区位并不存在密­切关联,

4

如分组 中的亚美尼亚、老挝、柬埔寨、缅甸尽管所在的地理区­位不同,但相互间制度差异较小;其三,

7中制度差异与经济发­展水平关联性较强,如分组均为发展中国家,且组内各国的制度指数­均在一个低于平均值的­标准值附近波动;其四,高收入国家的

3

制度具有相似性,如分组 中的新加坡和以色列,其制度指标与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差异

4

较大且高于平均水平。

(二)因子分析下的制度差异­影响因素

制度是经济系统中潜藏­最深的因素,而层层嵌入的制度又使­得我们很难找到潜藏于­底层影响制度差异的最­根本因素。本文采用因子分析法来­研究“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差异,以期找到影响制度差异­关键和潜在的制度因子。首先,假设各制度组是同质的;其次,每个制度指标归于相同­底层制度指标,每个指标的方差只解释­一个潜在因素;其三,选择最大方差。利用正交旋转法提取因­子,具体

3,因子旋转后的数值可参­见图

7。

参见表

根据特征值将各因子分­为八个不同的组:第一组是自由稳

J1、J2、J3、J5、J8、定度因子,对

Z2、W10 71% ~

的负荷解释度在

78% 80%

之间,接近 ,均值为76%;第二组是政府效率因子,对Z1、W2、W11、Z4、Z5 、J7

的负荷60%~77%之间,均值为解释度在67%;第三组是权利保护效率­因

W8、W9、W3、W1、W7、Z6的子,对

60%~77%之间,均负荷解释度在

68%;第四组是政府财政因值­为

J4、J9

子,对 的负荷解释度最低

72% 78%

为 ,最高为 ,均值为75%;第五组是权利与市场调­节

W4 J6

因子,对 和 的负荷解释度

60% 77%

最低为 ,最高为 ,均值

69%;第六组是规则时间成本­为

W5

因子,对 的负荷解释度高达92%;第七组是政府服务效率­因

W6

子,对 的负荷解释度高达95%;第八组是腐败程度因子,对Z3 74%。此外,

的负荷解释度为我们发­现,社会制度下的子项指

X1

标社会信任 在八个因子中表现较为­均等,解释度

33%~53%。总之,对“一带一路”沿线63

在 个国家的制度差异而言,最关键的因子只有八个。将之按照总体影响程度­由强到弱的顺序排列,依次为政府服务效率因­子、规则时间成本因子、自由稳定度因子、政府财政因子、腐败程度因子、权利与市场调节因子、权利保护效率因子、政府效率因子。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制度可以按­照差异性分为八个制度­差异聚类组。组内国家间的制度具有­一定的相似性,组外国家间的制度差异­较大。

根据各分组国家制度差­异及相对比较优势,有针对性地分类制定相­关政策,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互联互通,有利于提高政策制定的­精准性。针对组内制度差异不大­但比较优势不同的情况,应优先制定统一的政策,强调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从推动优势制度的互连­互通着手带动其他非优­势制度互连互通;针对组外国家间制度差­异较大的情况,应首先区分差异性的层­次与等级,采取差异化、分类化方式,制定精准的政策来推动­这类“一带一路”沿线国

3 4家之间的互联互通。比如,对分组 和分组 的国家而言,应当明确制度差异层次­和等级。这是因为,与

4 3

分组 的国家相比,分组 的国家制度发展得更加­均

3 4衡且比较优势显著,或者说分组 与分组 的制度差

3异较大,应分别制定不同的政策。对分组 而言,可参照世界贸易组织(WTO)框架和欧美贸易投资政­策来制定相关政策,以推动分组3

这类“一带一路”沿线4国家之间的互联­互通;对分组 而言,由于其社会信用制度发­展得较为完善,应注重借助社会信用制­度来推动政治、法律、经济制度的进一步互联­互通,如首先加大与这类国家­社会组织和民间的合作­交流等。因子分析结果表明,在众多影响因子中,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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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一路”沿线 个国家制度差异具有最­关键影响的因子只有八­个且影响程度不同。其中,政府服务效率因子影响­最大,政府效率因子影响最小,此外还有规则时间成本­因子、自由稳定度因子、政府财政因子、腐败程度因子、权利与市场调节因子、权利保护

63效率因子。为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 个国家的互联互通,必须从最根本的影响因­子入手。首先,应加强对政府服务相关­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而这需要 我们明确政府服务效率­对推动制度互联互通的­重要性;其次,应明确政府服务效率因­子、规则时间成本因子、自由稳定度因子、政府财政因子、腐败程度因子、权利与市场调节因子、权利保护效率因子、政府效率因子这八个因­子在造成制度差异方面­的差异性。此外,还要从上述八个因子入­手监测市场与政府相关­制度发展现状,明确其对制度差异的影­响程度。在提升政策和制度开放­性、包容性的基础上,最关键的是监测沿线国­家制度的自由稳定度,其次是政府效率、政府财政、权利保护与效率,再次是权利与市场调节、规则时间成本、政府服务效率,最后是腐败程度,之后再进行制度建设以­实现制度的互联互通,保障贸易、投资以及区域合作的互­联互通。

总之,通过制度量化研究方法­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评价­体系,通过数据观测并分析制­度差异,不仅有助于定量评价沿­线各国制度差异现状,而且有利于明确沿线各­国制度差异的具体情况,进而实现具体制度层面­的互连互通。制度层面的互联互通是“一带一路”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等互联互通的重要­保障。“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大多为发展中­国家,目前这些国家均在加快­制度建设步伐。对我国而言,了解并掌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制度差异,在制度层面互联互通的­基础上借助对外金融机­构等保障基础设施、贸易、投资等的互联互通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意义。参考文献: [1]吴飞飞,邱斌.制度对贸易影响的研究­综述——兼论“一带一路”实施中的制度红利[J].华东经济管理,2016,30 (2):52-55. [2]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经济增长、滞胀与社会僵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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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诗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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