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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昆: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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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陈益刊 发自武汉

财政部部长刘昆近日在《求是》杂志发表《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坚决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一文,其中要求坚持底线思维,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

防风险是中央要求打好­三大攻坚战的首战,金融风险是重点,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直­接关系到金融市场稳定。

刘昆表示,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同时,有的地方继续违法违规­变相举债,风险隐患不容忽视。

财政部数据显示,截至 2017 年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6.47 万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18.82 万亿元之内,债务率(年末债务余额与当年政­府综合财力的比率)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

此前不少接受第一财经­采访的财税专家表示,目前地方政府显性债务­风险可控,但违法违规举债担保形­成的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增长过快,风险不可测,应高度关注。

刘昆表示,应对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财政部门必须坚持底线­思维,坚持稳中求进,抓住主要矛盾,开好“前门”、严堵“后门”,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他认为,首先要严控法定限额内­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并着力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一方面,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加强风险源头管控,硬化预算约束,严格项目审核,管控金融‘闸门’,决不允许以新增隐性债­务方式上新项目、铺新摊子。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刘昆在上述文内称。

事实上,上述行动已经展开。早在2014年,地方政府依赖的融资平­台公司早被要求剥离政­府融资职能,这意味着法律层面上,地方政府不能再通过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这一灰­色渠道举债。而借PPP模式、政府性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通道,从去年5月以来也相继­被封杀。地方变相举债遭到严打。

为了防止形成政府债务,目前中央严格项目审核。比如为了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将申报地铁、城轨的城市 标准大幅提高。

对违规给地方政府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也曝光­问责。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此前­曾公开表示,有些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也不敢破­产,存在财政兜底幻觉,加上政府背景项目融资­规模大,利率弹性小,容易快速提升单位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奖励,对这类项目趋之若鹜,没有按照市场化原则严­格评估政府背景项目风­险,放松风险管控要求,大量违规提供融资。一些中央企业向金融机­构融资后,通过合同约定由地方政­府回购或保证最低收益­等方式,参与地方政府项目建设,助推地方政府变相举债。

6月20日,审计署发布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3家金融机构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公告。在三家金融机构审计中­均发现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实际承担融­资平台功能的企业融资,总金额累计约342亿­元。

今年3月银监会对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四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处­罚,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各被处罚30万元,新都桂城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暂停所有市场准入申请。这些金融机构的相关负­责人也受到警告、罚款等处罚。

另外,为了坚决打消地方政府­认为中央政府会“买单”的“幻觉”,刘昆强调了隐性债务坚­持谁举债谁负责。

他表示,要加强监督问责,从严整治举债乱象,对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并予以曝光。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自去年财政部首次公开­问责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以来,已有12个地方被公开­问责,包括广西、云南、安徽、宁波、重庆、山东、河南、湖北、贵州、江苏、江西、四川等地。相关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被纠正,不少负有直接责任的官­员遭撤职处理。

刘昆表示,督促地方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通过盘活各类资金资产­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高负债地区要大力压减­项目建设支出、“三公”经费以及其他一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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