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炒地皮屡禁不止多部委再出手整治囤地
上述河南省报告也指出,造成闲置土地形成的原因主要在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
政府方面的原因主要包括:非净地出让导致交地时间延迟,项目单位无法如期进场;城市建设规划不断调整,企业拿地后无法及时建设;项目审批程序繁琐,开工建设需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一系列手续,只要一项出现拖延,都会造成项目无法按时开工。
而企业方面的原因则有:部分企业因追求利益最大化申请调整规划,此环节往往用时过长,导致土地闲置;个别企业围地圈地、炒地皮谋利造成土地闲置;一些地方为完成招商引资任务,放宽项目预审限制条件,企业前期超需求拿地,后期因资金不足而中断建设;因市场需求变化,原定项目发展前景不足,企业放缓或停止项目建设,造成土地闲置。
一些地方政府对闲置土地查处的“不作为”也助长了该问题的进一步滋生和扩大。
南京局督察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对处置工作不重视,存在行政不作为、懒政怠政现象,处置过程中存在底数不清、原因认定不准、处置政策把握不严、上报数据不实等问题,个别地方甚至存在侥幸、蒙混过关心理。
自然资源部下属媒体《中国自然资源报》近日刊发《闲置土地处置的“困”与“谋”》一文(下称“文章”)表示,无偿收回制度是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开展的重要威慑机制,但由于土地价值巨大,涉及方方面面利益,地方政府执行规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重不足,导致目前真正实现无偿收回的不多,影响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执行力和政府形象。
廖洪乐也认为,虽然对闲置土地的查处有相关规定,但在具体执行环节,难免会有打擦边球的情况,影响了法律效力和执行效果。
多部门联手
虽然闲置用地并非单指住宅用地,还包括工业用地或者基础设施用地等。但由于近年来房价地价不断上涨,舆论对住宅用地的闲置问题尤为关注。
前述文章称,督察发现,在闲置土地中,房地产类占比较高,有的省份七成以上闲置土地为房地产用地。
今年4月,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关于2017年国家土地督察工作情况的公告》也显示,国土督察机构2017年督察新发现闲置住宅用地3148宗,23.8万亩。2009年,官方曾公布全国闲置的房地产用地有约 1 万公顷(即 15 万亩),约占我国当年度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的七分之一。
两相比较可以发现,从2009年到2017年的八年间,我国闲置住宅用地的总量还是增长了58%。
为遏制房价上涨,增加土地供应和房源供应是一大手段,但前提之一是要控制和减少囤地,否则即便增加了土地供应,也未必能及时转化成房源。
8月中旬,住建部约谈海口、三亚、烟台、宜昌、扬州等5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求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调节住房需求,促进供求平衡,切实增加住房及用地有效供应,严肃清理查处捂盘捂地、囤房炒房等问题。海南、山东、湖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负责人也参加了这次约谈。
囤地问题的长期存在,也说明国土或住建部门难以单独化解,需要更多的部门“围而攻之”。
上述文章建议,应进一步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处置闲置土地过程中的职、权、责,不能让自然资源部门“单打独斗”,逐步建立起地方政府及财政、住建、规划等部门发挥合力的闲置土地查处机制,让政府及有关部门真正承担起应有的职责。
“对闲置土地逐宗登记造册,定期公布闲置土地使用权人、项目动工开发、竣工时间和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等情况,借助社会和舆论的压力监督土地闲置行为。及时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闲置土地信息抄送金融监管部门,对违法用地项目及企业不予批准贷款和上市融资。”文章称,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建立统一的土地市场征信体系,建立开发商黑名单制度,全国联网共享,对其采取重点监视,并通过强制手段限制其拿地开发,以有效遏制开发商蓄意囤地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