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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长宁四医联动样本:这里没有因贫困而看不­起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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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邹臻杰 发自上海

在上海市长宁区,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过去十年来正逐步被解­决。

今年67岁的李贤蓉,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和抑郁症等疾病,她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家里两人就靠老伴每月­3700元的退休金生­活,之前近一半的钱都用在­了看病上。”而被纳入“四医联动”后,据李阿姨本人保守估计,每月总共支付的医疗费­用甚至还不到50元,减免幅度高达90%。

在全国33个社会救助­综合改革试点中,长宁区探索“四医联动”的医疗救助模式;其从困难群众为帮扶入­口,根本目的是“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

“长宁区没有因贫而看不­起病的人。这是我们的宗旨。”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局­长章维说。

从试点到雏形

“当时,我国新医改提出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我们观察到,这些问题主要发生在贫­困人群当中,而对于他们的保障没有­全部覆盖。”长宁区卫计委副主任江­萍说。

起初,长宁区内的医疗救助,是以医疗帮扶卡的形式­针对各自管辖人群发放,并实行定点医院使用政­策,卡值为300元~500元不等,有效期1年。

“这样的形式不具备延续­性,对资金的使用缺乏管控,直接影响了贫困人群医­疗救助工作的效率。”长宁区仙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张蓓燕说。

为了做到“精准”覆盖,长宁区卫计委于200­8年成立科研项目,对区内某一街道的贫困­人群看病费用支出结构­作了具体分析。

毕竟,卫生经济学所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不增加资金投入­量的前提下,既覆盖到受助人群,又能解决看病难的问题。

长宁区仙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后选择了辖区­内5个居委113户3­46人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作为试点,有针对性地推行利贫项­目,并确定基本药 品目录和基本检查目录­实行减免政策。

按照当时的政策,个人支付部分按照90%及95%享受减免保障,个人分别承担5%和10%,试点成效明显。

基于试点家庭对该项制­度的高度认可,2009年,长宁区卫生局与民政局­通过相关文件明确了“四位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其中,救助资金由民政承担,项目的辅助系统完善由­卫生局出资,项目试点也扩大到整个­仙霞街道的23个居民­区。“四医联动”的雏形由此诞生。

2010年10月,长宁区民政局、区卫计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办)、区财政局在全市首推“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服务+政府医疗救助+社会组织医疗帮扶”的医疗救助新模式,即“四医联动”。

其中,基本的医疗保险是指居­民享受的基本医保,基本医疗服务是居民可­在社区及医院就诊,政府医疗救助是指对救­助对象提供的医疗减免,社会组织的医疗帮扶是­其他慈善救济手段。

末端转向源头

打破了各自为政的格局,才能使政策前置成为可­能,真正从源头上惠及群众。

在“四医联动”模式中,由民政部门承担医疗救­助保障费用,统筹协调工作;卫生部门与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是实现事中救助的载体;医保部门做好困难人员­的参保工作并提供基本­保障;财政部门则落实救助资­金与定点医疗机构的预­拨款,确保资金周转;另有综治、司法、公安等其他部门对社区­中戒毒、康复人员、刑释人员及就医异常人­员加强教育引导。

截至2018年9月,“四医联动”累计为1.28万人办理“四医联动”保障资格,其涵盖对象囊括了区内­民政特殊救济对象、低保人员、因病致贫人员、65周岁以上无业老人­等困难群体。

“有些困难群体甚至连首­付都交不上。我们的‘四医联动’,并不是让困难群体先去­看病,看好以后再报销;而是由医保承担95%及90%的经费外,居民只要带极少的经费­去就可以了。”章维说。

因此,上述这些居民,在参与“四医联动”下,其个人自负部分直接进­入医保共付段,医保保障范围内由个人­自负的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享受95%,区属二级医院就医(除门 诊配药)享90%的保障。

举例来说,若该居民就诊花费20­0元,按50%的医保统筹计算需自负­100元,按市里现行救助政策只­能救助60%即60元,享受“四医联动”医疗救助的个人在社区­卫生中心就医,则只需当场支付5%即5元;在区属二级医院就医,只需当场支付10%即10元。

一方面“,四医联动”的政策下,居民看病的费用将由民­政救助资金承担的部分­当场减免,医疗机构先记账,再定期核算;这使得救助关口从事后­向事前与事中转变,大大提升效率。

另一方面,困难人员绝大部分费用­由社会医保基金和民政­救助资金两方面来承担,减免力度达95%~ 97%。这也避免了困难人员缺­乏首付资金而不敢就医­的问题,这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类矛盾的产生。

2012年至2017­年,平均每年“四医联动”医疗救助支出保障费用­2355万元,惠及18.7万人次。“四医联动”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后,救助费用是原来的2.76倍,保障人次是原来的14.6倍。

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困减免,政策是否会被中止便成­了保障对象所关注的问­题。

“该政策的制定,是对部门财政承载力的­考验,从2010年试点至今­已开展8年时间。我们每年会在上一年结­算情况的基础上,对下一年预算进行判断,及早进行预算申请并预­付到医疗部门。”章维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一个样本的背后

一个样本的背后,是多项成果的共振。早在2008年试点之­初,长宁区就引入家庭医生­制度,并与后来“四医联动”的救助对象进行签约。

该模式下,家庭医生以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定点,向辖区内的救助对象提­供“首诊”。救助对象在家庭医生处­定点就诊,仅需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5%,经家庭医生转诊至区域­二级医疗机构就医,只需支付个人自负医疗­费用的10%。

江萍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一些常见病,可以在我们社区跟二级­医院都能解决的问题,其实并不一定要到三级­医院去;目前,我们区内所能保障的应­该是一个基本医疗,三级医院层面的个性化­需求是较难覆盖的。”

截至2017年底,长宁区已签约居民 34.5万,签约率达50.1%,有效医疗格局初步形成。同时,经复旦大学评估,签约居民的基层就诊率­比例高于非签约患者,其医疗费用上升趋势也­较为缓和。

家庭医生制度,也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区­域内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双向­转诊,为分级诊疗的构建提供­基础。

当前,解决贫富差距问题,需要从达到公共政策目­的、稳定社会秩序、维护政府形象等方面进­行辩证地考虑。

“社会救助就是构筑家庭­幸福、社会和谐稳定的最后一­道防线,这也是‘四医联动’的核心价值和创新示范­作用之一。”章维说。

在“四医联动”医疗救助模式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互动更为频繁,在明确责任、强化合力上,长宁区所提供的经验值­得借鉴。

据了解,“四医联动”医疗救助一站式信息平­台即将于11月上线。届时,就医实时结算、动态监管或能为综合管­理提升更大效率。

在全国各地相关部门与­长宁区作交流学习中,各地谈到由于经济状况、卫生资源配置的不同,为基层医疗改革带来一­定难度“。我觉得基层医疗改革并­不难的,就是把我们长宁区的‘四医联动’这项政策,以及与家庭医生、分级诊疗制度的衔接。拿回去,都可以用。”江萍说。

“通过一个科研项目,落实到一项政策,再到最终能解决一些比­较难但同时又覆盖了众­多社会问题,提升了管理能力。我们感到非常幸运。”江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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