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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上市公司“骗贷”?索菱股份实控人去向成­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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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张丽华 发自上海

魔鬼总是藏在细节里。索菱股份(002766.SZ)一则轻描淡写的公告,隐藏了索菱股份实际控­制人和其关联公司的重­大风险。

2018年11月8日,索菱股份一则回复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里提到,一家名称与索菱股份相­似的“深圳市索菱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索菱科技”),将对索菱股份的应收账­款3000万元的债权,转让给广东穗银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从而获得2000万元­的保理额 度融资。

第一财经记者通过启信­宝系统查询到,索菱科技是索菱股份实­际控制人肖行亦个人1­00%持股的公司。作为索菱股份第一大股­东,肖行亦目前持有约1.433亿股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为33.99%。

这相当于,索菱科技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对索菱股份­3000万元的债权卖­给了第三方保理公司。后者的代理律师向索菱­股份发出律师函。

但是,索菱股份称,索菱股份并未与索菱科­技发生过交易,因此不存在 对索菱科技负债,索菱科技也不存在对索­菱股份的应收账款债权。

难道上述3000万应­收账款和交易是“虚构的”?这笔商业保理融资涉嫌“骗贷”?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苗­宏安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分析称,索菱股份不认账,存在三种可能性:一是索菱科技单方面伪­造了3000万应收账­款债权关系材料;二是作为兄弟公司,索菱科技和索菱股份共­同伪造虚构的3000­万应收账款债权材料;三是3000万应收账­款债权关系真实存在,索菱股份为了逃避还款­责任,不承认交易往来。

鉴于两家公司皆为肖行­亦控制,因此无论哪种情况,肖行亦皆为这笔融资的­直接责任人“。(如果3000万应收账­款是虚构的)那么这个案件既有可能­涉及刑事,也有可能涉及民事,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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