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都市圈要高起点编制发展规划
实现长三角区域区内联动提供了便捷。原先的合肥、南京、上海、杭州、宁波等核心城市形成的“Z”形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新的变化。
二是长三角区域人口向城镇集中加速,城市化水平快速提高,公共和社会服务设施明显改善。长三角区域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趋势明显,城镇规模不断扩大。公共设施和各项社会事业同步推进,共同发展。长三角区域就业水平和人均收入逐年提高,城乡收入差距和地区经济差距相对缩小。
长三角地区高等教育从大众化阶段进入普及化阶段。在城市群域的各城市建设中,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实施,完善医疗、教育、文化、娱乐、体育等配套设施,构建完善和谐的城市人居环境态势逐步显现。
三是城市群核心区域城市体系的规划布局上,呈现出特大城市和大城市偏少的扁平状结构。长三角核心区域16个地级以上城市中,特大型城市有2个,人口在100万~300万之间的有5个;人口在50万~100万的有7个 城市;人口规模在5万~50万的城市有50多个;5万以下的小城镇有数百个之多。这些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现代化水平不高,城市功能雷同,城市区域整体协调能力较弱。
三、上海都市圈与长三角城市群规划协调机制
上海都市圈发展要在提高长三角城市群首位度的城市作用上,加快经济结构的转型,以“五个中心”建设为核心,引领长三角城市群域的城市功能定位,统筹城市群域城镇体系布局规划,打破行政区划的行政分割,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群域各城市的规模等级体系。
一是高起点编制上海都市圈与长三角城市群联动发展规划。上海都市圈规划要坚持以国家长三角区域规划为指导,明确长三角区域总体发展规划,明确区域经济发展目标,明确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和发展方向。规划要与国家和长三角的城市发展规划相衔接。重点要体现:跨重要区域的调控目标、需要统一布局的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区划、政策措施的统一性等。
二是加快城市群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在国家长三角区域规划及全国交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统一规划布局区域基础设施。构建包括公路网、铁路网、港口、空港等互融互通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努力实现建设、收费、管理、利益的分享。
三是营造城市群环境质量的区域生态环境合作机制。完善三省一市环境保护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开展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科技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
联合制定区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合作计划,联合做好黄浦江源头地区、太湖流域以及杭州湾的环境保护,重点加强水资源和海洋环境保护,共同推进海洋开发。
共同探讨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区域防治途径,采取措施削减二氧化硫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逐步降低区域内酸雨频率和降水酸度。加强环境监测合作。完善长三角区域环境监测网络,加强三省一市环境监测工作的合作,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区域环境质量及其动态变化趋势。
在总结完善现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排污交易机制,试行以电力行业和沿江、太湖区域为主体的多种形式的污染物排放交易机制。(作者系上海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上海分中心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