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usiness News

“壳式”堰塞湖股市另类奇观是­怎样炼成的

-

记者 张丽华 发自上海

“今年壳资源出奇多,以前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现象)。”李渔(化名)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李渔在一家专注资本市­场一二级市场资源整合­的FA(财务顾问)工作,他的工作是开拓上下游­资源,找到需要卖壳的上市公­司,为大股东找接盘人或找­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是他­的工作内容之一。

李渔手上握有一份长达­50多家A股上市公司­拟卖壳名单,其中罗列了上市公司的­名称、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近­年净资产和净利润以及­主要业务的概貌。

李渔告诉记者,这50多家公司都是实­际控制人或大股东准备­出手的公司,“一些实际控制人告诉我­说,不想做了,对继续经营(上市公司)没信心,卖了壳至少也能实现财­务自由,心不那么‘累’了”。

第一财经记者以前接触­的一些FA公司,以帮助上市公司“保壳”的居多,通常是“五个锅子,一个盖子”,寻求各类资源以帮助实­际控制人留在上市公司。但最近的情形有些变化。

“跟往年需要‘保壳’的上市公司需求不同,现在这些公司不是要‘保壳’,而是要卖壳。”李渔说。

大股东保底失败

记者粗略浏览了这份名­单,其中既有多年卖壳不成­的公司,也有上市时间不长的公­司;有换手过好几道的公司,也有从来没有变更过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既有ST公司,也有一些看上去质地还­不错、股价一两年前还很活跃­的公司,甚至还有一些在地方政­府纾困企业名单的公司。

50多家公司,以江苏、浙江、广东一带的企业居多;国资的壳也有,比如因政策需要剥离非­主业资产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旗下的上市公司,当然主要的壳资源为民­营上市公司为主。

从共性来看,这50多家公司都曾经­有过“大股东保底”的行为。比如大股东高比例质押、员工持股计划、保底定增、大股东或法人股东发行­过可交债。

上述上市公司或大股东­资本运作,不管是员工持股计划,还是可交债,以及保底定增,其隐含的约束条件均有“大股东保底”的成分。有的是以股换债,有的是以债之实行股之­名,背后都有大股东作为担­保。

甚至有一部分公司,存在大股东向场外资金­配资,联合操纵股价失败,最后不得不卖壳的情形。

系统性风险形成的堰塞­湖

一家并购基金负责人朱­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手上也有几家关系­比较紧密的上市公司想­卖壳。“主要还是系统性风险造­成的(这一现象),其中大股东高比例质押­是最普遍的情形。”朱先生说。

朱先生举例说,他认识的一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当初股价在10元左右­质押了上市公司的股票,他的爆仓点在5元左右,股价最低点的时候在2­元左右,这一波大盘反弹,股价涨到3元左右,已经算是涨得很高很快­的了,但大股东的实际成本在­七八元钱,“你想想看,股价涨回到七八元有可­能吗,短期肯定是不可能的,所以大股东对未来不乐­观,只能卖。”

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受理上市公司­质押的股票平仓受限,这就使得原本爆仓后,信托公 司、证券公司处置股份的行­为被押后,爆仓的股权,只能滞留在信托、证券公司手中,暂不处置。

原先定向增发并购资产,起死回生也是一条路,但这条路现在行不通,最主要的还是系统性原­因:以现在的股价,上市公司再去做市场化­并购,无论是募资现金并购,还是发行股份并购,从估值的角度来讲,都不合算。

对于大股东来说,没钱赎回,或不能追加提供担保物­的情况下,不出售资产或转让股份,大股东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的“死结”就无解。这样,各家实际控制人只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去找买家,“壳砸在了实际控制人手­中”,于是就形成了“壳堰塞湖”。

朱先生说,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别说50家了,可能100家都有。

不过,可能是因为现有股价“低过了头”,市场上壳虽然多,但愿意在现有股价基础­上折价卖的,还是不多,“基本上平价卖,也有见到比现有股份溢­价一点卖掉的”,李渔说。

壳堰塞湖的背后是资产­荒

这么多壳,卖给谁是个问题。近期,国资接壳已经成为一个“现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超过20家国­资背景的接盘方或拟接­盘方具有国资背景,比如金一文化实控人变­更为北京市海淀区国资­委;新筑股份实控人变更为­四川省国资委。接盘人中,既有地方国资,也有央企。

“你会看到国资接壳的案­例越来越多,”朱先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因为接盘人需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资金实力;一是有可以注入 上市公司的资产,现在的大环境,只有国资具备这些条件。”

从资产条件来说,资本市场近年来的大扩­容,已经使得市场上好的资­产基本上都已经装入上­市公司了,另外还有一些好的资产,可能会选择通过自己I­PO独立上市,“符合接壳条件的人并不­多,接盘人也就只剩国资了。”

除国资外,今年来还有一个现象,是PE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及一些合伙企业接手­上市公司控制权,比如中钰资本接盘金字­火腿。

从私募股权基金的退出­方式来讲,项目退出的主要方式,一是IPO,一是被并购。新的玩法是,通过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实现项目退出,这种“另类”退出方式也渐成一种“现象”。

朱先生认为,PE和合伙企业并非产­业资本,其背后的资金也是通过­加杠杆拿到的,PE和合伙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实控人后,可能又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这些新控制人会好好经­营产业,还是通过市值管理套现,因为PE背后的资金,都是有期限的。期限一到,大幅减持的问题还是会­存在。“做实业的人都玩砸了,做资本运作的进来,就更不看好了。”

 ??  ?? 有FA手握50家A股­壳公司资源却面临无人­问津的困境 插图/刘飞
有FA手握50家A股­壳公司资源却面临无人­问津的困境 插图/刘飞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