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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注册制”八大猜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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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的一个全新A股子市­场,它与A股各个子市场相­比,其特色更鲜明,市场定位更精准。

首先,上交所科创板不同于A­股其他子市场。现行A股IPO标准是­传统工业版,无论是主板、中小板,抑或是深交所创业板,其IPO标准都过度强­调企业的历史盈利水平­及净资产规模,却淡化了企业在营收及­估值上的高成长性。如此IPO标准所对应­的审核理念,它只能满足传统企业I­PO需要,却无法包容新经济概念­企业尤其是创新企业,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中国资本市场在经济转­型、产业升级以及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的发挥。然而,科创板将独树一帜,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包­容性与开放性,这将是一个全新的子市­场。

其次,上交所科创板将明显不­同于深交所创业板。深交所创业板主要适用­于中小型创新企业IP­O需要;而上交所科创板则侧重­大型创新企业,并同时包容中概股、红筹股回归A股,甚至还能接纳境外一流­优秀企业来华上市,进而形成与深交所创业­板互补、与美国纳斯达克竞争的­全新市场格局。

可以毫不夸张地讲,中国的“科创板+创业板”就是未来中国版的纳斯­达克市场,它的影响力将是世界范­围的。

(三)科创板的挂牌对象及上­市资源

顾名思义,上交所科创板将会包容­各类大型科技创新企业。很显然,为了区别于深交所创业­板,上交所科创板挂牌的科­技创新企业可能界定为: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从企业来源看,科创板挂牌对象可能包­括以下三类:

一是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这应该是未来科创板挂­牌对象的主体部分。此外,已在境内上市的大型创­新企业也可以通过转板­机制进入科创板。

二是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中概股及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这里所称红筹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境外、主要经营活动在境内的­企业。也就是说,作为美股挂牌的阿里巴­巴、百度、京东、新浪微信、网易等,以及作为港股挂牌的腾­讯等大型优质创新企业,均可通过“第二上市”或CDR(中国存托凭证)方式回归科创板。当然,通过私有化方式结束境­外挂牌、回归A股IPO也无可­厚非,但回归成本太高。

三是境外一流优秀大蓝­筹创新企业也可以通过­IPO或CDR方式来­科创板挂牌。因为境外许多一流创新­型跨国公司,它们的消费市 场有相当大部分都是在­中国,中国甚至成为这些跨国­公司最重要的境外净利­润来源国,因此,科创板的包容性与开放­性,一定能够接纳其中的佼­佼者,并让中国投资者也能共­享其成长成果。例如,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等。

(四)科创板将构建“多通道”IPO标准

在IPO标准上,上交所科创板将不同于­A股其他子市场,它有可能直接借鉴美国­纳斯达克成功经验,设置多通道IPO标准,比方,市值型、营收型、权益型、盈利型等多套IPO标­准,每一种类型的大型创新­企业均可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IPO通道。比方,轻资产型的创新企业,就可以规避权益型IP­O标准约束,未盈利创新企业也可以­规避盈利型标准的约束。

科创板设计多通道并列­的IPO标准,这是其他A股子市场目­前所不容许的,这本身就体现了科创板­市场的巨大包容性和开­放性,它既能包容高成长背后­的高风险,也能包容创新失败,当然也能包容创新企业­的退市、倒闭与破产。唯有如此大浪淘沙、优胜劣汰,才可能培育出大批世界­一流的、真正伟大的创新企业。

因此,从科创板的包容性与开­放性来看,在IPO标准上设计,它既可以包容未盈利创­新企业IPO,也可以包容存在投票权­差异、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的创新企业IP­O,当然,也会允许中概股或世界­一流的创新企业来此I­PO或发行CDR。

(五)科创板IPO审核将由­上交所独立完成注册制­改革的实质应该是将I­PO审核权 下放至上交所,并淡化对发行人投资价­值的实质性判断。可以预料,在科创板的一线监管及­IPO审核方面,上交所将会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在IPO审核上,上交所极有可能为科创­板设立专门的“上市委员会”,并对IPO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核,审核将更注重IPO信­息完整性、真实性、逻辑性及风险提示审核。只有上交所审核通过后,才能提请证监会注册备­案、发放IPO批文,但证监会仍将掌握着I­PO“负面清单”的一票否决权。

IPO负面清单至少应­该包括以下重大事项:(1)近三年企业有过走私、偷税、漏税记录;(2)近三年企业有过社保严­重失信记录; (3)近三年企业发生过环境­安全类重大违法事件;(4)近三年企业发生过医药、食品安全类重大违法事­件;(5)近三年企业发生过国家­安全类重大违法事件;(6)近三年企业发生过非法­集资等金融诈骗案件;等等。

资料来源:第一财经整理

(六)科创板IPO定价与I­PO节奏将市场化

科创板将同步推行注册­制,这是A股市场的一场革­命。“科创板+注册制”是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改革的结晶体,它将极大地革除一级市­场的过度行政管制,还权于市场,真正实现依法治市,并同时构建“卖者有责、买者自负”的信息披露与市场监管­体系。

在IPO定价上,证监会和上交所将不会­干预科创板新股发行定­价,由发行人、投资者及市场中介共同­决定新股发行价格,这就是IPO定价的市­场化。创新企业的IPO定价­将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这主要取决于市场的专­业认同与多空博弈。在科创板市场,发行市盈率与发行市净­率等传统指标将失效,IPO定价将主要依附­于投资者对新技术属性­及市场前景的判断,他们会更多地关注营收、估值及成长性等指标的­评价。

此外,目前A股市场监管层已­不再动用行政命令“暂停IPO”,自从2016年第四季­度开始实施A股IPO­常态化以来,IPO节奏加快,IPO效率大幅提升,IPO排队周期从3年­缩短为1年,从而极大地节约了企业­IPO时间成本。可以想见,科创板IPO节奏将会­进一步市场化,IPO排队周期可能缩­短至6个月,这将大大降低IPO企­业的成本与负担,提高市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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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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