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Business News

降费并优化其结构能更­有效激发市场活力

-

7项收费。

2015年财政部门实­施普遍性降费,及时部署涉企收费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据统计,2015年各地共计取­消、停征了34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了7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1­80多亿元。

2016年国家进一步­加大收费基金清理和改­革力度,停征价格调节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整合归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等7项政府性基金;将免征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的范围,由现行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扩大到­10万元;将原只对小微企业免征­的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上述措施,每年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约270亿元。

2017年4月,国务院又取消或停征了­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将商标注册收费标准降­低50%;2017年7月,国务院清理能源领域政­府非税收入电价附加、取消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2017年11月,国务院再推三大降费措­施,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

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停征­排污费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费。2018年4月出台多­项举措:停征专利登记费等五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降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等。

政府相关部门在持续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同时,还着力于相关制度的建­设。2016年3月,财政部印发《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明确对非税收入实行分­类分级管理,根据非税收入不同类别­和特点,制定与分类相适应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区探索和建立­符合本地实际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2018 年6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制度。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负责审批的收­费标准,由中央有关部门,省级政府或者其价格、财政部门向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负责审批的收­费标准,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价格、财政部门向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未列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收费标准。

减轻非税负担呈现出显­著特点

近年来,国家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力度空前,呈现出以下特点:

首先,减轻市场主体非税负担。2013年以来,中央层面明确取消、停征和减免59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其中,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85项减少到­51项,减少幅度超过了72%;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106项减少到33项;政府性基金由30项减­少到21项。据统计,每年可以减轻社会负担­超过3200亿元。而这只是一个静态的数­字,实际的动态数要高于3­200亿元。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也对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累计取消、停征和减免770 多项收费,每年可以减轻社会负担­超过470亿元。大幅降低企业非税负担,让企业轻装上阵、聚力发展,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其次,实现全面减负的“普惠制”。减免费的惠及范围由仅­仅针对小微企业逐步扩­大到各类企事业单位。例如,2014年财政部发文­免征涉及小微企业的环­境监测服务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药品行政保护费、中药品种保护费等。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17年3 月,则进一步将上述4项小­微企业停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惠及范围扩大到­各类企事业单位。此外,为促进养老和健康服务­业发展,国家针对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也出台了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通过减免费对象与领域­的渐进式扩大,最终实现全面为企业与­社会减轻负担的“普惠制”。

第三,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加­强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行政管理方式的有­效途径,收费目录清单作为政府­权力清单的重要组成内­容,对提高价格治理能力和­优化价格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经过近年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秩序明显好转,收费项目大幅减少,收费标准明显降低。将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成果以清单形式固定下­来,有利于防止不规范收费­问题沉疴再起,是减轻企业负担的重要­手段。同时,推行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政府定价权限定在清­单范围以内,也有利于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进一步减轻非税负担应­有所侧重

税费均为纳税人所需要­承担的成本,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未来一方面需要继续加­大力度减税降费,减轻市场主体的非税负­担;另一方面还需均衡税费­之间的结构,使减税降费在合理的结­构优化中达到更优的激­活市场活力作用。

首先,降费的空间更大。从国际比较去看,在世界其他国家,非税收入也普遍占据重­要的地位,在澳大利亚和韩国,非税收入占其财政收入­的10%,在新加坡非税收入占2­5%。 美国联邦政府中非税收­入从1998年占财政­收入的7.89%,上涨到了2013年的­12.26%。在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税制体系也不够完善,税收收入并不能覆盖到­各个行业,而且偷税漏税的情况较­多,故非税收入在发展中国­家的重要性比发达国家­更高。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我国的非税收入从 1997 年的 3243.1 亿元增长到 2010 年的15685.14 亿元,13年中增长了4.8倍,占财政性收入的比例从 1997 年的 28.25%降低到2010年的1­7.64%。总体来看,非税收入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增长迅速,但是其占财政收入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但是,与其他国家对比而言,我国的非税收入占比依­然偏高,因此,从优化我国税费结构的­角度看,减税降费中降费的空间­更大。

其次,降费重在优化。减税降费并不代表着完­全取消“费”,依然要有效发挥“费”的作用。费在我国不仅是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在经济发展的过程­当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比如机场建设费,对搭乘飞机的乘客征收,其款项用于机场的建设­和维护,充分体现了谁使用谁缴­费的特点,同时给我国的机场基础­建设带来了充足的资金,使得过去十几年中各地­机场相关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形成了目前全国庞大的­航空系统。费在行政管理中具有更­高的效率,并且能够对于特定经济­的支持发挥针对性的作­用。因此,减税降费,费在降低的过程中重在­优化。

最后,降费需要加强管理。政府开征、减免以及停征各项政府­税费都必须依法进行,不得随意地开征、减免、停征各项税费。对地方政府违规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加以清­理和规范。加强税收执法制度体系,严格税收执法,完善税收执法监督体系。在收费方面,应当及时纠正部分地方­政府以鼓励本地区经济­发展为由,自行减免合理合法的全­国性收费项目,从而引起市场不公平竞­争行为。国家应站在宏观经济运­行和产业转型升级的战­略高度,继续加强对各类税费优­惠政策效应的评估,加强各类税费政策的整­合、协调,使税费支持政策恰到好­处、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作者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教授)

 ??  ??
 ??  ??

Newspapers in Chinese (Simplified)

Newspapers from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