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鸡肋”易手万达苏宁各得其所
记者 乐琰 王海 发自上海
在与万达达成智慧零售合作的13个月后,苏宁宣布收购万达百货旗下的全部门店。
2月12日,苏宁易购董事长张近东在新春团拜会上宣布,苏宁易购正式收购万达百货有限公司(下称“万达百货”)下属全部37家百货门店,构建线上线下到店到手全场景的百货零售业态。
对于市场普遍关注的苏宁易购未就此事进行信息披露一事,苏宁易购12日在深交所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称,本次交易对价、收购标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未达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应披露的标准。本次交易情况,具体可参考后续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第一财经记者多方采访了解到,对于此次收购,一方面,面对百货这个鸡肋业务,万达终于得到了“甩包袱”的机会;另一方面,致力于打造全景化消费产业链的苏宁,则是补充自己的线下消费场景布局并进一步扩张。
万达百货资产总额小于157亿元对于此次收购万达百货的价格以及支付方式,苏宁方面对 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待该项目交割完毕后,公司会在2019年定期报告中及时披露。”而对于该项收购为何不发公告,苏宁方面则称,本次交易对价、收购标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未达披露标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中第9.2条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
苏宁易购暂未披露其2018年全年经审计会计数据。据其2017年度报告,苏宁易购2017年度总资产为1572.77亿元——由此推得万达百货资产总额不超过157亿元。
苏宁易购2017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1879亿元和40.5 亿元——由此推得万达百货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不超过187.9亿元和4.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