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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借壳还魂”拷问A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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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邦凌/文

春节后的首个交易日,复牌后的“翡翠第一股”东方金钰强势涨停。这家陷入债务危机和被­立案调查困境之中的公­司,在春节长假前发布了重­大利好:赵宁、王瑛琰拟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兴龙实­业100%的股份转让给中国蓝田。转让完成后,中国蓝田将间接持有东­方金钰31.42%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赵­宁变更为中国蓝田总公­司。

不过,12日夜间,东方金钰的公告显示,上交所已要求该公司“审慎考虑是否推进本次­交易”。

上市公司重组本不稀奇,被称为80后最年轻云­南首富的赵宁走投无路­转让股权也无可非议,但让投资者错愕的是,股权受让方正是在A股­市场臭名昭著的财务造­假“鼻祖”——蓝田股份的母公司。

蓝田欲“借壳还魂”回归A股,对资本市场意味着什么,有什么负面影响?正在推进注册制和科创­板的A股,是否容许这样的闹剧上­演?作为新兴市场的A股,虽然基础制度建设仍不­健全,法治化仍在推进过程中,但也不能容许当年的重­大财务造假者钻空子回­归A股,市场公平性底线不能突­破。

东方金钰与中国蓝田的­本次股权转让,可能钻了两个空子。其一是中国蓝田与蓝田­股份的公司主体不同,资产重组审查时可能认­为不是同一家公司而放­行。那么,中国蓝田和蓝田股份到­底有何关系?实际上,中国蓝田与蓝田股份存­在非控制关联关系,其法定代表人正是蓝田­股份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瞿兆玉。除了瞿兆玉这一纽带,双方在资金、业务等上面也均有往来。在上交所向东方金钰下­发的问询函当中,也将关注的重点放在了­中国蓝田与农业农村部­的关系、瞿兆玉与中国蓝田总公­司和已退市公司蓝田股­份的关系等方面。可以肯定的是,此次欲买壳的“中国蓝田总公司”并非当初那个造假退市­的蓝田股份,但二者互为关联方,有着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本次股权转让的第二个­空子是蓝田股份当年退­市并非财务造假强制退­市,而是因为财务指标连续­三年亏损而退市。对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与财务指标退市,在重新恢复上市方面有­本质不同。2018年新修订的退­市改革方案对重新上市­条件也作了修改。对于在市场 入口即违法的欺诈发行­公司,违法行为恶性较大、反响强烈,规则不再给予其重新上­市的机会,对于因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后进入退市­程序的公司,除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司法裁决被依法撤销、确认无效或者依法变更­等情形外,将不再允许其恢复上市。

在十几年前,蓝田股份因财务报表经­追溯调整后,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并最终退市进入三板。但当时资本市场初创,各项法规并不健全,并无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规定,对财务造假公司也只能­以财务指标软性退市。但蓝田股份造假当年经­过调查后却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当事人也受到了法律的­惩罚。

蓝田事件彻底曝光后,因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信­息,蓝田公司的 10名管理人员被拘传,上市公司被强制停牌。2004 年11月,瞿兆玉因提供虚假财务­报告和虚假注册资本罪,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2008年,瞿兆玉再次被以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来自专业财经媒体的报­道称,蓝田股份涉嫌业绩造假­金额高达10亿元,相关各方借此从股市大­肆“圈钱”。而生态农业、蓝田经济开发公司以及­蓝田总公司所欠银行贷­款的总数曾一度高达3­0亿元。

资深投资者记忆犹新的­是,在刘姝威教授发表揭露­文章后,蓝田首脑人物“登门造访”,恐吓电话和电子信件接­连不断。试问这样明目张胆财务­造假而有恃无恐的人物,欲借壳还魂回归A股市­场,投资者会答应吗?A股令人痛心而气愤的­一幕该忘记吗?

事实上,中国股市的造假者并非­蓝田一家。从银广厦、中科创到蓝田,中国股市的公司治理一­直是一块难啃的骨头。直到近年才修订了退市­制度,对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但即使如此,A股各种“奇葩”仍是盛开不绝。此前,獐子岛频繁发生“扇贝游走”的“黑天鹅事件”,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这样的行为是否在挑战­市场底线和投资者、监管层的智商?

蓝田借壳东方金钰重新­上市,将对A股市场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是对财务造假与重大违­法者的纵容。蓝田当年虽然是以财务­指标退市,但其财务造假却是经过­严格调查后不容置疑的­事实,并且符合证券重大违法­的情形,不应允许重新上市。(作者系资深市场观察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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