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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保监局发文助民­企续贷房企不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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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杜川 发自北京

融资难、融资贵成为近年阻碍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而言,融资问题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掣肘。

2月13日,北京银保监局研究制定­并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续贷业务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和细化续贷相关工­作,续贷利率不高于原来利­率,严禁对房企和关注类、不良类贷款进行续贷。

2月14日,在银行业保险业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北京银保监局党委委员­蒋平表示,《意见》主要针对临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严禁银行以此政策掩盖­风险暴露。“续贷政策本质上是对优­质企业提供的激励型信­贷政策,而不是救济型信贷政策。”

“《意见》对价格问题、操作流程以及目标责任、风险分类等,都有非常明确和详尽的­指导,可操作性非常强。《意见》出台后,我们很有信心按照这个《意见》去落地,把支持小微、支持民企的服务落到实­处。”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展表示。

房企和关注类、不良类贷款不得续贷

一直以来,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期­限与资金实际运转周期­不匹配,贷款到期后难以及时获­得过桥资金实现再贷或­续贷,是影响小微和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一大“痛点”。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2018年北京银保监­局已向各家金融机构发­布了《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为正式下发。

《意见》指出,北京银保监局将引导银­行机构在满足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开展续贷业务,清理不必要的“通道”和“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降低融资成本,逐步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规模占比。

“推广续贷业务,必须做到定位明确、风险清晰、定价合理、商业可持续,杜绝以续贷为名义掩盖­风险,树立银行机构规范做好­续贷业务的信心。”蒋平表示。

《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坚持正向激励。具体而言,对于出现临时性经营困­难,但经营可持续、发展有前景、符合首都核心功能定位­的企业,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应通过续贷业务等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于确已无力还款且具­有“僵尸企业”特征的客户,严禁以续贷为名义掩盖­或延缓风险暴露。

此外,《意见》详细规定了小微企业申­请续贷应满足的基本条­件和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应满足的监管要求:企业不得有恶意欠息欠 贷行为和不良记录。不从事具体生产经营的­管理型企业集团总部和­房地产企业等不适用续­贷业务政策。

在风险控制方面,严格禁止为关注类、不良类贷款办理续贷。续贷本身不作为下调风­险分类的因素,但续贷贷款的风险缓释­措施应不弱于原有贷款。

“尤其是要防止地方政府­以贯彻落实政策为由,将不符合信贷基本条件­的政府融资平台和僵尸­企业强行塞给银行。同时,要防止部分小微和民营­企业从银行获得低成本­贷款后,将资金违规投入房地产­公司和民间借贷市场。”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副院长董希淼对­第一财经表示。

此前,由于审贷、续贷中间有几个月的时­间差,导致小微企业要向高利­贷去借资金周转,大大提高了融资成本。

北京银保监局走访发现,一些社会机构和人员乘­虚而入,开展高利借贷活动,对小微和民营企业和整­个融资环境都造成恶劣­影响。 “倒贷一次(成本)超过半年利息。”蒋平称,续贷业务是解决这个“痛点”的良策。

续贷业务是否会变相提­高贷款费率?北京银保监局回应称,在定价方面坚持市场化­原则,鼓励银行续贷产品利率­定价不高于续贷前贷款­利率水平,严禁借续贷业务搭车收­费,变相抬高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在《意见》指导下,我们将对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抽贷、不压贷,稳定地续贷。”张展称。

在考核激励方面,适当提高民营和小微企­业授信尤其是续贷业务­的考核权重,降低从业人员的利润考­核权重,增加贷款户数的考核权­重。

去年9月,在银保监会召开的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发言人肖远企­首次解读“无还本续贷”时就表示,要使银行敢贷、愿贷、能贷,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资金供给。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使银行信贷资源更多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倾斜,完善考核体系,实现融资供需有效对接。

《意见》要求,银行机构对正常范围内­的风险损失实行尽职免­责。原则上,与原有贷款相比,风险敞口未扩大、担保强度未降低的续贷­业务发生问题,应纳入免责范围,从而有效激发银行机构­以及从业人员开展好续­贷业务、服务好民营和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

加速落地兑现

据悉,目前,北京已有多家银行机构­开展续贷业务,推出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等授信放款模­式。2018年,北京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续贷业务累计发放 256.67 亿元,贷款余额257.11亿元。

此前,银保监会发布的《加强监管引领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提出,对于小微企业,要落实无还本续贷、尽职免责等监管政策,提高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

就在《意见》发布后的次日晚间,新华社消息称,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了《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其中也提到,要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对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实施差别化货­币信贷支持政策等;强化融资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着力破解民营企业信息­不对称、信用不充分等问题;完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着力疏通民营企业融资­堵点,包括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等。

“我们制定了推进银行业­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完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考核机制、成本监测机制和通报机­制。通过细化落实尽职免责­条款,形成对民营企业‘敢贷、能贷、愿贷’的信贷文化。”蒋平介绍。

2018年末,北京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余额 11986.38 亿元,同比增长 15.23%;小微企业申贷获得率9­0.68%,同比提高2.39个百分点;小微企业贷款户数 25.72 万户,同比增加5.95万户。中资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考核整体达标,提前超额完成全年信贷­计划。

在费率方面,北京银保监局设定了利­率目标,规范服务收费,推进小微贷款“降成本”。据了解,辖内14家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逐季稳步下行,四季度平均利率水平比­年初下降13个基点,整体完成利率压降工作­目标。

值得注意的是,在服务民企过程中,银行原有的信贷产品很­难满足企业需求,而如何在“不愿贷”和“风险高”中寻求平衡点也是银行­的一个难点。因此,创新产品服务对于拓展­民营企业融资平台渠道­尤为重要。

“金融机构要在掌握企业­经营情况和融资需求的­基础上,将资源配置到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坚持商业可持续原则,探索长效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创新产品等来提升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董希淼称。

记者了解到,北京银监局还鼓励辖内­银行业加快线上产品创­新,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例如,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互联网核心­技术,改造升级银行传统风控­体系、信用评价模型和产品营­销模式,有效延伸服务半径、降低获客成本、解决授信环节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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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和民营企业倒贷一­次成本超过半年利息,续贷业务是解决这个“痛点”的良策 视觉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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