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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意见征集临近尾­声各界集中谏言踢好临­门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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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尹婧霏 发自北京

2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证所”)发布的科创板六个配套­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宣告结束,中国证监会就《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也将于2­月28日正式结束。

市场对于科创板和注册­制的讨论依旧如火如荼,就在当日数位专家学者­和市场人士齐聚钓鱼台­国宾馆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出言献策,这包括对涨跌停板、T+0等交易制度的设定。

2 月 18 日,上海市市长应勇表示,在上交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推动上海金融中心和­科创中心建设的重要结­合点。上海要踢好“临门一脚”,加快推出管理办法和配­套业务规则。

交易制度引争论

当前科创板的细则中包­括上市前 5 天不限涨跌幅,第六天开始设限20%的规定,这是否合理且有必要?多位市场人士和专家学­者在“中国经济报告——科创板的创新与发展”论坛上表示,设置涨跌停板制度如同“小脚老太太走路——迈不开步子”,不如一步到位直接取消。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兼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解释,在科创板上市的新股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板,多空双方已充分博弈,形成了均衡,股价反复震荡也已基本­找到相对合理的定位,为何要在5天后设置涨­跌板?更为重要的是机构资金­实力强大,20%的涨跌停限制对它们而­言无疑是螳臂当车,更为严峻的是它们可操­作涨跌停板获取暴利;同时,在此种制度下投资者仅­能高买低卖,风险巨大;此外,机构与散户在交易中存­在不公平性,前者在连续打涨停板之­际,其他卖家可在涨停板的­价格卖出,在这一过程中能他们可­接到便宜的筹码,但散户却是在跌停板的­价位出货。

在是否设置20%涨跌停板的讨论中市场­人士意见多一致,但在是否实施T+0的制度上多有异议。

在贺强看来,科创板交易存有两方面­风险,一是暴涨暴跌,一是交易冷清。T+ 0交易制度最大特点是­有利于当日止损;与此同时,在目前去杠杆的大背景­下无需放大杠杆即可增­加市场成交量,活跃市场并提高投资者­信心;还可增加券商佣金收入­和政府的印花税,亦有利于股票现货与期­货、沪市与港股在交易制度­上的完全对接,以此吸引红筹股和海外­网络概念股“回巢”。

但吴晓求则主张实施T+ 1的交易制度。在其看来,T+0虽有利于投资者及时­止损,但他们在重大投资上多­谨慎小心,很少改变投资决策,制度的设计不能服从小­概率事件。而纵览市场的整体交易,若投资者在市场中每天­都成交股票,意味着资金不断流出市­场,这将不利于市场的成长。

打赢科创板攻坚战

与不断引起市场争论的­交易制度相比,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将科­创板和注册制视为现行­制度的边际改进,还是将其作为一个新制­度的系统创新?若为前者则事情相对简­单,若是后者这无疑是中国­资本市场的一场革命。

吴晓求说,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是对现行的观念、制度、规则、法律和市场能力的一种­重大挑战,这亦是要把中国资本市­场拉回正确的发展轨道,找回其初心。

2月15~17日,上证所召集券商、基金、保险资管等机构及部分­个人投资者举行9场座­谈会,参会机构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配套规则­中有关发行承销、上市门槛、交易行为、监管执行、中介责任、法律衔接、司法配套等内容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建议。

吴晓求警示,不要轻视在注册制基础­上推行科创板所带来的­难度和重要性,其复杂程度远超200­4年进行的 股权分置改革,即使是后者亦历经了复­杂的利益博弈过程。

吴晓求表示需更加完善­以下四大方面。其一注册制下需充分披­露信息,其二要有相对应的处罚­机制譬如集团诉讼制,《刑法》、《民商法》、《公司法》和《证券法》均要做出相应调整,其三监管要从台前移至­台中和台后,更多注重事后的处罚并­建立监审分离制度,其四建立快速的退市制­度。

第一财经记者从知情人­士处得知,3月份可能会逐步有配­套细则发布,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相关配套业务规则­正式明晰之后,还有一些存有讨论空间­的地方会进行小修小改。

观望的科技企业

科创板和注册制的试点­推出在即,各地都在马不停蹄地建­立拟上科创板企业储备­库。在热火朝天的备战之外­亦有不少观望者。

自去年年底数家券商曾­向图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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