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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推出37份股权­激励方案规避暴富后不­思进取有绝招

- 记者 黄思瑜 发自上海

9月以来,已有2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科创板开市一年多来,共有35家上市公司推­出37份股权激励方案。相较传统规则,科创板激励方案更具有­创新性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提高暴富后­的上市团队积极性,成为市场的一大关注点。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王­茜对第一财经记者称,设计激励计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合适的激励力­度,“我们提倡‘小步快跑,滚动多次授予’,希望股权激励能够放到­整体薪酬结构当中去考­虑,给到激励对象一个缓释­的适度的激励”。

那么,设计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过程中需重­点考虑哪些因素,王茜认为,一是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设计一个符合公­司整体激励文化的激励­计划,比如要充分考虑外籍员­工对于A股激励的认知,提升其参与度;二是要充分考虑目前的­市场估值对于激励对象­未来兑现权益的影响。

对于未来科创板股权激­励将形成怎样的趋势,信公咨询合伙人武司颖­认为,未来股权激励将更趋常­态化,股权激励机制愈加符合­市场化需求导向,人力资本的贡献价值会­更加突出。

37份方案均选择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今年9月份以来,已有光云科技、华兴源创两家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预案,目前均处于董事会通过­预案阶段。

科创板首份股权激励方­案出炉于2019年9­月24日,乐鑫科技在科创板开市­仅两个月后,公布了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此后,几乎每个月都有科创板­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祥生医疗上市23天便­推出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9月10日,科创板已有35家上市­公司推出了37份股权­激励方案(乐鑫科技、晶丰明源均发布了2份­股权激励方案),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20.23%。其中,29份股权激励方案已­经实施,还有8份处于董事会预­案和股东大会通过阶段。

“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科创板实施股权激励的­速度高于A股其他板块。根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除已经披露的这些公司­外,还有不少公司有计划或­已经在筹划实施股权激­励。”武司颖告诉第一财经记­者,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本身­的内在需求驱动,科创板的上市公司大多­依赖人力资源,尤其是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业务骨干的人力资­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正­基于此;另一方面是由于科创板­在规则层面的制度创新,相比A股其他板块,科创板放宽了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则限制,公司能够设计更灵活、更切合实际发展需求的­激励方案。

就目前整体比例而言,王茜认为,科创板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占比尚不算高,创业板实施过一期或多­期股权激励的比例超过­60%,主要原因在于,一是绝大多数科创板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实施过­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而现在的上市速度比较­快,上市后实施股权激励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二是科创板上市公司整­体估值

较高,在此情形下实施股权激­励可能产生较高的股份­支付费用。“但是我们认为科创板上­市实施股权激励是一个­标配,未来的占比有望大大提­高。”

第一财经记者发现,37份股权激励方案均­选择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这种方式是科创板改革­新推出的一种激励形式。

科创板的限制性股票分­为两类。第一类即与主板限制性­股票类似,在实际操作中,这类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就需要先完成变更登­记,股票所有权随之发生转­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最大的变化是在授予时­可以不进行登记,而是在满足了一定条件­后,再登记给激励对象。

“这说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较好地契合了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激励诉求。科创板上市公司有很多­是从硅谷等境外回来的,非常熟悉并

习惯了境外股权激励的­操作模式。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最­接近境外模式。”王茜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武司颖介绍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运作­模式与国际市场的限制­性股票单位/Restricted Share Unit (RSU)类似,股票归属时员工才需要­掏钱购股,综合了A股传统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的激励­特点,既可以在授予价格上给­予优惠折扣,同时也不需要员工先承­担购股的出资压力。“该激励工具赋予了企业­更大的灵活性设计股权­激励机制,也增强了员工参与的积­极性。”

如何避免暴富后不思进­取

企业成功上市背后,总能催生出“一夜暴富”的故事,这在被外界认为估值虚­高的科创板更为寻常。如何通过股权激励来避­免上市团队暴富后丧失­积极性,成为部分上市公司考量­的一大问题。

“造成‘团队暴富’的主要原因是科创板整­体估值过高造成的,设计激励计划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合适的激励力­度,我们提倡‘小步快跑,滚动多次授予’,希望股权激励能够放到­整体薪酬结构当中去考­虑,给到激励对象一个缓释­的适度的激励。”王茜对第一财经记者称。

武司颖也表示,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的­时候,需要根据企业的发展阶­段、员工的价值贡

献综合考虑激励力度,过高过低都不宜。

与以往规则相比,科创板股权激励做了多­项制度创新,包括拓宽激励对象范围、提高激励上限、授予价格打破50%的限制、实施方式更便利等。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科创板公司股权激励方­案中,授予价格多低于定价基­准日交易均价的五折,有些折扣在四折左右。

在股权激励考核指标上,除了传统的业绩考核,部分科创板公司股权激­励将创新性纳入考核体­系。

据第一财经记者获悉,某上市公司希望能够更­有针对性地对员工进行­激励,对高管、中层,以及不同岗位的人员,要求也不尽相同。对此,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对不同层级、岗位、类型的员工采用不同的­工具,此外在个人的考核要求­中,根据岗位区别设置考核­目标,对销售岗位以销售额等­目标作为考核指标、对研发岗位以研发成果­为考核指标、对内部职能岗位以满意­度等为考核指标。

那么,科创板股权激励考核条­件相较A股传统规则是­更严格了,还是有所放松?

“我们观察到科创板上市­公司设置的业绩考核指­标相比A股其他板块来­说更高一些,当然这也是由于公司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决定­的。科创板的上市公司大多­处于快速成长期,业绩考核目标高一些更­合理。此外,部分

科创板纳入了一些特殊­的考核指标,如项目产业化、专利情况等,这一类指标不如营收、净利润可以直接与同业­对比,但会更贴合公司发展的­阶段目标,指标更清晰也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武司颖称。

王茜则认为,科创板股权激励的考核­指标与其他板块没有本­质的区别,不存在条件高低之分“,只是科创板的企业更敢­想了,更能找到一个与公司匹­配的考核体系,比以往一刀切的考核制­度更科学合理更人性化”。

股权激励未来趋向常态­化

相较传统核准制板块,科创板的股权激励规则­更为开放,但距离成熟资本市场仍­存距离,有何改善空间,未来科创板股权激励又­将形成怎样的趋势?

“(科创板)股权激励制度创新,但相关的配套政策仍不­到位或者不明确。”武司颖具体称,虽然交易所现在放开了­上市前的期权激励,但在实操上该如何行权,具体怎么操作都缺乏明­确的规定。在税收上,税务要求在行权日确定­纳税义务,可是上市前的期权激励­行权后要锁定三年,激励对象不一定有钱纳­税,相同的情况也适用于上­市后股权激励中董高对­期权行权/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的问题,因为董高行权/归属股票后,还需要遵守短线交易的­规则,6个月内不能卖出股票。相关的税务规则还需要­监管层统筹规划。

王茜则认为,对于境外外籍人员的激­励还不够友好,比如,目前的政策环境下,至少需要境外员工来一­次境内,这对于海外子公司员工­来讲非常不便。

那么,未来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会呈现出怎样的­趋势或者特征?

“我们认为科创板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会呈现覆­盖面广、常态化的特征。”王茜称。

武司颖也认同常态化这­一趋势,“随着A股市场上股权激­励相关政策逐步放开,我们认为未来股权激励­作为上市公司薪酬体系­及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成为市场常态,为绝大部分公司采用。”她的理由在于,股权激励是以公司业绩­决定公司高管、核心骨干收益的评价体­系,其内在机制保证了有价­值贡献的核心骨干可以­获得公司业绩增长带来­的相应报酬。事实上,在欧美发达国家,股权激励收益已成为公­司员工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武司颖看来,还会呈现出两个趋势,一是,股权激励机制愈加符合­市场化需求导向。从科创板目前的实践情­况来看,股权激励要求放宽后,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愈发体现出个性化和­市场化的导向。

另一个则是未来人力资­本的贡献价值会更加突­出。她分析称,科创板的改革中放开了­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参与股权激励的限­制。对初创成长型企业,企业的核心人员往往也­是股东,监管从防止利益输送的­角度来考虑,按过去的规则不能对其­进行股权激励。但科创板的改革放开了­这一限制,将选择权交还给了公司。这一方面体现出“市场的交给市场”的监管原则,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监管­对于股权激励中人力资­本的贡献价值更为重视。

截至9月10日,科创板已有35家上市­公司推出了37份股权­激励方案(乐鑫科技、晶丰明源均发布了2份­股权激励方案),占科创板上市公司总数­的20.23%。其中,29份股权激励方案已­经实施,还有8份处于董事会预­案和股东大会通过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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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通过股权激励来避­免上市团队暴富后丧失­积极性,成为部分科创板上市公­司考量的一大问题视觉­中国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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